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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工期献礼思维”是浮躁的思维方式,必然产生浮躁的行为方式
最近,全社会关注议论的焦点莫过于2010年“11·15”上海教师公寓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悲剧。其实类似的火灾事故,类似的事故原因,类似的事故处理方式,类似的全国性排查,不断的重复再现,这是为什么?
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直接的原因,间接的原因;表面的原因,背后的原因;行为的原因,制度的原因。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
可以避免的事故,却又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必然有深层次原因。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有几个问题是难以回避的。
其一,这项工程是上海静安区建交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工程监理为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这些公司都是挂静安区牌子的公司。这种招标的结果是一种巧合吗?或者说外地的大公司对这一项目不感兴趣?但至少区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这些下属公司时,由于有利益链、利益冲突、人情关系,无形中监管的难度会大大增加。
其二,建筑材料使用的是阻燃性差、燃烧速度快、还会产生有毒气体的聚氨酯有机保温材料。而类似的材料,如聚苯乙烯其耐火性更差。在过去发生的央视大楼大火,济南奥体中心大火都是因为选用了聚氨酯类耐火性差的保温材料,加之施工方式不当造成的。那幺难道不能用耐火性高同时保温性好的建筑材料,来替代耐火性差的聚氨酯类保温材料,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如果市场上有这样的替代材料,那么,监管部门就应该通过法制手段禁止使用聚氨酯类这些在建筑物中易引起失火的“罪魁祸首”。
其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分析事故原因时提出: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笔者认为,这是当前导致我国许多重大事故发生理念上的错误根源。多年来,特别是在那些大干快上的年代里,“抢工期献礼思维”常常会出现在媒体报道中:某某工程提前竣工,提前向五一、十一献礼。“提前竣工”,“向节目献礼”也成为那个时代的标志,似乎不这样就是落后,就是不正常。“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严酷的现实义让我们不断地发问:“抢工期献礼思维”是科学的思维吗?
工程的工期是如何确定的?工期是工程设计部门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预算等指标计算出来的,如果设计计算的结果是正确的,那么工期的计算就是合理的、科学的。如果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为了政治任务,为了政绩要求,强行将工期提前到某个节日前,那就是违反科学的。在现实中甚至出现了投资方(甲方)为了早日投产,对施工方(乙方)悬赏,每提前一天奖励多少万元奖金。施工方对下面层层加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最终的结果是“有了勇夫,没了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完全按照工期要求且十分认真负责,工程中都总会存在这样那样潜在的安全质量风险,在“抢工期献礼思维”推动下无疑会放大这些潜在的风险。由此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惨痛的。
“抢工期”会直接打乱正常的工程施工组织,往往容易更加忽视安全,影响潜在的工程质量,增加不必要的工程成本。企业在“提前竣工就是一切”“向节日献礼就是一切”巨大的压力下,不出问题那真是奇迹!
最为可怕的是,很多地方政府,很多企业领导至今仍把“抢工期献礼”当成组织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一个必然的工作要求,一种要大加发扬的工作方式,一种大加推崇的工作方式,一种普遍肯定的工作方式。这是最危险的。最大的风险是身在风险不知险。如果我们各级领导不能从根本上认识“抢工期献礼思维”的危害,那么工程灾难将难以避免。
据业内人士讲,像上海“11·15”大火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现象在施工现场司空见惯。这次让他们撞上了。如果不改变“抢工期献礼思维”今后还会有人撞上。
据报载,京沪高铁原定于2012年12月通车,但最近的报道,又确定建成通车时间提前至2011年十一。这将通车时间整整提前了1年零3个月!高速铁路是一项技术复杂,施工质量要求高、安全风险大的工程,我们国家的高速铁路也刚刚起步,工程建设工程管理都有一个逐步摸索提高的过程。京沪铁路2008年4月18日开工,原定4年零7个月的工期,现在工期提前了27%。难道原来工期计算误差这么大?除非能拿出科学的证据来。如果没有非常严密的技术措施做保障,如此大比例地缩短工期,会让人觉得心里不踏实。相比之下,我宁愿看到所有工程都是按照预定工期如期完工。
如果工期计算是合理的、科学的,那么从理论上讲,拖后一天是异常,提前一天也是异常!台塑管理的核心理念就是合理化管理。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盲目追求提前竣工未必是好事。
现在,全国每天有无数个工程在开工和施工,从概率上讲,出现事故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只要没有超过合理的统计概率,应该都是正常的。问题是出现事故之后,我们要总结出事故的真正原因,而不是只得出一个模糊不清的所谓原因。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最好能从制度上、体制上严肃合理工期的保障。以防止今后重复犯同类的错误、常识性的错误。“抢工期献礼思维”是浮躁的思维方式,必然产生浮躁的行为方式。为了使我们的社会进入常态发展,“抢工期献礼思维”应该休矣!
