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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青年才俊到索贿巨贪,上药集团原总裁吴建文走出了一道令人扼腕的人生抛物线。他仅用六年时间就从一介书生奋斗成国企高管,但却错用才智,十年时间里不停地索贿、索贿、索贿,创下年受贿120万元的纪录,成为令人不齿的腐败分子,最终锒铛入狱。
吴建文的下场完全是其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但是,一个本来能够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最后只能在监狱中终老一生,无论对其个人还是对社会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远不止于此,吴建文的倒下并没有阻却住后来者的脚步,还有不少的吴建文正踏着前者的足迹前腐后继,也许更有不少人正跃跃欲试准备加入吴建文们的行列。
客观地说,这些年中央到地方对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腐败危害的认识也越来越清醒,但是腐败却在一片反腐声中野蛮生长,何也?反腐的机制、体制、方式、方法仍存在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过分倚重自律,忽视他律
从根本上来说,腐败源于人性的自私和贪婪。正因为如此,人们往往习惯于从道德层面寻找腐败的原因和根治腐败的药方,认为腐败源于腐败者的道德低下。这当然不错。假定每一个人都是道德高尚的完人,腐败自然就不会发生。因而很多人认为如果能够找到一种办法使国企高管、政府官员实现道德自觉,就会彻底解决其贪腐问题。
加强道德教育和强化自律,似乎是一个比较容易想到的办法。因为教育能够提高人的道德修养,而自律也能够使人实现道德自觉。应当说,这些年来反腐倡廉的很多工作都是沿着这一思路展开的。三十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颁布了数量众多的廉政教育文件,开展了一次又一次的廉洁自律活动,苦口婆心地对国企高管、官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不能说这些工作没有成效,但是,从腐败分子贪污受贿的金额越来越多、贪腐行为越来越离谱、腐败愈演愈烈这一现实来看,这种方法的效果有待评估。
这是因为虽然教育和自律是必要的,但不是万能的。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的本性,决定了私欲会随时产生。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任何人都有可能动摇,仅靠教育和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寄希望于通过教育和自律,使国企高管、官员成为完人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在强调自律的同时,必须强化他律,通过外部力量实现道德自觉,而他律恰恰是做得还不够的地方。
强调体系内监督,忽视体系外监督
他律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规律。但是,问题的关键是怎样监督权力?由谁监督权力?
以往对权力的监督,往往是权力体系的内部监督。也就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这种体系内的监督是基于这样的假设:职务高的当权者的道德水准高于职务低的当权者的道德水准。然而,这样的假设是不成立的,有的时候,职务高的人甚至比职务低的人更加贪婪,由一个更加贪婪的人去监督下级,如何能消除腐败?更为可怕的是这种权力体系的内部监督会演化为当权者的相互结盟。因为无论是职务高的当权者还是职务低的当权者,都是掌握权力的人,都有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机会和冲动,他们完全有可能会结成利益同盟,形成利益集团,相互勾结共同牟利。因此,权力体系的内部监督虽然是必要的,但也是有缺陷的。
最为有效的监督是公众对权力的监督。既然把公众和官员的关系比作主人和公仆,因此,公众监督不但是天经地义的,也是最有效的。因为公仆是为公众服务的,公仆的贪腐行为损害的是公众的利益,因此公众最有资格、最有权利也最有动机监督公仆。如果缺乏公众的监督,公仆自然可以为所欲为了。回顾这些年的反腐路径,应当说公众对权力的监督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
完善制度强力监管
缺乏透明度就难言监督。权力的运行只有置于阳光之下,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滥用。也只有权力的运行做到公开透明,才能实现对权力的监督。但是权力具有无限扩张性,其本性希望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不愿意受到限制和监督,自然不愿意公开和透明。而不公开和不透明是当前权力运行的一种常态,在这种状况下,监督就无从谈起,贪腐的不断发生就不足为奇。
不断强化的权力崇拜加剧了贪腐的蔓延。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很大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官”文化,强调对权力的敬畏和崇拜。官员不允许有人对其说“不”,下级不敢对上级说“不”。这种文化在近些年得到了某种强化,在其影响下,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负责制已经演化为领导干部说了算,当权者只享有权力而不须对行为“负责”,使权力就是去了监督和制约。企业层面,尽管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前行,不少企业建立了三会制度,但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腐败难免会愈演愈烈。
纸上的制度吓不住贪腐。近些年,反腐倡廉的文件不可谓不多,惩治腐败的法律不可谓不严厉,但是,严厉的规定并没有吓退国企高管、官员贪腐的脚步。何也?很多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还仅仅停留在纸上,并没有落到实处。当法律和制度成为田间的稻草人,贪吃的麻雀自然就可以毫无顾忌地飞来飞去。
只有建设完善的体制和机制才能根除腐败。人是环境的产物。好的环境会使坏人变好,而坏的环境也会使好人变坏。很多人往往习惯于对腐败者进行道德指责,但是有些腐败者最初的品质并不坏,甚至是很优秀的人,像吴建文就是这样。因此,道德的形成离不开一定的环境,什么样的环境形成什么样的道德。因此,加强制度建设,才是根除腐败的关键。
加强制度建设,不但要加强教育,强化自律和道德自觉,更要强化监督,尤其是公众对国企高管和官员的监督。建立起完善的公众监督的法律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为公众监督创造各种各样的条件,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加强廉政的文化建设,消除贪腐文化的消极影响。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使法律和制度的规定,从纸上和墙上走下来,变成一个个具体的行动。根除腐败,既是对国家大厦的保护,也是对成千上万的吴建文们的挽救。
