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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物权法》中也有用益权,但现在怎么也觉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更像是自由继承保有而非用益。
世界上除了像澳大利亚和加拿大这样“植民”没植好,还可以被称为“地广人稀”的地方之外,在所有国家,土地都是上得厅堂高阁、下得大街小巷的核心话题。中国也不例外,从昔日的土地改革到今天的房价高涨,都是老百姓关注的话题。
不幸的是,中国的土地制度总是在改了被骂继而再改中循环;更可叹的是,这些修修改改始终也没能跳出德国人对不动产设定的边边框框。今年,出于对新鲜理论的急切渴望,《英国土地法律史——以保有权为视角的考察》终于出现在了新书架上。这本书可以说是迟到的甘霖,给读者带来了如约的惊喜。
通览英国土地法律的历史,里面盘错着各种神鬼莫测的复杂设计,而其中充当着灵魂角色的便是用益和信托。所谓用益和信托并非源自高尚的种子,它们只不过是土地主为了规避封建义务而采用的灰暗伎倆,而这株“毒树”却在英国之后数百年的历史中结出了甘美的果实。英国土地主通过不断对土地保有权的分割,形成了各种用益权和信托权,这不但保证了受益人(多数是土地主及其子孙)的衣食无忧,更促进了土地的利用和改善。甚至作者咸鸿昌也自信满满地认为,“18世纪以前,英国土地权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就是一个对诺曼征服后建立的普通法土地保有权不断分割的过程。”
用益和信托当然也不尽是优点,比如它们让地产权变得复杂而不可捉摸。于是土地受让人为了保证受让地产的安全,要花费大量的成本去进行法律调查,到19世纪初这种调查的成本之高严重地阻碍了土地的流转。但是中国土地制度的情况却正好相反:我们的《物权法》中也有用益权,但此用益非彼用益,虽不敢断言今后的政策和发展,但现在怎么也觉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更像是自由继承保有而非用益。撬除了这层名称上的幻镜,我们看到了在中国除了地役权外,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土地用益权。本来这也不能作为“崇洋媚外”的借口,但是,随着中国土地“价与天齐”,并且还有进一步升高的迹象,老百姓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安然地静享小舍颐养天年,因为多一套房子可能就是“节省一辈子劳动”的大事。兹事体大,值得倾囊而出,近来一个“炒”字便将土地交易的火热渲染殆尽。这用益之少与交易之多在中国的奇特组合,让我们不得不相信用益和信托两种制度的尝试是利大于弊了。
议之初启,必有反驳之声应和,这次他们一定会想到的是租赁。《合同法》中明摆着用益的绝好方式出租,虽然不像英国有房屋租赁的专门立法,但也足够初级阶段之用了。其实,“16世纪以前,英国普通法也适用动产的规则规范土地承租人的土地权益”,本质与我们现在的情况无异,而从“16世纪初开始,王室法庭逐渐开始允许土地承租人在诉讼中请求返还其所承租的土地,承租人的土地权益在救济方式上具有了不动产的特征,但在继承法上依然继续延用动产规则,从而使得土地承租人的权益兼有动产和不动产的法律特征,因而被称为准不动产”,继后英国1925年不动产经历了重大变革,而土地租赁的“准不动产”性质沿用至今。
文幅所限,这里不敢偏论英国土地的长子继承制,单就保护手段来说,英国承租人可以说享受了土地其他保有权人一样的权利。这些权利可以为承租人取回土地,对抗受益人,还赋予了承租人保护自己占有权的强大力量。显然,这是“不得超过20年”、仅有“书面形式”的“规矩债权”所无法比拟的。随着房价慢慢变成与房子本身没什么关系的虚拟数字,租房也就变成了更多年青老百姓的唯一选择。而面对一部厘不清“五块一本的武侠小说”和“三百万一套的小高层住宅”的租赁法,中国租房客们显然有一腹的茫然和无奈。
从来不愿把法比作“恢恢天网”,因为它更多的时候不是用来捉“鱼”的。如果社会是一座安民广厦,那么法更像其中的柱梁,它虽不必像英人所制那般细至毫末,但其精神定要落于大庇天下之民。《英国土地法律史》与中国,关键词都是土地与法,而英国土地法建构在经验主义之上,以其务实的姿态超然于形色理论之上,这也许就是它能传承近千年的独特魅力所在。■
