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互联网凭借其特有的海量数据和高效便捷等优势在普惠金融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为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本文基于“互联网+金融”视角,通过研究当前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探索互联网技术在农村普惠金融产品领域引用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从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多元、征信体系完善等方面入手,提出基于“互联网+”的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措施,以更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方式使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多样化、可持续,从而满足了当下农村普惠金融市场的实际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技术 农村普惠金融 产品创新
一、引言
“普惠金融”这一理念由于符合广大弱势群体的需求,在2005年的联合国大会中一经提出便令诸多国家开始了广泛的实践,例如孟加拉的小额信贷模式和巴西的“代理银行”模式等。随着普惠金融不断推进,其内涵也在逐渐深化,如今的普惠金融体系已经可以涵盖到广大偏远地区的弱势群体,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
在我国“三农”问题始终是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而农村金融的落后严重阻碍了其经济的增长,因而政府大力支持普惠金融在农村的发展,致力于建设农村金融体系,帮助农民脱贫致富。近几年,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愈加推动了普惠金融的飞跃式前进,宜农贷、农分期等一系列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应运而生。然而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虽然成效显著,但“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仍需不断创新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实现产品多样化,从而更好地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健康高效运行。
本文从我国当前农村普惠金融产品普遍存在的问题出发,探索其具体的运营模式、服务对象和方向、数据信息征集方式、交易成本高低以及所能带来的社会效应,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提出优于传统普惠金融产品的互联网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措施,从而切实地解决当下农村普惠金融产品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金融服务农村的能力。
二、文献综述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1]。为了让弱势群体能更好受惠于金融服务,国外较早开展了关于普惠金融产品创新的研究。United Nations Capital Development Fund (2006)[2]认为普惠金融应该在满足个体和机构金融服务的同时,保证其产品自身的可持续性。Ivatury和Mas[3]提出,运用高效的互联网技术构造全民金融服务系统,可以降低供给端的成本,促进产品多元化。Beck[4]等则认为,现有的金融服务将另一部分人排斥在外,应督促金融部门进行改革,提高金融权力在低收入阶层的共享性。在一些普惠金融理论创新的研究基础上,各个国家结合本国情提出了多种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如孟加拉的小额信贷模式,巴西的“代理银行”模式等。国外对于普惠金融产品形式、发展模式等有着相对完善的研究,并且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本国情的普惠金融发展道路,为贫困地区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保障弱势群体利益,推动经济的发展。
我国较早将普惠金融理念应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杜晓山(2006)[5]发现只有创立一个普惠金融体系,将穷弱群体进一步归入到宏微观层面里,才能改变过往的金融服务断层现象,扩大普惠金融的受众面。随后,吴国华(2013)又提出农村普惠金融存在地理位置远、客户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等问题并给出相应改善措施。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取得迅猛发展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王曙光、孔新雅、张棋尧(2014)[6]代表性认为将互联网优势与普惠金融相结合,有利于提升产品的创新性。张博阳(2016)[8]再次系统研究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供相应对策。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进步离不开现有研究文献所提供的理论依据,本文正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通过分析对比现有典型互联网金融产品优劣情况,进一步提出解决当前农村普惠金融问题的新方案。
三、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农村金融发展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直是现代金融发展最弱势的环节,主要体现在农村“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等方面。为缓解农村地区金融市场供求失衡的问题,使农村经济能够高效发展,我国政府根据农村普惠金融的实际发展情况,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农村普惠金融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的成效
1.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金融覆盖形式不断创新。农村地区是金融业务实现全面覆盖最难实现的一环,近来通过建设金融服务网点,借助现代移动互联网技术,并采用便民服务点等代理模式,使得基础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覆盖形式不断创新。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国县级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为95.65%;村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高达99.20%;不仅如此,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更是多达82.30万个,大多数区域已基本达到村村有服务的状态①。
