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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党中央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历史赋予我现代化进程的责任,更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而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土地利用问题解决的必然选择就是合理规划用地,通过土地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这也是我国建设新农村的重点所在。本文首先分析了土地整治对实现新农村建设所起的促进作用,然后分析了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的历史机遇,最后指出二者相互影响,互为保障,应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关系
2010年10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中强调应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的精神,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而这些内容早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亦有类似阐述。由此可见,有关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政策举措都将二者紧密联系在一起,视彼此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对做好土地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
1 新时期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的内涵
过去土地整治偏重农用地整治,其规划内容主要是指田、水、路、林的优化配置,而与村庄整治的内容割裂开来,避免一系列错综复杂的资源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权益问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土地整治的概念和范畴不断拓宽。新时期土地整治由农用地整治拓展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市地整治,甚至还拓展到地质环境灾害治理[1],例如宁夏中南部地质灾害区将生态移民、生态修复作为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围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展开,其包括农用地整治、农民旧房改造和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改善等内容,旨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村容村貌。
有关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早在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有提到,并在随后两年的一号文件中进行了强调和深化,主要是围绕调整农业结构、深化农村改革、強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等几项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为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实现,这20字方针内涵丰富、目标明确,是中央为新农村描绘的美好愿景,实现这一愿景的关键在于合理调整农村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维护农民权益等,而这正是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由此可见,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是:土地整治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力途径,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契机,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互为保障。
2 土地整治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力途径
2.1 土地整治是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的源动力
通过土地整治,一方面,将粗放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合理规划,调整农用地的结构和布局,不仅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还为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促进农业生产的“横向”发展;另一方面,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尤其是农业生产设施水平的提高,能有效增加耕地的生产潜力,建立高效农业、循环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的“纵向”发展。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促使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实现“生活富裕”。
2.2 土地整治有利于农村“乡村文化”的转变,“村容整洁”的实现
开展土地整治,能够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 “村容整洁”的目的。首先,通过对路网的规划、农田水利设施的配套,以及农田和村庄周边林带的设计,改善整治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并美化区内自然生态景观;其次,通过对空心村的拆除、旧民居的规整,以及新民居的建设,保留传统农耕文化和民风民俗中的积极元素,建立节约高效“特色”农村;最后,通过增加村内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公共卫生条件,营造良好的农村生活环境。整洁美观的居住环境不仅能减少邻里之间不必要的矛盾,还能促使农民追求高层次文化,有利于乡村文化观念的转变。
2.3 土地整治注重“公众参与”,营造“管理民主”的社会保障环境
土地整治一直坚持将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作为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在农地整治项目中,为使规划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十分注重“公众参与”。无论是在项目的前期调研,还是中期的规划设计,乃至整治工程的实施过程,都积极听取当地群众的建议;在村庄整治过程中亦是如此,对拆旧建新的地块均要进行公告和听证,拆旧必须征得被拆迁户的同意,建新区的布局规划也要充分吸收农民的意见,尊重当地的习俗。最终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真正受益,促进农村的民主管理水平[2]。
2.4 以增减挂钩为契机,土地整治为新农村建设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现今,无论是土地整治还是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主要还是政府拨款,而二者的投资金额均较大,若单靠政府一方之力,难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城乡统筹、增减挂钩,对拆旧区的土地进行整理,“腾”出较多的耕地指标;建新区土地合理规划、集约利用,节约建设用地指标。建新区结余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出让,发展城镇建设。为鼓励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可考虑将这类建设用地出让资金的部分用于新农村建设,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3 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契机
3.1 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政策保证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新农村后,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开始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农村,工作重心逐步转向农村,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好的政策措施,这也为土地整治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同时,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近年来国家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措施,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这些都为农村土地整治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3]。 3.2 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资源保障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和开展,许多资源都涌入农村,为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动力,也为土地整治提供了一定的资源保障。首先,大批量的高技术人材投入到土地整治的工作当中,为提高农地产能、村庄美化和生活便利献计献策;其次,因新农村建设引发的政策倾斜,使大量的外来资金和私有资本涌入农村土地市场,为土地整治提供了资金保障;再次,新农村建设促生了农业产业化,解放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农民进城务工,整治工作有了充足的土地保障;最后,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完善,为土地整治工作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促使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3 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了智力支持
