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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试点县(市),高密市在工作中坚持“用地集约、布局集中、项目集聚、产业集群”的用地原则和“一般项目靠挖潜、重点项目靠争取、公益项目靠‘单选’、有限指标保民生”的供地原则,按照“严控、集聚、优化、嫁接、拓展”方针的要求,走出了一条“以存量换增量、以节地促转型”的内涵发展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