2.惠農贷款发展迅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逐渐迈进深水区,“三农”领域金融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国涉农贷款额为34.24万亿元,其中农户贷款额为9.86万亿元。普惠型涉农贷款额为6.10万亿元,占我国涉农贷款的17.80%,较2019年年初增长8.24%,平均增速高于其他各项贷款1.11%②。
(二)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在普惠金融的基础设施方面,即使基础设施已经有一定的规模,但相对于城市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缺乏状况依然十分显著。由于金融服务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投入,而农村普惠金融开展的对象却主要面对的是并无太多收入的务农人员,为这类客户提供服务的盈利空间有限且营运成本较高,所以大多金融机构不肯在农村设立网点,农村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供应就相对匮乏③。此外,在农村地区,我国互联网相关的线下金融基础设施还十分缺乏,这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又提出了更高层次的标准。 2.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单一,金融创新能力不足。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特征,对信贷产品进行了积极创新尝试,但乡镇地区信贷需求分散且多样,依然存在金融服务产品单一的突出问题。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产品类别较少,再加上农民的多元化理财投资意识低,所以市场上缺乏为“三农”和广大低收入群体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这些都为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措施指明了方向。
3.缺乏健全的信用体系,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对农户的信用状况了解程度低,再加上许多农户缺乏证明还款能力的抵押品或第三方的信用保证,根据其过往的信贷记录进行贷款评估具有很大风险性。故针对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农村普惠金融信用评估体系问题,各金融机构只能提高贷款门槛,严格把控借贷业务流程减少坏账风险。存在这一问题的根源便是缺乏健全的信用体系,无法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金融需求,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对其进行信用鉴别[9]。
4.普惠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近年来,我国逐步出台并完善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但由于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较晚,相配套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金融科技开始越来越多地运用到普惠金融领域,随着也出现了一系列金融诈骗现象,因此农村普惠金融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相关监管机制的健全迫在眉睫。
5.农村金融教育缺乏,农民金融知识欠缺。居民金融知识水平的高低对金融系统的健康运转具有深远影响。在我国,由于传统金融理念陈旧、金融业务品种单一、教育水平低等因素制约,农村居民对金融知识了解欠缺[10]。农村家庭由于缺乏金融知识人数比例较高,因而金融的可获性较低,受到的金融排斥较高。
四、互联网技术下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创新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一)有利条件
1.国家政策扶持。2015年末发表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指出利用互联网强大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金融服务成本降低和金融风险防控的必要性,这为探索农村普惠金融产品新模式提供了强大的政策保障。此外,大数据技术会加速农村普惠金融的建设,进而促进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这在2019年发表的《数字普惠金融助推扶贫攻坚研究报告》中也有所体现。呼吁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在农村信用征集共享、风险管控、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的应用,这为互联网数字技术在农村普惠金融的实践操作提供了政策指引。
2.互联网技术自身优势。一是能够突破农村地区时空限制。互联网科技凭借其便捷高效的特点能够有效突破了金融资源的时空配置难题,农村地区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便可足不出户享受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二是实现规模经营、交易成本低。“互联网+金融”的应用一定程度弱化了金融中介的作用,借助大数据共享优势精准对接资金供需双方,边际成本能够随着客户规模的增加而降低。三是降低征信风险,解决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互联网技术利用大数据优势整合碎片化的信息,通过设定算法识别农户资信状况,对农户进行资信评级,结合农户对风险的厌恶程度制定个性化的贷款类型,如此可以有效规避信息不对称进而降低损失。四是扩大金融服务的渠道,使金融产品更加多元化。基于互联网金融衍生出多种形式的涉农金融产品[11],诸如农分期、E农贷、农村养老系列理财产品等,为农户提供了多元化的理财方式。
(二)制约因素
1.外部环境局限性。一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体系还不健全,相关制度法规并未完全确立。大数据环境之下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因互联网金融科技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受到很多小微企业的追捧,但同时监管不严,缺乏法律约束、行业壁垒等特点使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着诸多风险。二是农民金融知识欠缺。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讲,由于受教育程度和生活环境的影响,对相关金融工具了解较少,不善于利用金融工具使自身生产能力得到提高,导致普惠金融产品在农村推广难度大。
2.联网普及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互联网覆盖不全面。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较低,这使得农民利用普惠金融这一平台来融资借贷的方式收到了很大的限制。二是农村地区征信体系建设有待提高。对于广大农村人口而言,缺乏持续性的现金流使用情况记录和良好的抵押资产,征信机构很难逐一确定对农民的贷款风险。三是互联网金融对于失信人员的惩戒机制不足。现有阶段,法院对于信贷失信人员的执行尚未包括互联网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对于失信人员的惩戒机制十分有限,很难保證自身资金的安全。
