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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财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公共部门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修订,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缺陷和滞后性日显突出。为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经济体制改革,规范事业单位经济行为,财政部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减少财务支出的违规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安全、加强对资金的控制和管理,提高资产管理的规范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事业单位改革的原因、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的区别进行分析,阐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影响,并就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进行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 新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中心 工作思考
一、事业单位制度修订的原因及遵循的原则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模式过于集中化,已成为制约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瓶颈,主要表现在:
第一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上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不仅与财政改革脱节,还没有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会计核算结果并不真实、合理,只是单纯的反应了会计的现金流量。
第二会计科目设置的也很混乱,缺乏统一的规范和系统,经常出现混乱不清的财务管理现象。
第三会计核算中心责职不清,审核方式过于简单,并且会计核算的工作人员没有掌握相关的业务技能,对核算单位的管理模式也不清楚,使会计人员时常出现一些纰漏,严重影响了核算中心的工作[2]。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考虑多方会计信息需求、与财政改革政策相协调、与财务规则修订相协调、服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在内容上明确规范了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以及会计信息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不仅提高了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而且强化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以及绩效评价,为财政管理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二、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区别
我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在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与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比,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及其说明
在资产类账户上,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11个资产类会计科目。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将资产类会计科目变成了17个,并且还增设了“财政应返还额度”、“存货”、“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在负债类账户上,旧会计制度中负债类会计科目是8个,新会计制度中又增加了3个,同时还增加了“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4个科目。在收入类账户上,原制度中的“拨入转账”账户与“项目支出”二者是重复的,在新的制度中将“拨入转账”去掉,不仅如此,还将改进了“附属单位缴款”这一科目,将其改成“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在支出类账户上,新的制度将“拨出专款”、“专款支出”、“成本费用”等会计科目全部删除,在“项目支出”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核算.在净资产类账户上,新会计制度增加了5个净资产类科目,删除了2个在旧会计制度下的净资产类科目,同时,又增加了5个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1]。
(二)协调增加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
一是配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新制度增添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结余”等相关科目。二是配合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新制度中将“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又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而且划分出的这两个科目是严格遵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设置的“支出功能分类”有关的科目来进行明细核算,设置的“基本支出”明细科目是严格遵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设置的“项目支出”的明细科目是严格遵守与之相关的具体科目来进行明细核算。三是配合相关部门预算管理,设置了“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缴国库款”会计科目,这样充分的反映出事业单位中应上缴的财政专户的资金以及应上缴国库的资金。
(三)着力加强财政投入资金会计核算
新制度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重新界定,区分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清晰设计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账务处理流程,为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以及财政资金管理提供有利保障。
(四)规范核算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
新制度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科学设计了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况的账务处理流程。这些规定符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人事业基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突出强化资产计价和入账管理
新会计制度规定,有相关凭证的资产按照凭证记录的金额以及相关费用进行入账;没有相关凭证且该资产同类资产市场价格易于获取的资产入账,按照同类资产市价加相关税费入账;没有相关凭证且同类资产市价难以获取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一元”进行入账。该规定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事业单位经费无偿捐赠、盘盈而获得的资产不入账的现象.确保了国有资产的账实相符。
(六)创新引入固定资产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
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上,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不提折旧,导致虚增资产和净资产总量,会计信息不准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对事业单位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和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之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及无形资产计提摊销,采用“虚提”折旧及摊销的创新性方法,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可以冲减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而不是将其计入当期支出,这样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求,准确地反映了资产的净值,资产虚增问题得到解决,又可方便的计算出资产在实际使用和发生中价值的消耗情况,为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了有利的会计数据,确保了事业单位资产的信息真实。 (七)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
