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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一些现象,越来越多的父母将房产购买、登记在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或未成年子女通过拆迁补偿等方式获得了其自己所有的房产份额.但在子女仍未成年时,有些父母因某些原因需要资金或贷款时,会选择出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或动用该房产进行抵押贷款.依照我国《民法总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一旦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该未成年人即为该房产的所有人.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父母能否随意实施处分未成年子女所有财产的行为呢?让我们先来通过一则案例予以分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