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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赣府厅发[2014]32号2014年7月29日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举借和偿还政府性债务行为,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