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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去年第2期《黄宏生身陷廉署“虎山行”》一文曾披露过黄宏生案的初步情况,今年7月13日此案在香港正式宣判,本文将全景式地展开……
2006年7月13日上午,香港区域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创维)前主席黄宏生及其胞弟、创维前执行董事黃培升一案作出判决:裁定黄氏兄弟串谋盗窃及串谋诈骗创维系5000多万港元等四项罪名成立,法官简仕勋当庭宣布两人被判入狱6年。至此,喧闹了一年8个月的黄宏生案落下帷幕,
这次庭审,香港区域法院7楼22庭被挤得水泄不通,60个座位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走廊上也站满了人。参加旁听的大多是从深圳赶来的创维员工,还有不少黄氏兄弟的亲友,可能是意识到已经回天无力,黄宏生的律师只得把主要精力放在向法官求情,并当庭向法官递交了多封业内人士要他转交的求情信。
黄宏生的律师在庭上列举黄宏生过去的业绩时称,黄宏生一手将创维从一家亏损的小企业壮大为中国家电巨头,为内地和香港经济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深受创维企业员工的爱戴,且经常参加慈善活动,希望法官能从轻判决。整个求情过程从上午10点开始,持续了一个半小时。
法官简仕勋简单地复述了案情:两名被告在2000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串谋其母罗玉英及另一名人士王鹏,将创维系的5000多万港元,以顾问费名义及现金形式,转入个人及其母亲的户口。简士勋称,虽然不少业内重要人士为他们求情,令法官深受感动,但盗窃行为有违诚信,案件非常严重,涉及金额庞大,对公众和社会影响较大,因此要作出有阻吓力的判罚,以起警示世人的作用。
创维停牌 高管被捕
让我们把镜头回放到2004年11月30日。这天上午9时44分,在香港上市的创维数码突然停牌,之后,包括董事局主席黄宏生在内的10多名创维高管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
这天创维数码按照计划在香港召开董事局会议,但是令所有人意外的是,这个会议已经被香港廉政公署代号为“虎山行”的行动小组严密监控,接着便采取拘捕行动。
当天,香港廉政公署在网站上公布了对创维高层人员的指控,其中包括多项贪污指控,针对黄宏生的主要有挪用公款和贿赂:挪用公款主要是指黄宏生及其胞弟黄培升涉嫌于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期间,与其母罗玉英串谋盗窃9张从创维数码银行户口签发的支票,涉款总额为4837万余港元;贿赂主要是指黄宏生涉嫌行贿香港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前会计师,伪造会计记录、使该公司于2000年在联交所上市,筹资11亿港元。
黄宏生案发当天,香港证券交易所的行政总裁周文耀正在北京。周文耀不愿意评论个案,但是明确指出,民营企业的会计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港交所在过去一年中已经收紧“上市规则”,少数2000年或以前上市的公司还需一个解决问题的时间,作为民营企业的创维集团正是2000年在香港上的市。
在“虎山行”行动之后的第二天,即12月2日早上,香港廉政公署正式起诉黄宏生及黄培升,并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香港廉政公署称之所以起诉黄氏兄弟,是因为有人举报黄氏兄弟上述问题。黄氏兄弟对这些问题在庭上均予以否认。
另外,香港廉政公署还指控黄宏生安排一名叫王鹏的男子做公司顾问,向王鹏转移公司2500万股权证,并由黄宏生代为支付了行使1875万股权证的费用,此后这部分股权被转手图利。