吴建文的下场完全是其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但是,一个本来能够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最后只能在监狱中终老一生,无论对其个人还是对社会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远不止于此,吴建文的倒下并没有阻却住后来者的脚步,还有不少的吴建文正踏着前者的足迹前腐后继,也许更有不少人正跃跃欲试准备加入吴建文们的行列。
客观地说,这些年中央到地方对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腐败危害的认识也越来越清醒,但是腐败却在一片反腐声中野蛮生长,何也?反腐的机制、体制、方式、方法仍存在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过分倚重自律,忽视他律
从根本上来说,腐败源于人性的自私和贪婪。正因为如此,人们往往习惯于从道德层面寻找腐败的原因和根治腐败的药方,认为腐败源于腐败者的道德低下。这当然不错。假定每一个人都是道德高尚的完人,腐败自然就不会发生。因而很多人认为如果能够找到一种办法使国企高管、政府官员实现道德自觉,就会彻底解决其贪腐问题。
加强道德教育和强化自律,似乎是一个比较容易想到的办法。因为教育能够提高人的道德修养,而自律也能够使人实现道德自觉。应当说,这些年来反腐倡廉的很多工作都是沿着这一思路展开的。三十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颁布了数量众多的廉政教育文件,开展了一次又一次的廉洁自律活动,苦口婆心地对国企高管、官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不能说这些工作没有成效,但是,从腐败分子贪污受贿的金额越来越多、贪腐行为越来越离谱、腐败愈演愈烈这一现实来看,这种方法的效果有待评估。
这是因为虽然教育和自律是必要的,但不是万能的。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的本性,决定了私欲会随时产生。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任何人都有可能动摇,仅靠教育和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寄希望于通过教育和自律,使国企高管、官员成为完人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在强调自律的同时,必须强化他律,通过外部力量实现道德自觉,而他律恰恰是做得还不够的地方。
强调体系内监督,忽视体系外监督
他律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规律。但是,问题的关键是怎样监督权力?由谁监督权力?
以往对权力的监督,往往是权力体系的内部监督。也就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这种体系内的监督是基于这样的假设:职务高的当权者的道德水准高于职务低的当权者的道德水准。然而,这样的假设是不成立的,有的时候,职务高的人甚至比职务低的人更加贪婪,由一个更加贪婪的人去监督下级,如何能消除腐败?更为可怕的是这种权力体系的内部监督会演化为当权者的相互结盟。因为无论是职务高的当权者还是职务低的当权者,都是掌握权力的人,都有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机会和冲动,他们完全有可能会结成利益同盟,形成利益集团,相互勾结共同牟利。因此,权力体系的内部监督虽然是必要的,但也是有缺陷的。
最为有效的监督是公众对权力的监督。既然把公众和官员的关系比作主人和公仆,因此,公众监督不但是天经地义的,也是最有效的。因为公仆是为公众服务的,公仆的贪腐行为损害的是公众的利益,因此公众最有资格、最有权利也最有动机监督公仆。如果缺乏公众的监督,公仆自然可以为所欲为了。回顾这些年的反腐路径,应当说公众对权力的监督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
完善制度强力监管
缺乏透明度就难言监督。权力的运行只有置于阳光之下,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滥用。也只有权力的运行做到公开透明,才能实现对权力的监督。但是权力具有无限扩张性,其本性希望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不愿意受到限制和监督,自然不愿意公开和透明。而不公开和不透明是当前权力运行的一种常态,在这种状况下,监督就无从谈起,贪腐的不断发生就不足为奇。
不断强化的权力崇拜加剧了贪腐的蔓延。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很大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官”文化,强调对权力的敬畏和崇拜。官员不允许有人对其说“不”,下级不敢对上级说“不”。这种文化在近些年得到了某种强化,在其影响下,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负责制已经演化为领导干部说了算,当权者只享有权力而不须对行为“负责”,使权力就是去了监督和制约。企业层面,尽管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前行,不少企业建立了三会制度,但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腐败难免会愈演愈烈。
纸上的制度吓不住贪腐。近些年,反腐倡廉的文件不可谓不多,惩治腐败的法律不可谓不严厉,但是,严厉的规定并没有吓退国企高管、官员贪腐的脚步。何也?很多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还仅仅停留在纸上,并没有落到实处。当法律和制度成为田间的稻草人,贪吃的麻雀自然就可以毫无顾忌地飞来飞去。
只有建设完善的体制和机制才能根除腐败。人是环境的产物。好的环境会使坏人变好,而坏的环境也会使好人变坏。很多人往往习惯于对腐败者进行道德指责,但是有些腐败者最初的品质并不坏,甚至是很优秀的人,像吴建文就是这样。因此,道德的形成离不开一定的环境,什么样的环境形成什么样的道德。因此,加强制度建设,才是根除腐败的关键。
加强制度建设,不但要加强教育,强化自律和道德自觉,更要强化监督,尤其是公众对国企高管和官员的监督。建立起完善的公众监督的法律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为公众监督创造各种各样的条件,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加强廉政的文化建设,消除贪腐文化的消极影响。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使法律和制度的规定,从纸上和墙上走下来,变成一个个具体的行动。根除腐败,既是对国家大厦的保护,也是对成千上万的吴建文们的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