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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ID是目前解决因国际投资引起的法律争议的主要仲裁机构,其仲裁管辖权以当事国的同意和适格投资的认定为基础,但二者之中争议较大的是适格投资的判断。结合ICSID案例来看,投资条约对投资的定义包括一般意义和法律意义上的定义,同时,ICSID管辖权下适格投资应具备一定条件。基于此,我国应当准确把握适格投资判断标准未来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