对此,黄宏生在庭上辩称王鹏并非是真的顾问,真实顾问是原熊猫集团总经理陈祥兴。黄宏生称,2000年公司一名高管转投同业,创维的形象受损,彩色显像管供应商拒绝供货,影响了创维电视机制造业务,公司需要物色一名在内地电器界有影响力的人物做顾问。后来邀请了刚刚从熊猫电子集团总经理位置上退休下来的陈祥兴做公司顾问,而陈祥兴还给黄宏生推荐了自己的朋友翟勇。黄宏生称,全赖陈祥兴的人际网络,创维才能渡过难关,故在2000年他与陈祥兴达成协议,将2500万份认股权证送给陈祥兴及翟勇。由于陈祥兴曾经担任大型国企熊猫集团的领导,不便跟上市公司扯上关系,故安排王鹏代签服务合同,代领认股权。
黄宏生还辩称,陈祥兴成为公司顾问后,确实对公司帮助很大,陈曾经与自己一起到美国一家公司考察,引入了新科技,开发出“健康电视”,该电视在市场上热销,为创维带来了巨大的收益。
12月3日,“虎山行”行动之后的第三天,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开庭同意100万港元现金保释黄宏生。香港廉政公署新闻处一位负责人谢先生介绍,按照一般工作程序,香港廉政公署接到举报后将进行调查,待证据收集充分后递交律政司,由律政司决定是否起诉。对于创维案,香港廉政公署还在继续调查补充证据,因此同意黄宏生保释。
同日,创维深圳公司举行发布会,七位董事局高层列席,就在当晚,创维高层内部对黄宏生的被捕都认为出自“内部举报”,并认为举报人仍在创维或曾经出任公司董事。
查阅创维公司资料,现任在职董事有十名,除黄氏兄弟外,另有创维群欣安访科技有限公司丁凯、彩电事业部副总裁李鸿安、香港人士工业设计大师吴锦辉等八名,另有已经去职董事四人,为陶均、郭腾跃、刘助和刘辉阳。记者在创维集团的展示厅看到,在2000年退出董事局的刘辉阳,此后又被委以重任,展示板上记载显示,刘辉阳2004年10月31日离职,离职前的职务赫然是董事局副主席。而后来加盟者,大都为有产业和技术背景,例如创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池内宏造,唯有财务执行官郑建中的到来有些蹊跷。
案件一推再推
2004年,黄宏生48岁,在本命年即将到来前陷落香港。
虽然被控有罪,但在2004年12月2日初审过后的下午,黄氏兄弟就获准以现金100万港元高额保释外出,不过法官要求其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他原本应在随后几天内,出现在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创维平面显示技术工业园的奠基仪式上。这个占地41万平方米、投资12亿的大项目,列入了深圳市2004年重大建设项目,黄氏打算将它建成“中国最大平面显示技术基地”,但是一切都随着他的这次命运骤变而停止了。
在12月2日的初审时,香港廉政公署在法庭上申请押后审讯,希望争取更多时间调查、搜集资料和证据,不排除有进一步追加罪名指控的可能。裁判官简达仁宣布将案件押后至2005年3月2日再提堂。在众代表云集北京政协会议期间,身为政协委员的黄宏生却不能离开香港。
2005年3月2日,黄宏生案第二次提审,依旧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开庭。前后历时仅半个小时,焦点在于廉政公署是否有新的指控。香港廉政公署首控黄氏兄弟的罪名主要有两项,“涉嫌伪造公司的会计记录,以协助公司上市”和“涉嫌偷窃上市公司创维数码资金超过4800万港元”。但在廉政公署新的指控中,只涉及“涉嫌偷窃上市公司资金罪”,在此基础上还提出了三项新指控:一是黄宏生兄弟涉嫌与其他人士串谋偷窃一笔属于创维网络有限公司(现为创维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20万港元;二是黄宏生兄弟涉嫌与其他人士串谋批出认股权诈骗创维数码控股;三是黄宏生被加控与另一人士串谋偷窃创维50万港元。但也只是列举新的指控,未有实质性的进展,案件再次押后。但在此期间,黄宏生获准以300万港元担保金获得自由出入香港与内地的一次性权利。不过,有了这第一次良好记录,黄宏生今后还可再次提出申请。但他还有什么心情到内地“视察”呢?
