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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部选拔任用前进行初始提名是现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环节,也是关键环节,提名阶段的工作效果直接影响最终的干部选用决定。领导干部如果不经提名将很难在相关岗位上任职,而在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对重要岗位的提名权多掌握在上级主要领导干部手中。规范主要领导干部的提名权有助于从源头上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清问题。为此,应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信息公开度,规范并约束主要领导干部的提名权,同时进一步明确各个提名主体的提名责任,并建立细化可执行的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