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进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使其成为有文化、有技能的“新农民”。在当前土地整治过程中,由于涉及到用地布局和权属调整,大多村民对此不太理解,使得工作很难推进。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通过对农民进行现代化教育,使其对土地整治有一个新的认知,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支持,有助于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新农村建设加强了对“管理民主”的重视程度,发挥农民在土地整治中的积极作用,合理采纳他们对村庄整治的意见和发展农业生产的建议,使整治工作能“因地制宜”,保留地方特色,又能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环境。
4 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结合
4.1 逐步完善、科学规范土地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
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土地整治科学技术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为科学规范土地整治,要加强可持续相关基础理论、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加强土地整治标准化建设,形成技术、经济和管理的标准化体系;加强土地整治信息化建设,实现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节约项目管理成本,为新农村建设加油。
4.2 规划先行,保障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有机衔接
地方政府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在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时,充分考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等规划相衔接,保证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
4.3 因势利導、尊重农民意愿,为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为减小我国农村居民点分布现状与农村人口、耕地资源利用远景规划的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采取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土地供应政策,促进农村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周转指标和节余指标的管理,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在政策推行过程中,应加强引导,稳步推进,尊重农民意愿,使一切举措惠及农民群众,为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奠定群众基础[4]。
4.4 多渠道筹资,加大其他行业对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均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为保证资金充足,应在巩固现有的资金主渠道上,积极进行多渠道筹资: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和利用外资;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证券融资,吸收闲散资金。逐渐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引导、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相结合、产业化运作的资金筹集机制[3]。
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开展的时间并不长,各项政策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从整个发展趋势上来看,二者的工作内容相互渗透、工作目的渐趋一致,土地整治是实现“新农村”的工具和平台,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二者应有机结合、相互辅助,共同促进新农村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李倩.土地整治未来十年应是什么样[J].资源论坛,2010,10:7~9.
[2] 张佳,杨荣利.开展土地整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理论实践,97.
[3] 刘宗连.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土地整理研究[J].安徽农业学报,2006,12(11):12~13.
[4] 郧文聚,杨红.农村土地新思考[J].中国土地,2010,(2~3):69~71.
关键词: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关系
2010年10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中强调应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的精神,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而这些内容早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亦有类似阐述。由此可见,有关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政策举措都将二者紧密联系在一起,视彼此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对做好土地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
1 新时期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的内涵
过去土地整治偏重农用地整治,其规划内容主要是指田、水、路、林的优化配置,而与村庄整治的内容割裂开来,避免一系列错综复杂的资源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权益问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土地整治的概念和范畴不断拓宽。新时期土地整治由农用地整治拓展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市地整治,甚至还拓展到地质环境灾害治理[1],例如宁夏中南部地质灾害区将生态移民、生态修复作为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围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展开,其包括农用地整治、农民旧房改造和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改善等内容,旨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村容村貌。
有关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早在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有提到,并在随后两年的一号文件中进行了强调和深化,主要是围绕调整农业结构、深化农村改革、強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等几项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为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实现,这20字方针内涵丰富、目标明确,是中央为新农村描绘的美好愿景,实现这一愿景的关键在于合理调整农村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维护农民权益等,而这正是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由此可见,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是:土地整治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力途径,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契机,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互为保障。
2 土地整治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力途径
2.1 土地整治是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的源动力
通过土地整治,一方面,将粗放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合理规划,调整农用地的结构和布局,不仅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还为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促进农业生产的“横向”发展;另一方面,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尤其是农业生产设施水平的提高,能有效增加耕地的生产潜力,建立高效农业、循环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的“纵向”发展。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促使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实现“生活富裕”。