新制度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人单位会计“大账”。“在建工程”科目的启用改变了事业单位长期以来“事业账”不反映基建数据的实际情况,大大提高了事业单位资产的完整性,更有助于加强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
(八)改进优化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
财务报表是会计工作的最终体现。旧制度中会计报表的主体包括资金活动情况表和经费支出决算明细表。在新会计制度中财务报表增加了资产负债表和会计报表辅助等,并且统一了各个类型的事业单位的报表体系,增强了报表的可用性,方便了使用者全方位掌握单位财务状况以及与财务相关的其他情况。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影响
(一)在资产核算方面
1.在国库支付业务方面。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规范国库支付业务的日常核算、明确年终结余资金、国库支付款项退回的处理方法。
2.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核算方面。明确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要报批核销,即先转入“待处置资产损益”,报批核销时计入“其他支出”,以后又收回时计入“其他收入”
3.“存货”科目核算上。范围扩大,包括自行加工存货、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存货、购进存货、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盘盈盘亏毁损等内容,改进盘盈盘亏处理方法。在具体核算上,对于自行加工存货,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不再限于内部成本核算),其成本构成包括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分配的间接费用;对于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存货,根据有关凭据(加相关费用)金额或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相关费用)或名义金额入账;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非自用材料,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对于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并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核算;对盘盈存货,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或名义金额计入“其他收入”;对盘亏毁损存货,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考虑进项税额转出),价值处置部分计入“其他支出”,处置净收入计入“应缴国库款”等。
4.在投资核算上。按投资期限分设“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科目,将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通过“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核算,明确不同投资渠道的投资成本构成,并规范了相关的核算方法。
5.在固定资产核算上。提高了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将“固定基金”转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核算,并引入折旧,明确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盘盈固定资产计价采用重置完全价值或按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或名义金额计价方法。
6.在无形资产核算上。无形资产摊销单设备抵科目核算、并明确规定了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年限、方法及政策,不再区分是否内部成本核算、明确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
(二)在负债核算方面
对原借入款项,区分长短期;“应付票据”到期无力支付转入“短期借款”,对“应付账款”不再限定内部成本核算单位,明确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并增加“长期应付款”科目;对原有三个工资类应付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明确其具体核算内容及方法。
(三)在收入核算方面
1.在财政补助收入上。核算范围变化,重点关注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明细核算要求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期末转入财政补助结转。
2.在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对专项资金收入要求进行明细核算,加强了对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管理;期末结转方面,对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对非专项资金收入转入“事业结余”。
3.在经营收入上。明确与事业收入的划分界限,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期末转入“经营结余”。
4.在其他收入上。明确了核算范围,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支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并单设“投资收益”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期末结转核算规定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非专项资金收入转入“事业结余”。
(四)在支出核算方面
1.在事业支出上。明确核算范围,强化明细核算,并政府支出功能、经济分类,在“基本支出”方面设置“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等明细科目,在“项目支出”方面则按具体项目设置。
2.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明确其非财政补助性质,期末转入“事业结余”。
3.在经营支出上。强化对经营活动相关“销售税金”的关注,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正确归集,期末转入“经营结余”。
4.在其他支出上。明确核算范围,包括利息支出、捐赠现金/存货支出、现金盘亏损失、资产(应收预付款/存货)处置损失、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等;在期末结转上规定专项资金支出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非专项资金支出转入“事业结余”。
(五)在净资产核算方面
1.在非流动资产基金上。设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明细科目,入账时间按取得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计提折旧/摊销时予以冲减,处置资产时予以冲销。
2.在财政补助结转上。明确核算内容,在明细科目设置上,对“基本支出结转”分设“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对“项目支出结转”按具体项目,其他内容则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设置。
3.在非财政补助结转方面。明确核算内容,并要求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事业结余上,核算内容不再包括财政补助收支;在经营结余上,年末如为经营结余,转入分配;如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在事业基金上不再划分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不再核算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在专用基金上,核算内容进行了相应合并,明确修购基金在提取时计入“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 (六)在财务报表方面
