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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继共同正犯的责任范围在理论上存在积极说、中间说和消极说的分歧.消极说因契合共同犯罪的本质学说、符合责任主义原则的要求、能够避免产生主观归罪的问题,而在适用的过程中更具有合理性.对于承继共同正犯责任范围的建构应当以法益保护为中心,立足于因果共犯论,根据被侵害法益的数量,分析被侵害法益在后行为加入后是否发生“量”的增加或者“质”的变化,以达到合理地界定承继的共同犯罪中参与人责任范围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