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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改革前后,对无形资产核算方法的规定基本相同,其中有“无形资产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的规定。对企业购入或自创而又有成本的无形资产,这一规定是适用的。但对企业因被投资而转入的无形资产,如何摊销,现行规定有缺陷,值得讨论。被投资企业接受无形资产投资后,在资产中有一项“虚拟资产”,在资本中有一项“虚拟资本”。现行制度规定,帐面上无形资产价值在受益期(或合资期)内分期摊销。这一摊销,使期间费用中有一块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发生的费用。摊销期间,收益降低;摊销完毕,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企业解体清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