编辑:黄灵[email protected]
七个怎么看
如果你开车从广州向西走,一路对比中你就知道了什么是“农村”;如果你不幸在2000年之后毕业,不管你是学士、硕士还是博士,你就有机会体验“就业难”;如果你不是张悟本并且拿不出养生顾问费,你多半也会知道“看病难”;如果你是农民工或相当于农民工的某城漂,你的孩子会告诉你“上学难”;如果你是上海人,随便看一眼房产中介的橱窗,你就再也不会怀疑下一代人“蜗居”的命运;如果你不是机制的宠儿,并且还在“诚实劳动”,面对微薄的收入你也许会愤然于“分配的不公”;如果你还没有幸运到可以腐败,并且认得字、看得新闻,你一定知道这里的“贪官不太少”。愤怒,或是接受并且愤怒,这是个问题。但事实上,激烈的情绪不能带来什么好处,因为愤怒者和令人愤怒者都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也许正因为此,书名才取为《七个怎么看》。书中每个部分的结构都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当然如果现实也如写书般地简单,我们早就“幸福生活到永远”了。但是,书中直面问题,理性地分析问题,思考了问题的解决,终归是一本可读的好书。■
洞穴奇案
1949年,美国法理学大家富勒提出了一个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例: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威特莫尔提议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但在抽签前他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莫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如今,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便有了这本《洞穴奇案》。《洞穴奇案》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该公案的原创者富勒写的五位法官的判决书;二是近半个世纪后,萨伯续写的九个法官和相应九个延伸的观点,这就是十四个法学流派的困惑。
在阅读这些大法官判决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将会感觉到,这才是对于法律的根源、伦理和逻辑的思考,也是我们所希望的,那就是在审判过程中,唯一的审判者是闪耀着人类伟大理性光辉的真正的法律,而没有什么比捍卫公民个体的意志和权利更能实现社会的法治与公正。■
费城风云
200多年前,蛮荒大陆上的一群乡巴佬齐聚费城,为了制定世界上第一部宪法吵得不可开交。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阴云与曙光同在,妥协与原则共存,谁都没有想到,最后磕磕绊绊通过的《联邦宪法》,日后会成为美国人的世俗《圣经》,影响遍及世界。
因为《品三国》而声名鹊起的易中天,这次用《费城风云》对美国历史的重要“片刻”——制宪会议进行了较为生动的描述。在书中,由于历史本身的魅力,像华盛顿、富兰克林、麦迪逊、梅森这些出类拔萃之辈的崇高人格和鲜明个性,他们在制宪会议上的深谋远虑、智力交锋、坚守信念乃至相互妥协的政治智慧,都让我们感叹:原来“学术超男”也会如实地叙述历史,议论不多,品读则更少。同时,书中虽然讲的是制宪过程,涉及的却还有美国历史、政治等内容,有助于大众初步了解美国制宪史,及制宪过程中那些精彩的辩论、争取及妥协。同时,在中国经济有了蓬勃发展的这个时候,看看200多年前那块荒蛮大陆上的人是从哪里开始走向鲜活的未来,他们的出发点是在怎样的基础上,也能给现世的我们很多参考。■
最后的日记
“当人们凝望那片依然美丽多彩的落叶之时,也许可以深入了解并感悟到自己的死亡,不是在终结之时,而是在开始的时候。死亡并不是可怕的事情,无需逃避或拖延,而是如同日出日落一样平常的事情。死亡中蕴含着极度辽远的感觉。”——在这本结束于大师辞世两年前,集结大师口述录音的书里,大师俨然一位亲厚温良的长者,和你絮絮交流他的人生体验,他关于爱与死亡的感悟,他只是满腔热忱,希望这个世界会因为每个个体的完善而更加美好。
