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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浙江省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2006年5月21日,湖州市与浙江大学签订协议,开展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市校双方紧紧围绕“为浙江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探索规律、积累经验、争当示范、作出贡献”的目标与要求,提出通过10年左右的时间,把湖州农村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乡土文化繁荣、社会秩序和谐、农民生活幸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