2005年6月1日,黄宏生一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第三次提堂。经过简短申辩后,案件被移送至香港更高一级法院——区域法院,待6月21日再审。这种移送,令对案件持乐观态度的黄宏生及其律师感到事态严重。因为在香港变更法院是律政司根据案件严重程度做出的决定。香港法院分为三个等级: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和高等法院。一般案件在裁判法院提堂,并最终审理。但如果案件比较严重,将上升到区域法院甚至高等法院审理。
2005年6月21日,黄宏生案在区域法院第四次提堂,在许多人的意料之中,法院决定将案件押后到7月20日再次提堂。与在东区裁判法院的提堂相仿,本次提堂也仅仅进行了四分钟,在双方律师简短发言后,法官宣布案件将押后至7月20日再次提堂。对于案件再次推迟的原因,黄宏生的律师林炳昌称:“这是香港廉政公署提出的请求,而我们最终同意了他们的要求。”他解释说,廉政公署前段时间准备了大量的起诉证据,但这些证据有些是对廉政公署不利的,所以他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来对这些证据进行整理和挑选。
2005年7月20日,黄宏生在位于香港湾仔的区域法院第五次被提堂。法官宣读审讯议题,再次通知该案押后至11月16日在区域法院预审。此前第四次开庭决定预审押后,有律师认为是有些证据可能还存在问题。对于此次押后的原因,香港廉政公署新闻发言人谢先生和黄宏生的律师表达不一,谢先生说案件的推后不是因为证据的问题,因为香港很多案件都是另议预审的。谢先生透露,11月16日的预审和2006年的开庭都将在香港区域法院。在该次提堂中,香港廉政公署仍是以四项罪名起诉黄宏生兄弟,没有增加新的指控。
2005年11月16日,区域法院预审时,再次将该案压后审查。
2006年1月19日上午,黄宏生案终于得以有一个正式化的开庭,这已经是第七次过堂了。历时两个小时的庭审,案件依然没有实质性进展,法官没有传召任何证人。在法官程序化的开场之后,控方对黄宏生及其弟黄培升仍提出四项指控。不过黄氏兄弟均予以否认。由于案件涉及证人多达30余人,同时根据香港法律,在被告方完全否认控罪的情况下,控方需要对所有案情进行举证,所以控方要求第二天再审,届时将正式传相关证人上庭。在第二天的庭审中,案件仍无结果,再度推迟。
经历了漫长的提审与延迟,时间终于来到2006年7月7日,这起旷日持久的案件终于有了眉目,香港区域法院揭晓谜底:法官简仕勋裁断黄宏生及其弟黄培升此前被控的四项罪名全部成立。即黄宏生与黄培升于2000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間,串谋其母罗玉英及王鹏,偷窃一笔逾220万港元的款项,及另一笔逾4800万港元的款项;2001年1月2日至6月27日期间,黄宏生串谋其母罗玉英偷窃一笔属于创维的50万港元款项;2000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黄宏生及黄培升串谋其母罗玉英和王鹏诈骗创维股权。
法官表示:黄氏兄弟的具体刑期将延后至7月13日宣布,以在此期间听取被告的求情。
此次庭审前有人称,原黄宏生的代理律师,被称为“廉署克星”的林炳昌,因为在另一宗案件中犯罪而于2006年6月16日被判入狱4年,似乎昭示了黄宏生也难逃“罪名成立”的命运。7月13日的判决果真如此。
谁是举报人成了最大疑点
谁举报了黄宏生?这是本案最大的疑点。
香港廉政公署曾表示,他们是得到举报后才做的调查。外界认为,除非对创维财务非常熟悉的高管之外,其他人似乎并没有这个能力。于是,曾经从创维离职的四位高管成为业界猜测的主要对象。2000年,曾为创维立下“汗马功劳”的一员大将带领创维骨干力量集体出走,差点让创维毁于一旦,而后来接替这员大将成为创维第三把手的“猛将”也离开了创维,一系列事件暴露出创维在管理体制上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不协调关系,这似乎更加证实了创维前高管举报黄宏生的可能性。
同时,创维内部也是猜疑纷纷,最为惊奇的说法,是创维某一财务人士离开创维后,在另一公司制造假账被揭发,连带抽出了他4年前参与创维上市造假账的“作为”。
此财务人士是谁?与业界直点的造假嫌疑人、原创维财务执行官郑建中有何关系?业界众说纷纭。
