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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陕西各界关注的《陕西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陕西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各级邮政部门都在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活动。西安市邮政局作为陕西邮政业的龙头老大,对《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作用如何认识,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有哪些举措呢?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走访了该局党委书记张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