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财政部门一些人士及有关专家指出:我国已基本具有义务教育延长到12年的经济基础,既然我国目前有一定的经济保障,那么下一步在义务教育如何延伸的问题上,理应优先考虑把农村学前一年的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阶段的问题。笔者之所以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存在学前一年的教育现象是地域经济、人居环境和人口分布因素决定的
农村地区由于交通不便,资源贫乏,地形闭塞,自然村屯较分散,一个村屯人口有300人左右,80年代还是屯屯有教学点,每个教学点有一至两个教师,基本上是复式班教学,3至6岁的幼儿每天都随哥哥姐姐在教学点陪读游玩,无形中也接受了一点学前教育。90年代后期开始进行整合教育资源实施撤点并校,一个行政村设有一至两所小学,学校离家门口远了。由于山区经济还比较落后,行政村级没有幼儿园,哥哥姐姐出远门读书了,3至5岁的幼儿只能呆在家里,无形中的哪一点学前教育也没有了。目前,农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了,也逐步认识到3至6岁幼儿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有的人看到了商机,开始在村屯办起了民办幼儿园,接收4至5岁幼儿入园,这些幼儿园以赢利为目的,用民房作教室,没有活动场所,办园设施很简陋。在社会聘用教师,没有编制、没有经过岗前专业培训,教师的待遇很低,这些幼儿园大多只属于保育性质,幼儿在园中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幼儿教育得不到真正的落实,有的家长的愿望是有人管了小孩,可以放心在外干活净钱养家糊口。有的家长则认为到这些幼儿园学不到什么,浪费钱,干脆就把孩子放在自己身边,放弃学前幼儿教育。且这些学校办学规模小,相当于幼儿托管的性质,有和幼儿在这些幼儿园中两年边连自已的名字都不会写;为解决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衔接问题,大部分的农村小学都在学校开设了学前一年的教育,接收5至6岁幼儿,以弥补当地幼儿学前教育的空白。小学开办学前班,其实是一种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占用了义务教育资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但当前在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村学校学前一年教育现状不可能取缔,在一定时间内还要维持。如果依法取缔将严重脱离实际,要求过高。因此率先把农村学前一年的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保证偏远地区和居住分散地区的幼儿、留守幼儿等都享有接受学前一年的幼儿教育的权利,实现农村幼儿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衔接。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前一年的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才具有公平性。
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至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已经进入第八年,其覆盖范围已经从西部扩大到中部和东部的全部农村地区。新机制不仅有效减轻了农民家庭子女接受义务的经济负担,而且打破了多年来制约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瓶颈,严禁再学校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从而杜绝“一面免费、一面收费”的现象发生。
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广西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免教科书费用;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国家试点每年需资金160多亿元,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以上的这些都是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惠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学生,但同在一个学校一个屋檐下的学前班学生还要交学杂费,课本费,无法享受营养午餐;每天弟弟、妹妹等到哥哥、姐姐吃完饭后才一起回家,或者哥哥、姐姐把营养午餐分给弟弟、妹妹,这不公平。学前班还要收取学杂费、课本费,这和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相违背。
温总理指出:“体现社会公平的最主要的是教育公平,要办人民的平民教育”。我们要消除或要降低学前教育的不公平、不均衡性、两极分化性,就要把农村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只有把农村学前一年的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阶段,当前农村學前教育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才能得到缓解,才能彻底解决当前农村学前教育的困境,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三、农村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可以缩小农村学前教育与城市及发达地区学前教育的差距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等。但当前农村学前教育现状令人担忧,与既定目标相差甚远。城乡学前教育发展极不均衡。主要表现为:
一是起点不均衡,城镇学前教育从3岁起步甚至更早,山区农村山大人稀没有幼儿园,只能依赖当地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农村学前教育只能从5岁或6岁起步;二是过程不均衡,城乡学前教育机构的教学条件相差甚远,城乡幼儿园的保教水平天壤之别,没有均衡可谈;三是结果不均衡,城镇幼儿至少接受3年的学前教育,在进入小学时已经有了较高的智力发展水平,农村孩子的家长在对孩子的培养上,能力和时间都是有限的,农村的幼儿只能接受1年的学前教育,在进入小学时,与同龄的城里幼儿比较,智力发展水平和行为习惯养成都相差很大。由此延伸到小学、中学甚至到大学,所以有人说:“人与人之间的不公,其实从你一出生就存在了”。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前班名不正言不顺,大部分农村小学举办学前班实属无奈,没有财政一分钱的拨款,但又不得不办:一是小学生源的需要,二是当地老百姓的愿望。绝大部分行政村没有幼儿园,只能依赖小学办附属学前一年的学前班。农村小学举办学前班在经费上是严重亏本的,凡是开办了学前班的小学,不得不挤占小学的师资来代课,搞得小学教师精疲力竭,费力不讨好。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存在学前一年的教育现象是地域经济、人居环境和人口分布因素决定的