据香港廉政公署公告,他们是在接到举报之后才开始着手调查并采取行动,黄宏生兄弟保释条件中也包含不得骚扰控方证人一项,廉署有严格的保护举报人制度,不能对外透露举报人身份,也拒绝证实举报人来自内地还是香港。这个神秘人物引起各方关注。
坊间流传更详细的说法,一是由已离职的原公司高管捅出,另一说是由一家欠创维5000万元的股东举报。从举报内容和廉署动作来看,举报者应对创维财务和运营相当熟悉,前一种说法更为可信。猜测集中于四位创维前高管:陆强华,曾任创维中国区销售总部总经理;前执行董事陶钧,2000年10月21日离开创维,目前去向未明;前执行董事刘辉阳,2000年11月27日辞职,曾任创维多媒体国际(香港)总裁;前执行董事郭腾跃,2003年4月23日离职,目前任深圳中电数码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这4人不是与黄宏生有个人恩怨,就是在创维郁郁不得志。
2000年4月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创维,是黄宏生的家族企业,妻子林卫平是海外采购总监,其弟黄培升是执行董事,其母罗玉英是创维集团一家非直接全资子公司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早在2004年11月30日,当黄宏生等创维董事会成员在香港开会被香港廉政公署“一锅端”的时候,就有专家指出,黄宏生最应该思考的不是创维的战略问题,而是如何在短时间内完善管理制度,把产权和经营权彻底分离,同时建立起相关的监督机制。
黄宏生案留下了什么
2003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中以11亿元身价名列第76位的黄宏生,1982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在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工作6年后,1988年辞去公职,只身赴香港创业,最终把创维打造成中国三大彩电龙头企业之一。
黄宏生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的同时,创维也在香港联交所停牌。接着,黄宏生辞去董事局主席兼CEO职务,其家族成员集体终止了集团所有附属公司的董事以及管理职务,用当时创维的说法就是“避嫌”。现为创维集团董事局主席的王殿甫,就是在那时候加盟创维的。
“当时,我第一感觉就是很惊讶,第二感觉就是为这件事情感到很难受。”王殿甫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创维不能因为黄宏生出问题就受到影响,考虑到两万名职工,如果再加上相关产业链的商家及职业,“想到这些,我就下定决心,义无反顾了”。
“他从5万块钱起家搞遥控器厂,做到今天成为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公司,具有74亿港元的净资产,销售收入达到100多亿元”,王殿甫认为,黄宏生的创业历程很艰难,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知青。1988年,只身一人到香港创业,成立创维,由于没有能力生产整机,最初只是做一些电视配件。据了解,黄宏生曾经一个人背着产品到青岛,苦等3个小时,只为了让时任青岛电视机厂厂长的周厚健看看自己的产品。当时,周厚健就预言,“此人必成大器”。果然,1992年创维踏入国内市场,成为行业内上升速度最迅猛的企业之一。他本人也在2003年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如果不是2004年11月被廉政公署调查,他连续两年进入富豪榜的可能性极大。
业界许多人对黄宏生本人也充满同情,毕竟,创维是黄宏生一手缔造的。他被拘捕的时候,不仅创维集团所在的深圳当地政府力挺创维,动员年届70岁的业界前辈王殿甫主持创维工作,国美、苏宁、永乐等电器营销巨头也纷纷表示,“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会力挺创维”。
自从创维事件以来,不少评论者认为,黄宏生具有大多数民营企业家的共同优点——勤奋,这既是创维稳健发展的原因,也是创维“速度”慢的死结所在。创维的管理“人治色彩”太鲜明,职业精英的主观能动性无法得到发挥。