五、基于“互联网+”的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措施
(一)应用代理银行模式增加商业实体的金融服务功能
代理银行是指在农村和欠发达地区通过商业代理的方式,使便利店,彩票站等商业实体,代理部分银行金融业务来缓解金融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通过代理银行制度,可以利用各种本就存在于农村地区的商业实体,最大程度的减少对于金融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在农村地区,代理银行可以代替银行承担各种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极大地缓解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不足问题,使缺乏金融设施的农村地区的农民也可以享受到金融服务,提高了农民的金融服务可得性。代理银行不仅可以为农村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又有力的降低了银行发展农村地区金融业务的成本。在巴西,开设一家银行分支机构的固定成本大约在50万到100万里亚尔之间;如果通过代理银行模式,在商业实体内部安装POS机等金融设备,银行的初始投资大约只需1500~5000里亚尔,有效的减少了银行的发展成本。由于我国目前金融设施建设十分薄弱,可以应用代理银行模式,最大限度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的难题。
(二)利用定向支付系统精准放贷促进产品多元化经营
当前农村互联网技术和移动智能正在不断普及,可以利用网络技术低成本高效率的先天优势,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金融需求,加快创新能够适应农村生产需要的互联网普惠金融产品,从而更快更高效地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服务。在农村地区可以利用定向支付系统设计一款针对农民借贷需求的金融APP,用户可在线上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并提交贷款意愿和信息,审批则是通过已有的用户征信资料进行分析计算来确定每个用户的贷款额度并进行快速的贷款审核,随后借款直接发放到用户的账户之内,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于农民的效率。 此外,线上金融APP除了主营农民借贷和支付业务,还可以开展专门针对于农民的保险、基金业务,为农民推荐合理的保险产品,比如农作物损失类的保险,为农民生产增加一层保障;另外,还可以增加基金业务,为农民推荐合适的理财产品,让农民能够更好地管理农业生产收益,增加农民的财富。此类线上金融产品不仅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民资金借贷和管理需求,还能促进普惠金融产品自身多元化经营,完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
(三)建立金融产品模块化信用体系
近年来网上支付手段在乡镇地区不断普及,为大数据征信系统在乡镇地区的实行奠定了基础。可以将大数据信用体系成三个板块:大数据分析板块、评分板块和网上银行板块,三个板块各司其职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大数据分析板块就是根据用户的历史借贷和支付状况并且利用云计算处理来分析用户的历史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身份特征、借贷场景等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分类,并且对用户的违约状况进行及时不可撤销的纪录。如此可以准确的了解用户的资信状况,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评分板块则是给用户呈现云数据处理结果的一个平台,通过云数据处理之后的结果通过评分的方式通俗易懂的呈现在用户眼前,可以让用户对自己的信用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且要根据用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动态地评分,让用户能够及时的意识到自身资信状况存在的问题即使止损。评分板块在用户的角度上使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缓解。
网上银行板块则是用户与金融机构之间“交流”的直接中介,用户可以在网上银行这个平台上面进行借贷还款、支付等业务,如此突破了金融服务在传统维度上的限制并进一步缓解了农村网点缺乏且分散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许多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费用及基础设施建设成本。
(四)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实施联合监管和差异化监管
我国首部农村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蓝皮书中针对性提到,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体制需要不断规范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的应用。首先,在风险防范机制和农户信用评级体系上,明确农村互联网普惠金融各个主体的权责范围;其次采用互联网高效的大数据技术,广泛收集并统计农村地区的信贷数据情况,从而形成权威的监管网络,实施联合监管。
此外,我国城乡二元制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领域的城乡差异比较明显,有效利用互联网技术从基础设施、信贷需求等方面精准识别各农村地区特点,设计出差异化的法律措施,在监管方式与手段上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率。
总之,互联网技术的引入及时有效的缓解了监管机构由于信息不充足导致时效性较弱的问题,大大提升了监管成效。
(五)采用“线上+线下”模式科普互联网普惠金融知识
由于农民对金融和互联网基础性知识的了解不足,所以应使用简单易懂的方法或实例,循序渐进对知识欠缺农民进行科普。线下可通过村委会一对一走访进行讲解宣传,发放互联网普惠金融知识指南。由于许多农户家中无网络,线上则可通过网络视频转接至农户家中电视进行科普讲解,且提供免费咨询电话方便对农民进行问题解答。为鼓励农民积极学习互联网普惠金融知识并提高农村地区对金融方面的接纳度,可设立互联网普惠金融知识测试平台或开展关于互联网普惠金融知识的竞答比赛,如果农民通过测试或取得比赛名次则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奖品(如一袋米,一桶油等)。
注释:
①《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
②《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
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参考文献:
[1]聂文鑫.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及策略研究[J].农村实用技术,2019(06):83-84.
