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延政发[2017]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全国爱卫会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1号)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关工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