“此次黄宏生下马,对创维的长远发展来说,绝对是有利无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认为,媒体之所以这么关注黄宏生去留与否,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大家普遍认为黄宏生掌管着公司大多数的事情,创维不能缺少黄宏生。
专家分析,此次事件促使创维内部管理层正视以前管理上的一些缺陷,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对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很有好处。“可能短期内这种有利效果不会很明显,但从长远来说,它会促进公司管理上的一些改革。”另有业内人士认为,如今的创维已经进行了一系列高层人员变动,“这对创维来说其实是件好事,有利于创维从原来的老板制转变为职业经理人制”。
但黄宏生现象还是给民营企业敲响了警钟。民营企业在逐渐做强的过程中,创始人如何分权,如何淡化家族企业的色彩,怎样健全企业管理与监督机制,使企业步入公众企业的正轨,是当前知名民企面临的迫切课题。伊利原董事长兼CEO的郑俊怀、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澳柯玛原董事长鲁群生等,也都是由于类似原因纷纷下马。
当然,这种管理与监管的漏洞,并非中国才有,就连市场机制完善的美国,也有类似案件。安然、世通等大型公司暴露出惊天财务丑闻之后,美国资本市场损失了7万多亿美元的市值,彻底打击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正因为如此,被专家们认为是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颁布财务规则以来,最为严厉的财务法则《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从2006年7月15日开始,将对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正式生效。
从这个角度来看,正在成长的民营企业,立志走出去的民营企业,如果能从黄宏生现象中及时发现公司管理中的问题,健全公司财务与监督机制,未尝不是一件亡羊补牢的好事情。
链接:谜一样的黄宏生
黄宏生,海南临高人,曾就读于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系,1982年毕业进入华南进出口公司,次年升任电脑事业部部长。1988年辞职赴港,在一家贸易公司做销售员,因不满工资低,用仅有的10万元注册了“创维”,开始创业之路。
创维最先是搞贸易,代理电子产品出口,但由于不熟悉香港环境,进了货卖不出去,不久就亏损,黄宏生也大病一场。之后,香港流行丽音广播,黄宏生一下子做了两万台,没想到香港电视台感到丽音广播成本太高,停止使用,令黄宏生再品失败的苦涩。
两番失败后,黄宏生并未放弃。当他看到東欧彩电供不应求时,决定生产彩电,但由于与世界先进水平相差甚远,且不符合国际规格,参加国际展览无人问津,结果又亏损了数百万元,至此,黄宏生债台高筑,陷入绝境。
1991年,黄宏生终于找到了“救命稻草”。他把目光瞄准正待拍卖的公司——迅科彩电开发部的技术骨干,并出让自己公司15%的股份将其纳入旗下,得到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9个月后,创维开发出国际领先的第三代彩电,并一炮打响,进入中国彩电业前三名。
2000年,创维数码在香港主板上市,融资11亿港元,黄宏生也荣获香港青年工业家奖。但也恰恰是这一年,黄宏生遇到了创业以来最大的灾难。
2000年8月2日,黄宏生提升时任创维中国区域销售总部总经理的陆华强为创维中国区董事总经理。但作为创维的重臣,陆华强却投奔了开出高出年薪3倍的高路华。没过多久,陆华强给旧部发了一封《致创维销售系统暨全体员工公开信》,又一纸诉状将创维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和补偿金1100万元。一时间,创维精英出走,财务混乱,资产和市场资源大量流失,巨亏1.25亿元。
面对困境,黄宏生主动放弃了董事局主席的年金,并拿出1亿股股票期权分配给集团的800名管理人员和骨干,重新构架销售团队。最终,2000年创维实现国内销售额44亿元,出口5亿元,保住了业界老四之位。
编辑 盛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