[2]United Nations Capital Development Fund,Department of Economic.Building Inclusive Financial Sectors for Development[R].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s,2006.
[3]Ivatury G,Lyman T,Staschen S.Use of Agents in Branchless Banking for the Poor: Rewards,Risks and Regulation[J].Focus Note,2006(10):89-95.
[4]Beck Thorsten,Asli Demirguc-Kunt,Maria Soledad Martinez Peria,“Reaching Out: Access to and Use of Banking Services across Countries,”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Vol.85,2007,pp.234-266.
[5]杜曉山.小额信贷的发展与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J].中国农村经济,2006(08):70-73+78.
[6]吴国华.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04):32-45.
[7]王曙光,孔新雅,张棋尧.将互联网金融思维植入普惠金融[J].中国金融家,2014(06):125-126.
[8]张博阳.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以余额宝为例[J].商业会计,2016(01):42-44.
[9]赵凌.互联网+环境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路径研究[J].时代经贸,2018(14):10-11.
[10]曾之明,汪晨菊,余长龙.试论大数据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策略[J].征信,2018,36(07):48-53.
[11]朱芸羲.关于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与发展趋势[J].信息系统工程,2018(10):108-109+112.
基金项目:安徽大学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于“互联网+”的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910357235)。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互联网技术 农村普惠金融 产品创新
一、引言
“普惠金融”这一理念由于符合广大弱势群体的需求,在2005年的联合国大会中一经提出便令诸多国家开始了广泛的实践,例如孟加拉的小额信贷模式和巴西的“代理银行”模式等。随着普惠金融不断推进,其内涵也在逐渐深化,如今的普惠金融体系已经可以涵盖到广大偏远地区的弱势群体,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
在我国“三农”问题始终是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而农村金融的落后严重阻碍了其经济的增长,因而政府大力支持普惠金融在农村的发展,致力于建设农村金融体系,帮助农民脱贫致富。近几年,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愈加推动了普惠金融的飞跃式前进,宜农贷、农分期等一系列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应运而生。然而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虽然成效显著,但“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仍需不断创新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实现产品多样化,从而更好地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健康高效运行。
本文从我国当前农村普惠金融产品普遍存在的问题出发,探索其具体的运营模式、服务对象和方向、数据信息征集方式、交易成本高低以及所能带来的社会效应,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提出优于传统普惠金融产品的互联网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措施,从而切实地解决当下农村普惠金融产品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金融服务农村的能力。
二、文献综述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1]。为了让弱势群体能更好受惠于金融服务,国外较早开展了关于普惠金融产品创新的研究。United Nations Capital Development Fund (2006)[2]认为普惠金融应该在满足个体和机构金融服务的同时,保证其产品自身的可持续性。Ivatury和Mas[3]提出,运用高效的互联网技术构造全民金融服务系统,可以降低供给端的成本,促进产品多元化。Beck[4]等则认为,现有的金融服务将另一部分人排斥在外,应督促金融部门进行改革,提高金融权力在低收入阶层的共享性。在一些普惠金融理论创新的研究基础上,各个国家结合本国情提出了多种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如孟加拉的小额信贷模式,巴西的“代理银行”模式等。国外对于普惠金融产品形式、发展模式等有着相对完善的研究,并且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本国情的普惠金融发展道路,为贫困地区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保障弱势群体利益,推动经济的发展。
我国较早将普惠金融理念应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杜晓山(2006)[5]发现只有创立一个普惠金融体系,将穷弱群体进一步归入到宏微观层面里,才能改变过往的金融服务断层现象,扩大普惠金融的受众面。随后,吴国华(2013)又提出农村普惠金融存在地理位置远、客户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等问题并给出相应改善措施。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取得迅猛发展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王曙光、孔新雅、张棋尧(2014)[6]代表性认为将互联网优势与普惠金融相结合,有利于提升产品的创新性。张博阳(2016)[8]再次系统研究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供相应对策。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进步离不开现有研究文献所提供的理论依据,本文正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通过分析对比现有典型互联网金融产品优劣情况,进一步提出解决当前农村普惠金融问题的新方案。
