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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权还是分权是理解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关键,但目前中国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是不能用集权还是分权这样简单的标准就可以做出判断的。目前,我国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在分税制改革后仅属于形式上的财政分权。此外,自1949年以来,我国的政府间财政关系一直进行着集权和分权的循环,凸显出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随意性。财政制度要从顶层设计做进一步的改革,才能打破集权和分权的循环。进一步改革的关键是确立政府间的财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自治权。最根本的改革在于改变目前的“分权式威权制”制度,才能理顺财政关系,解决目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