农村地区由于交通不便,资源贫乏,地形闭塞,自然村屯较分散,一个村屯人口有300人左右,80年代还是屯屯有教学点,每个教学点有一至两个教师,基本上是复式班教学,3至6岁的幼儿每天都随哥哥姐姐在教学点陪读游玩,无形中也接受了一点学前教育。90年代后期开始进行整合教育资源实施撤点并校,一个行政村设有一至两所小学,学校离家门口远了。由于山区经济还比较落后,行政村级没有幼儿园,哥哥姐姐出远门读书了,3至5岁的幼儿只能呆在家里,无形中的哪一点学前教育也没有了。目前,农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了,也逐步认识到3至6岁幼儿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有的人看到了商机,开始在村屯办起了民办幼儿园,接收4至5岁幼儿入园,这些幼儿园以赢利为目的,用民房作教室,没有活动场所,办园设施很简陋。在社会聘用教师,没有编制、没有经过岗前专业培训,教师的待遇很低,这些幼儿园大多只属于保育性质,幼儿在园中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幼儿教育得不到真正的落实,有的家长的愿望是有人管了小孩,可以放心在外干活净钱养家糊口。有的家长则认为到这些幼儿园学不到什么,浪费钱,干脆就把孩子放在自己身边,放弃学前幼儿教育。且这些学校办学规模小,相当于幼儿托管的性质,有和幼儿在这些幼儿园中两年边连自已的名字都不会写;为解决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衔接问题,大部分的农村小学都在学校开设了学前一年的教育,接收5至6岁幼儿,以弥补当地幼儿学前教育的空白。小学开办学前班,其实是一种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占用了义务教育资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但当前在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村学校学前一年教育现状不可能取缔,在一定时间内还要维持。如果依法取缔将严重脱离实际,要求过高。因此率先把农村学前一年的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保证偏远地区和居住分散地区的幼儿、留守幼儿等都享有接受学前一年的幼儿教育的权利,实现农村幼儿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衔接。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前一年的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才具有公平性。
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至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已经进入第八年,其覆盖范围已经从西部扩大到中部和东部的全部农村地区。新机制不仅有效减轻了农民家庭子女接受义务的经济负担,而且打破了多年来制约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瓶颈,严禁再学校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从而杜绝“一面免费、一面收费”的现象发生。
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广西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免教科书费用;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国家试点每年需资金160多亿元,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以上的这些都是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惠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学生,但同在一个学校一个屋檐下的学前班学生还要交学杂费,课本费,无法享受营养午餐;每天弟弟、妹妹等到哥哥、姐姐吃完饭后才一起回家,或者哥哥、姐姐把营养午餐分给弟弟、妹妹,这不公平。学前班还要收取学杂费、课本费,这和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相违背。
温总理指出:“体现社会公平的最主要的是教育公平,要办人民的平民教育”。我们要消除或要降低学前教育的不公平、不均衡性、两极分化性,就要把农村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只有把农村学前一年的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阶段,当前农村學前教育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才能得到缓解,才能彻底解决当前农村学前教育的困境,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三、农村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可以缩小农村学前教育与城市及发达地区学前教育的差距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等。但当前农村学前教育现状令人担忧,与既定目标相差甚远。城乡学前教育发展极不均衡。主要表现为:
一是起点不均衡,城镇学前教育从3岁起步甚至更早,山区农村山大人稀没有幼儿园,只能依赖当地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农村学前教育只能从5岁或6岁起步;二是过程不均衡,城乡学前教育机构的教学条件相差甚远,城乡幼儿园的保教水平天壤之别,没有均衡可谈;三是结果不均衡,城镇幼儿至少接受3年的学前教育,在进入小学时已经有了较高的智力发展水平,农村孩子的家长在对孩子的培养上,能力和时间都是有限的,农村的幼儿只能接受1年的学前教育,在进入小学时,与同龄的城里幼儿比较,智力发展水平和行为习惯养成都相差很大。由此延伸到小学、中学甚至到大学,所以有人说:“人与人之间的不公,其实从你一出生就存在了”。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前班名不正言不顺,大部分农村小学举办学前班实属无奈,没有财政一分钱的拨款,但又不得不办:一是小学生源的需要,二是当地老百姓的愿望。绝大部分行政村没有幼儿园,只能依赖小学办附属学前一年的学前班。农村小学举办学前班在经费上是严重亏本的,凡是开办了学前班的小学,不得不挤占小学的师资来代课,搞得小学教师精疲力竭,费力不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