三、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农村金融发展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直是现代金融发展最弱势的环节,主要体现在农村“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等方面。为缓解农村地区金融市场供求失衡的问题,使农村经济能够高效发展,我国政府根据农村普惠金融的实际发展情况,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农村普惠金融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的成效
1.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金融覆盖形式不断创新。农村地区是金融业务实现全面覆盖最难实现的一环,近来通过建设金融服务网点,借助现代移动互联网技术,并采用便民服务点等代理模式,使得基础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覆盖形式不断创新。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国县级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为95.65%;村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高达99.20%;不仅如此,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更是多达82.30万个,大多数区域已基本达到村村有服务的状态①。
2.惠農贷款发展迅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逐渐迈进深水区,“三农”领域金融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国涉农贷款额为34.24万亿元,其中农户贷款额为9.86万亿元。普惠型涉农贷款额为6.10万亿元,占我国涉农贷款的17.80%,较2019年年初增长8.24%,平均增速高于其他各项贷款1.11%②。
(二)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在普惠金融的基础设施方面,即使基础设施已经有一定的规模,但相对于城市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缺乏状况依然十分显著。由于金融服务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投入,而农村普惠金融开展的对象却主要面对的是并无太多收入的务农人员,为这类客户提供服务的盈利空间有限且营运成本较高,所以大多金融机构不肯在农村设立网点,农村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供应就相对匮乏③。此外,在农村地区,我国互联网相关的线下金融基础设施还十分缺乏,这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又提出了更高层次的标准。 2.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单一,金融创新能力不足。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特征,对信贷产品进行了积极创新尝试,但乡镇地区信贷需求分散且多样,依然存在金融服务产品单一的突出问题。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产品类别较少,再加上农民的多元化理财投资意识低,所以市场上缺乏为“三农”和广大低收入群体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这些都为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措施指明了方向。
3.缺乏健全的信用体系,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对农户的信用状况了解程度低,再加上许多农户缺乏证明还款能力的抵押品或第三方的信用保证,根据其过往的信贷记录进行贷款评估具有很大风险性。故针对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农村普惠金融信用评估体系问题,各金融机构只能提高贷款门槛,严格把控借贷业务流程减少坏账风险。存在这一问题的根源便是缺乏健全的信用体系,无法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金融需求,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对其进行信用鉴别[9]。
4.普惠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近年来,我国逐步出台并完善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但由于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较晚,相配套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金融科技开始越来越多地运用到普惠金融领域,随着也出现了一系列金融诈骗现象,因此农村普惠金融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相关监管机制的健全迫在眉睫。
5.农村金融教育缺乏,农民金融知识欠缺。居民金融知识水平的高低对金融系统的健康运转具有深远影响。在我国,由于传统金融理念陈旧、金融业务品种单一、教育水平低等因素制约,农村居民对金融知识了解欠缺[10]。农村家庭由于缺乏金融知识人数比例较高,因而金融的可获性较低,受到的金融排斥较高。
四、互联网技术下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创新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一)有利条件