2.2 土地整治有利于农村“乡村文化”的转变,“村容整洁”的实现
开展土地整治,能够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 “村容整洁”的目的。首先,通过对路网的规划、农田水利设施的配套,以及农田和村庄周边林带的设计,改善整治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并美化区内自然生态景观;其次,通过对空心村的拆除、旧民居的规整,以及新民居的建设,保留传统农耕文化和民风民俗中的积极元素,建立节约高效“特色”农村;最后,通过增加村内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公共卫生条件,营造良好的农村生活环境。整洁美观的居住环境不仅能减少邻里之间不必要的矛盾,还能促使农民追求高层次文化,有利于乡村文化观念的转变。
2.3 土地整治注重“公众参与”,营造“管理民主”的社会保障环境
土地整治一直坚持将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作为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在农地整治项目中,为使规划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十分注重“公众参与”。无论是在项目的前期调研,还是中期的规划设计,乃至整治工程的实施过程,都积极听取当地群众的建议;在村庄整治过程中亦是如此,对拆旧建新的地块均要进行公告和听证,拆旧必须征得被拆迁户的同意,建新区的布局规划也要充分吸收农民的意见,尊重当地的习俗。最终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真正受益,促进农村的民主管理水平[2]。
2.4 以增减挂钩为契机,土地整治为新农村建设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现今,无论是土地整治还是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主要还是政府拨款,而二者的投资金额均较大,若单靠政府一方之力,难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城乡统筹、增减挂钩,对拆旧区的土地进行整理,“腾”出较多的耕地指标;建新区土地合理规划、集约利用,节约建设用地指标。建新区结余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出让,发展城镇建设。为鼓励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可考虑将这类建设用地出让资金的部分用于新农村建设,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3 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契机
3.1 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政策保证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新农村后,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开始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农村,工作重心逐步转向农村,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好的政策措施,这也为土地整治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同时,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近年来国家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措施,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这些都为农村土地整治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3]。 3.2 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资源保障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和开展,许多资源都涌入农村,为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动力,也为土地整治提供了一定的资源保障。首先,大批量的高技术人材投入到土地整治的工作当中,为提高农地产能、村庄美化和生活便利献计献策;其次,因新农村建设引发的政策倾斜,使大量的外来资金和私有资本涌入农村土地市场,为土地整治提供了资金保障;再次,新农村建设促生了农业产业化,解放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农民进城务工,整治工作有了充足的土地保障;最后,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完善,为土地整治工作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促使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3 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了智力支持
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进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使其成为有文化、有技能的“新农民”。在当前土地整治过程中,由于涉及到用地布局和权属调整,大多村民对此不太理解,使得工作很难推进。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通过对农民进行现代化教育,使其对土地整治有一个新的认知,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支持,有助于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新农村建设加强了对“管理民主”的重视程度,发挥农民在土地整治中的积极作用,合理采纳他们对村庄整治的意见和发展农业生产的建议,使整治工作能“因地制宜”,保留地方特色,又能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环境。
4 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结合
4.1 逐步完善、科学规范土地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
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土地整治科学技术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为科学规范土地整治,要加强可持续相关基础理论、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加强土地整治标准化建设,形成技术、经济和管理的标准化体系;加强土地整治信息化建设,实现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节约项目管理成本,为新农村建设加油。
4.2 规划先行,保障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有机衔接
地方政府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在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时,充分考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等规划相衔接,保证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
4.3 因势利導、尊重农民意愿,为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为减小我国农村居民点分布现状与农村人口、耕地资源利用远景规划的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采取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土地供应政策,促进农村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周转指标和节余指标的管理,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在政策推行过程中,应加强引导,稳步推进,尊重农民意愿,使一切举措惠及农民群众,为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奠定群众基础[4]。
4.4 多渠道筹资,加大其他行业对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均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为保证资金充足,应在巩固现有的资金主渠道上,积极进行多渠道筹资: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和利用外资;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证券融资,吸收闲散资金。逐渐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引导、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相结合、产业化运作的资金筹集机制[3]。
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开展的时间并不长,各项政策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从整个发展趋势上来看,二者的工作内容相互渗透、工作目的渐趋一致,土地整治是实现“新农村”的工具和平台,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二者应有机结合、相互辅助,共同促进新农村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李倩.土地整治未来十年应是什么样[J].资源论坛,2010,10:7~9.
[2] 张佳,杨荣利.开展土地整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理论实践,97.
[3] 刘宗连.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土地整理研究[J].安徽农业学报,2006,12(11):12~13.
[4] 郧文聚,杨红.农村土地新思考[J].中国土地,2010,(2~3):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