旧财务报表体系是由《经费支出明细表》以及《资金活动情况表》等报表组成的,则新的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则是由《收入支出表》及《资产负债表》等组成的。在新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中,《收入支出表》反映的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收支及结余情况的报表,《收入支出表》是由三个报表组成的,分别是《收入支出总表》、《经营支出明细表》及《事业支出明细表》三部分。其中,《收入支出总表》反映的则是单位的全部支出情况,附表《经营支出明细表》反映的则是单位在经营的过程中所有支出的费用情况。《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具体某一天或是一段时间内的财务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四点:第一,事业单位的偿债能力;第二,事业单位所有的经济资源;第三,事业单位的财务变化情况;第四,事业单位中国家以及投资者的权益。
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建议
(一)提升人员素质
会计核算中心人员主要职责是执行和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全面、系统、完整、综合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运行过程及结果,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许多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要做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核算工作,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培训,做到了解制度、熟悉制度,把握新旧制度的主要变化,关注制度修订的难点问题,熟悉新增会计科目适应范围、计价方式和日常核算,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
(二)强化监督职能
会计核算中心目前主要将重点放在了报账记账核算职能上,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财政部于2012年11月29日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会计核算中心监督职能迫在眉睫。为了让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职能充分体现出来,就要对会计的核算情况以及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进行检查,重视对会计业务时点的监督,完善财经制度,将所有的财政资金都集中在统一账户上,将会计核算、服务和监督融合在一起,还要严格执行政府的规章程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立完善的检查机制,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水平,保证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完善制度建设
会计核算中心制度建设,是对中心正常运转的具体规范,是中心各个环节的连结点,是会计集中核算程序严密、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必须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事预约制、定期回访制、廉洁自律规定、失职追究制、报账员工作规范等,规范业务流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量化绩效考核,形成工作环环相扣、严密高效的制度“互动链”。
五、结束语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订,适应了财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公共部门会计改革的需要,新制度中,协调增加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创新引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着力加强财政投入资金会计核算,规范核算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突出强化资产计价和入账管理,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及其说明,改进优化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会计核算中心必须强化监督职能,完善制度建设,广大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以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效率,促进了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妍.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比之下的几点思考[J].商业会计,2013(11):86-87.
[2]戴敏.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会计核算中的注意事项和建议[J].财务与会计,2013(5):63-65.
[3]朱妍.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比之下的几点思考[J].交通财会,2013(8):78-81.
[4]张婷婷,刘卫华.新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比较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6):75-76.
【关键词】事业单位 新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中心 工作思考
一、事业单位制度修订的原因及遵循的原则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模式过于集中化,已成为制约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瓶颈,主要表现在:
第一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上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不仅与财政改革脱节,还没有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会计核算结果并不真实、合理,只是单纯的反应了会计的现金流量。
第二会计科目设置的也很混乱,缺乏统一的规范和系统,经常出现混乱不清的财务管理现象。
第三会计核算中心责职不清,审核方式过于简单,并且会计核算的工作人员没有掌握相关的业务技能,对核算单位的管理模式也不清楚,使会计人员时常出现一些纰漏,严重影响了核算中心的工作[2]。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考虑多方会计信息需求、与财政改革政策相协调、与财务规则修订相协调、服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在内容上明确规范了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以及会计信息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不仅提高了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而且强化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以及绩效评价,为财政管理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二、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区别
我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在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与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比,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及其说明
在资产类账户上,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11个资产类会计科目。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将资产类会计科目变成了17个,并且还增设了“财政应返还额度”、“存货”、“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在负债类账户上,旧会计制度中负债类会计科目是8个,新会计制度中又增加了3个,同时还增加了“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4个科目。在收入类账户上,原制度中的“拨入转账”账户与“项目支出”二者是重复的,在新的制度中将“拨入转账”去掉,不仅如此,还将改进了“附属单位缴款”这一科目,将其改成“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在支出类账户上,新的制度将“拨出专款”、“专款支出”、“成本费用”等会计科目全部删除,在“项目支出”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核算.在净资产类账户上,新会计制度增加了5个净资产类科目,删除了2个在旧会计制度下的净资产类科目,同时,又增加了5个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1]。