最近,全社会关注议论的焦点莫过于2010年“11·15”上海教师公寓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悲剧。其实类似的火灾事故,类似的事故原因,类似的事故处理方式,类似的全国性排查,不断的重复再现,这是为什么?
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直接的原因,间接的原因;表面的原因,背后的原因;行为的原因,制度的原因。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
可以避免的事故,却又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必然有深层次原因。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有几个问题是难以回避的。
其一,这项工程是上海静安区建交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工程监理为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这些公司都是挂静安区牌子的公司。这种招标的结果是一种巧合吗?或者说外地的大公司对这一项目不感兴趣?但至少区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这些下属公司时,由于有利益链、利益冲突、人情关系,无形中监管的难度会大大增加。
其二,建筑材料使用的是阻燃性差、燃烧速度快、还会产生有毒气体的聚氨酯有机保温材料。而类似的材料,如聚苯乙烯其耐火性更差。在过去发生的央视大楼大火,济南奥体中心大火都是因为选用了聚氨酯类耐火性差的保温材料,加之施工方式不当造成的。那幺难道不能用耐火性高同时保温性好的建筑材料,来替代耐火性差的聚氨酯类保温材料,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如果市场上有这样的替代材料,那么,监管部门就应该通过法制手段禁止使用聚氨酯类这些在建筑物中易引起失火的“罪魁祸首”。
其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分析事故原因时提出: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笔者认为,这是当前导致我国许多重大事故发生理念上的错误根源。多年来,特别是在那些大干快上的年代里,“抢工期献礼思维”常常会出现在媒体报道中:某某工程提前竣工,提前向五一、十一献礼。“提前竣工”,“向节目献礼”也成为那个时代的标志,似乎不这样就是落后,就是不正常。“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严酷的现实义让我们不断地发问:“抢工期献礼思维”是科学的思维吗?
工程的工期是如何确定的?工期是工程设计部门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预算等指标计算出来的,如果设计计算的结果是正确的,那么工期的计算就是合理的、科学的。如果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为了政治任务,为了政绩要求,强行将工期提前到某个节日前,那就是违反科学的。在现实中甚至出现了投资方(甲方)为了早日投产,对施工方(乙方)悬赏,每提前一天奖励多少万元奖金。施工方对下面层层加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最终的结果是“有了勇夫,没了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完全按照工期要求且十分认真负责,工程中都总会存在这样那样潜在的安全质量风险,在“抢工期献礼思维”推动下无疑会放大这些潜在的风险。由此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惨痛的。
“抢工期”会直接打乱正常的工程施工组织,往往容易更加忽视安全,影响潜在的工程质量,增加不必要的工程成本。企业在“提前竣工就是一切”“向节日献礼就是一切”巨大的压力下,不出问题那真是奇迹!
最为可怕的是,很多地方政府,很多企业领导至今仍把“抢工期献礼”当成组织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一个必然的工作要求,一种要大加发扬的工作方式,一种大加推崇的工作方式,一种普遍肯定的工作方式。这是最危险的。最大的风险是身在风险不知险。如果我们各级领导不能从根本上认识“抢工期献礼思维”的危害,那么工程灾难将难以避免。
据业内人士讲,像上海“11·15”大火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现象在施工现场司空见惯。这次让他们撞上了。如果不改变“抢工期献礼思维”今后还会有人撞上。
据报载,京沪高铁原定于2012年12月通车,但最近的报道,又确定建成通车时间提前至2011年十一。这将通车时间整整提前了1年零3个月!高速铁路是一项技术复杂,施工质量要求高、安全风险大的工程,我们国家的高速铁路也刚刚起步,工程建设工程管理都有一个逐步摸索提高的过程。京沪铁路2008年4月18日开工,原定4年零7个月的工期,现在工期提前了27%。难道原来工期计算误差这么大?除非能拿出科学的证据来。如果没有非常严密的技术措施做保障,如此大比例地缩短工期,会让人觉得心里不踏实。相比之下,我宁愿看到所有工程都是按照预定工期如期完工。
如果工期计算是合理的、科学的,那么从理论上讲,拖后一天是异常,提前一天也是异常!台塑管理的核心理念就是合理化管理。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盲目追求提前竣工未必是好事。
现在,全国每天有无数个工程在开工和施工,从概率上讲,出现事故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只要没有超过合理的统计概率,应该都是正常的。问题是出现事故之后,我们要总结出事故的真正原因,而不是只得出一个模糊不清的所谓原因。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最好能从制度上、体制上严肃合理工期的保障。以防止今后重复犯同类的错误、常识性的错误。“抢工期献礼思维”是浮躁的思维方式,必然产生浮躁的行为方式。为了使我们的社会进入常态发展,“抢工期献礼思维”应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