1.国家政策扶持。2015年末发表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指出利用互联网强大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金融服务成本降低和金融风险防控的必要性,这为探索农村普惠金融产品新模式提供了强大的政策保障。此外,大数据技术会加速农村普惠金融的建设,进而促进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这在2019年发表的《数字普惠金融助推扶贫攻坚研究报告》中也有所体现。呼吁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在农村信用征集共享、风险管控、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的应用,这为互联网数字技术在农村普惠金融的实践操作提供了政策指引。
2.互联网技术自身优势。一是能够突破农村地区时空限制。互联网科技凭借其便捷高效的特点能够有效突破了金融资源的时空配置难题,农村地区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便可足不出户享受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二是实现规模经营、交易成本低。“互联网+金融”的应用一定程度弱化了金融中介的作用,借助大数据共享优势精准对接资金供需双方,边际成本能够随着客户规模的增加而降低。三是降低征信风险,解决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互联网技术利用大数据优势整合碎片化的信息,通过设定算法识别农户资信状况,对农户进行资信评级,结合农户对风险的厌恶程度制定个性化的贷款类型,如此可以有效规避信息不对称进而降低损失。四是扩大金融服务的渠道,使金融产品更加多元化。基于互联网金融衍生出多种形式的涉农金融产品[11],诸如农分期、E农贷、农村养老系列理财产品等,为农户提供了多元化的理财方式。
(二)制约因素
1.外部环境局限性。一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体系还不健全,相关制度法规并未完全确立。大数据环境之下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因互联网金融科技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受到很多小微企业的追捧,但同时监管不严,缺乏法律约束、行业壁垒等特点使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着诸多风险。二是农民金融知识欠缺。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讲,由于受教育程度和生活环境的影响,对相关金融工具了解较少,不善于利用金融工具使自身生产能力得到提高,导致普惠金融产品在农村推广难度大。
2.联网普及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互联网覆盖不全面。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较低,这使得农民利用普惠金融这一平台来融资借贷的方式收到了很大的限制。二是农村地区征信体系建设有待提高。对于广大农村人口而言,缺乏持续性的现金流使用情况记录和良好的抵押资产,征信机构很难逐一确定对农民的贷款风险。三是互联网金融对于失信人员的惩戒机制不足。现有阶段,法院对于信贷失信人员的执行尚未包括互联网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对于失信人员的惩戒机制十分有限,很难保證自身资金的安全。
五、基于“互联网+”的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措施
(一)应用代理银行模式增加商业实体的金融服务功能
代理银行是指在农村和欠发达地区通过商业代理的方式,使便利店,彩票站等商业实体,代理部分银行金融业务来缓解金融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通过代理银行制度,可以利用各种本就存在于农村地区的商业实体,最大程度的减少对于金融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在农村地区,代理银行可以代替银行承担各种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极大地缓解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不足问题,使缺乏金融设施的农村地区的农民也可以享受到金融服务,提高了农民的金融服务可得性。代理银行不仅可以为农村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又有力的降低了银行发展农村地区金融业务的成本。在巴西,开设一家银行分支机构的固定成本大约在50万到100万里亚尔之间;如果通过代理银行模式,在商业实体内部安装POS机等金融设备,银行的初始投资大约只需1500~5000里亚尔,有效的减少了银行的发展成本。由于我国目前金融设施建设十分薄弱,可以应用代理银行模式,最大限度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的难题。
(二)利用定向支付系统精准放贷促进产品多元化经营
当前农村互联网技术和移动智能正在不断普及,可以利用网络技术低成本高效率的先天优势,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金融需求,加快创新能够适应农村生产需要的互联网普惠金融产品,从而更快更高效地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服务。在农村地区可以利用定向支付系统设计一款针对农民借贷需求的金融APP,用户可在线上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并提交贷款意愿和信息,审批则是通过已有的用户征信资料进行分析计算来确定每个用户的贷款额度并进行快速的贷款审核,随后借款直接发放到用户的账户之内,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于农民的效率。 此外,线上金融APP除了主营农民借贷和支付业务,还可以开展专门针对于农民的保险、基金业务,为农民推荐合理的保险产品,比如农作物损失类的保险,为农民生产增加一层保障;另外,还可以增加基金业务,为农民推荐合适的理财产品,让农民能够更好地管理农业生产收益,增加农民的财富。此类线上金融产品不仅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民资金借贷和管理需求,还能促进普惠金融产品自身多元化经营,完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
(三)建立金融产品模块化信用体系