(二)协调增加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
一是配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新制度增添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结余”等相关科目。二是配合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新制度中将“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又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而且划分出的这两个科目是严格遵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设置的“支出功能分类”有关的科目来进行明细核算,设置的“基本支出”明细科目是严格遵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设置的“项目支出”的明细科目是严格遵守与之相关的具体科目来进行明细核算。三是配合相关部门预算管理,设置了“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缴国库款”会计科目,这样充分的反映出事业单位中应上缴的财政专户的资金以及应上缴国库的资金。
(三)着力加强财政投入资金会计核算
新制度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重新界定,区分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清晰设计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账务处理流程,为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以及财政资金管理提供有利保障。
(四)规范核算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
新制度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科学设计了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况的账务处理流程。这些规定符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人事业基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突出强化资产计价和入账管理
新会计制度规定,有相关凭证的资产按照凭证记录的金额以及相关费用进行入账;没有相关凭证且该资产同类资产市场价格易于获取的资产入账,按照同类资产市价加相关税费入账;没有相关凭证且同类资产市价难以获取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一元”进行入账。该规定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事业单位经费无偿捐赠、盘盈而获得的资产不入账的现象.确保了国有资产的账实相符。
(六)创新引入固定资产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
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上,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不提折旧,导致虚增资产和净资产总量,会计信息不准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对事业单位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和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之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及无形资产计提摊销,采用“虚提”折旧及摊销的创新性方法,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可以冲减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而不是将其计入当期支出,这样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求,准确地反映了资产的净值,资产虚增问题得到解决,又可方便的计算出资产在实际使用和发生中价值的消耗情况,为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了有利的会计数据,确保了事业单位资产的信息真实。 (七)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
新制度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人单位会计“大账”。“在建工程”科目的启用改变了事业单位长期以来“事业账”不反映基建数据的实际情况,大大提高了事业单位资产的完整性,更有助于加强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
(八)改进优化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
财务报表是会计工作的最终体现。旧制度中会计报表的主体包括资金活动情况表和经费支出决算明细表。在新会计制度中财务报表增加了资产负债表和会计报表辅助等,并且统一了各个类型的事业单位的报表体系,增强了报表的可用性,方便了使用者全方位掌握单位财务状况以及与财务相关的其他情况。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影响
(一)在资产核算方面
1.在国库支付业务方面。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规范国库支付业务的日常核算、明确年终结余资金、国库支付款项退回的处理方法。
2.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核算方面。明确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要报批核销,即先转入“待处置资产损益”,报批核销时计入“其他支出”,以后又收回时计入“其他收入”
3.“存货”科目核算上。范围扩大,包括自行加工存货、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存货、购进存货、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盘盈盘亏毁损等内容,改进盘盈盘亏处理方法。在具体核算上,对于自行加工存货,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不再限于内部成本核算),其成本构成包括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分配的间接费用;对于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存货,根据有关凭据(加相关费用)金额或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相关费用)或名义金额入账;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非自用材料,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对于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并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核算;对盘盈存货,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或名义金额计入“其他收入”;对盘亏毁损存货,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考虑进项税额转出),价值处置部分计入“其他支出”,处置净收入计入“应缴国库款”等。
4.在投资核算上。按投资期限分设“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科目,将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通过“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核算,明确不同投资渠道的投资成本构成,并规范了相关的核算方法。
5.在固定资产核算上。提高了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将“固定基金”转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核算,并引入折旧,明确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盘盈固定资产计价采用重置完全价值或按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或名义金额计价方法。
6.在无形资产核算上。无形资产摊销单设备抵科目核算、并明确规定了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年限、方法及政策,不再区分是否内部成本核算、明确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
(二)在负债核算方面
对原借入款项,区分长短期;“应付票据”到期无力支付转入“短期借款”,对“应付账款”不再限定内部成本核算单位,明确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并增加“长期应付款”科目;对原有三个工资类应付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明确其具体核算内容及方法。
(三)在收入核算方面
1.在财政补助收入上。核算范围变化,重点关注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明细核算要求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期末转入财政补助结转。
2.在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对专项资金收入要求进行明细核算,加强了对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管理;期末结转方面,对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对非专项资金收入转入“事业结余”。
3.在经营收入上。明确与事业收入的划分界限,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期末转入“经营结余”。
4.在其他收入上。明确了核算范围,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支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并单设“投资收益”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期末结转核算规定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非专项资金收入转入“事业结余”。
(四)在支出核算方面
1.在事业支出上。明确核算范围,强化明细核算,并政府支出功能、经济分类,在“基本支出”方面设置“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等明细科目,在“项目支出”方面则按具体项目设置。
2.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明确其非财政补助性质,期末转入“事业结余”。
3.在经营支出上。强化对经营活动相关“销售税金”的关注,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正确归集,期末转入“经营结余”。
4.在其他支出上。明确核算范围,包括利息支出、捐赠现金/存货支出、现金盘亏损失、资产(应收预付款/存货)处置损失、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等;在期末结转上规定专项资金支出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非专项资金支出转入“事业结余”。
(五)在净资产核算方面
1.在非流动资产基金上。设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明细科目,入账时间按取得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计提折旧/摊销时予以冲减,处置资产时予以冲销。
2.在财政补助结转上。明确核算内容,在明细科目设置上,对“基本支出结转”分设“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对“项目支出结转”按具体项目,其他内容则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设置。
3.在非财政补助结转方面。明确核算内容,并要求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事业结余上,核算内容不再包括财政补助收支;在经营结余上,年末如为经营结余,转入分配;如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在事业基金上不再划分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不再核算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在专用基金上,核算内容进行了相应合并,明确修购基金在提取时计入“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 (六)在财务报表方面
旧财务报表体系是由《经费支出明细表》以及《资金活动情况表》等报表组成的,则新的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则是由《收入支出表》及《资产负债表》等组成的。在新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中,《收入支出表》反映的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收支及结余情况的报表,《收入支出表》是由三个报表组成的,分别是《收入支出总表》、《经营支出明细表》及《事业支出明细表》三部分。其中,《收入支出总表》反映的则是单位的全部支出情况,附表《经营支出明细表》反映的则是单位在经营的过程中所有支出的费用情况。《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具体某一天或是一段时间内的财务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四点:第一,事业单位的偿债能力;第二,事业单位所有的经济资源;第三,事业单位的财务变化情况;第四,事业单位中国家以及投资者的权益。
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建议
(一)提升人员素质
会计核算中心人员主要职责是执行和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全面、系统、完整、综合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运行过程及结果,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许多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要做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核算工作,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培训,做到了解制度、熟悉制度,把握新旧制度的主要变化,关注制度修订的难点问题,熟悉新增会计科目适应范围、计价方式和日常核算,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
(二)强化监督职能
会计核算中心目前主要将重点放在了报账记账核算职能上,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财政部于2012年11月29日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会计核算中心监督职能迫在眉睫。为了让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职能充分体现出来,就要对会计的核算情况以及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进行检查,重视对会计业务时点的监督,完善财经制度,将所有的财政资金都集中在统一账户上,将会计核算、服务和监督融合在一起,还要严格执行政府的规章程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立完善的检查机制,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水平,保证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完善制度建设
会计核算中心制度建设,是对中心正常运转的具体规范,是中心各个环节的连结点,是会计集中核算程序严密、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必须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事预约制、定期回访制、廉洁自律规定、失职追究制、报账员工作规范等,规范业务流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量化绩效考核,形成工作环环相扣、严密高效的制度“互动链”。
五、结束语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订,适应了财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公共部门会计改革的需要,新制度中,协调增加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创新引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着力加强财政投入资金会计核算,规范核算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突出强化资产计价和入账管理,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及其说明,改进优化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会计核算中心必须强化监督职能,完善制度建设,广大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以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效率,促进了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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