近年来网上支付手段在乡镇地区不断普及,为大数据征信系统在乡镇地区的实行奠定了基础。可以将大数据信用体系成三个板块:大数据分析板块、评分板块和网上银行板块,三个板块各司其职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大数据分析板块就是根据用户的历史借贷和支付状况并且利用云计算处理来分析用户的历史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身份特征、借贷场景等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分类,并且对用户的违约状况进行及时不可撤销的纪录。如此可以准确的了解用户的资信状况,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评分板块则是给用户呈现云数据处理结果的一个平台,通过云数据处理之后的结果通过评分的方式通俗易懂的呈现在用户眼前,可以让用户对自己的信用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且要根据用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动态地评分,让用户能够及时的意识到自身资信状况存在的问题即使止损。评分板块在用户的角度上使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缓解。
网上银行板块则是用户与金融机构之间“交流”的直接中介,用户可以在网上银行这个平台上面进行借贷还款、支付等业务,如此突破了金融服务在传统维度上的限制并进一步缓解了农村网点缺乏且分散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许多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费用及基础设施建设成本。
(四)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实施联合监管和差异化监管
我国首部农村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蓝皮书中针对性提到,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体制需要不断规范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的应用。首先,在风险防范机制和农户信用评级体系上,明确农村互联网普惠金融各个主体的权责范围;其次采用互联网高效的大数据技术,广泛收集并统计农村地区的信贷数据情况,从而形成权威的监管网络,实施联合监管。
此外,我国城乡二元制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领域的城乡差异比较明显,有效利用互联网技术从基础设施、信贷需求等方面精准识别各农村地区特点,设计出差异化的法律措施,在监管方式与手段上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率。
总之,互联网技术的引入及时有效的缓解了监管机构由于信息不充足导致时效性较弱的问题,大大提升了监管成效。
(五)采用“线上+线下”模式科普互联网普惠金融知识
由于农民对金融和互联网基础性知识的了解不足,所以应使用简单易懂的方法或实例,循序渐进对知识欠缺农民进行科普。线下可通过村委会一对一走访进行讲解宣传,发放互联网普惠金融知识指南。由于许多农户家中无网络,线上则可通过网络视频转接至农户家中电视进行科普讲解,且提供免费咨询电话方便对农民进行问题解答。为鼓励农民积极学习互联网普惠金融知识并提高农村地区对金融方面的接纳度,可设立互联网普惠金融知识测试平台或开展关于互联网普惠金融知识的竞答比赛,如果农民通过测试或取得比赛名次则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奖品(如一袋米,一桶油等)。
注释:
①《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
②《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
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参考文献:
[1]聂文鑫.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及策略研究[J].农村实用技术,2019(06):83-84.
[2]United Nations Capital Development Fund,Department of Economic.Building Inclusive Financial Sectors for Development[R].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s,2006.
[3]Ivatury G,Lyman T,Staschen S.Use of Agents in Branchless Banking for the Poor: Rewards,Risks and Regulation[J].Focus Note,2006(10):89-95.
[4]Beck Thorsten,Asli Demirguc-Kunt,Maria Soledad Martinez Peria,“Reaching Out: Access to and Use of Banking Services across Countries,”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Vol.85,2007,pp.234-266.
[5]杜曉山.小额信贷的发展与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J].中国农村经济,2006(08):70-73+78.
[6]吴国华.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04):32-45.
[7]王曙光,孔新雅,张棋尧.将互联网金融思维植入普惠金融[J].中国金融家,2014(06):125-126.
[8]张博阳.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以余额宝为例[J].商业会计,2016(01):42-44.
[9]赵凌.互联网+环境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路径研究[J].时代经贸,2018(14):10-11.
[10]曾之明,汪晨菊,余长龙.试论大数据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策略[J].征信,2018,36(07):48-53.
[11]朱芸羲.关于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与发展趋势[J].信息系统工程,2018(10):108-109+112.
基金项目:安徽大学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于“互联网+”的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910357235)。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