对于每个克里迷来说,《最后的日记》是最经典的宝典,因为他们会在书中发现许多熟悉的思想痕迹,并且是他对自己思想的一次总结与梳理。
对于不知道克里希那穆提的人来说,如果能明白,最后并不意味着终结,死亡也不意味着寂灭这样的命题,那么,大师会告诉你,听听自己内心深处最真实的声音,不要妄图复制他人的成功之路,更不要拿无谓的比较纷乱自己的心智,在这个越发复杂的世界力求保持更加单纯的自我,唯有这样,才能摆脱令人烦闷的羁绊,达到真正的心灵自由。■
世界上除了像澳大利亚和加拿大这样“植民”没植好,还可以被称为“地广人稀”的地方之外,在所有国家,土地都是上得厅堂高阁、下得大街小巷的核心话题。中国也不例外,从昔日的土地改革到今天的房价高涨,都是老百姓关注的话题。
不幸的是,中国的土地制度总是在改了被骂继而再改中循环;更可叹的是,这些修修改改始终也没能跳出德国人对不动产设定的边边框框。今年,出于对新鲜理论的急切渴望,《英国土地法律史——以保有权为视角的考察》终于出现在了新书架上。这本书可以说是迟到的甘霖,给读者带来了如约的惊喜。
通览英国土地法律的历史,里面盘错着各种神鬼莫测的复杂设计,而其中充当着灵魂角色的便是用益和信托。所谓用益和信托并非源自高尚的种子,它们只不过是土地主为了规避封建义务而采用的灰暗伎倆,而这株“毒树”却在英国之后数百年的历史中结出了甘美的果实。英国土地主通过不断对土地保有权的分割,形成了各种用益权和信托权,这不但保证了受益人(多数是土地主及其子孙)的衣食无忧,更促进了土地的利用和改善。甚至作者咸鸿昌也自信满满地认为,“18世纪以前,英国土地权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就是一个对诺曼征服后建立的普通法土地保有权不断分割的过程。”
用益和信托当然也不尽是优点,比如它们让地产权变得复杂而不可捉摸。于是土地受让人为了保证受让地产的安全,要花费大量的成本去进行法律调查,到19世纪初这种调查的成本之高严重地阻碍了土地的流转。但是中国土地制度的情况却正好相反:我们的《物权法》中也有用益权,但此用益非彼用益,虽不敢断言今后的政策和发展,但现在怎么也觉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更像是自由继承保有而非用益。撬除了这层名称上的幻镜,我们看到了在中国除了地役权外,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土地用益权。本来这也不能作为“崇洋媚外”的借口,但是,随着中国土地“价与天齐”,并且还有进一步升高的迹象,老百姓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安然地静享小舍颐养天年,因为多一套房子可能就是“节省一辈子劳动”的大事。兹事体大,值得倾囊而出,近来一个“炒”字便将土地交易的火热渲染殆尽。这用益之少与交易之多在中国的奇特组合,让我们不得不相信用益和信托两种制度的尝试是利大于弊了。
议之初启,必有反驳之声应和,这次他们一定会想到的是租赁。《合同法》中明摆着用益的绝好方式出租,虽然不像英国有房屋租赁的专门立法,但也足够初级阶段之用了。其实,“16世纪以前,英国普通法也适用动产的规则规范土地承租人的土地权益”,本质与我们现在的情况无异,而从“16世纪初开始,王室法庭逐渐开始允许土地承租人在诉讼中请求返还其所承租的土地,承租人的土地权益在救济方式上具有了不动产的特征,但在继承法上依然继续延用动产规则,从而使得土地承租人的权益兼有动产和不动产的法律特征,因而被称为准不动产”,继后英国1925年不动产经历了重大变革,而土地租赁的“准不动产”性质沿用至今。
文幅所限,这里不敢偏论英国土地的长子继承制,单就保护手段来说,英国承租人可以说享受了土地其他保有权人一样的权利。这些权利可以为承租人取回土地,对抗受益人,还赋予了承租人保护自己占有权的强大力量。显然,这是“不得超过20年”、仅有“书面形式”的“规矩债权”所无法比拟的。随着房价慢慢变成与房子本身没什么关系的虚拟数字,租房也就变成了更多年青老百姓的唯一选择。而面对一部厘不清“五块一本的武侠小说”和“三百万一套的小高层住宅”的租赁法,中国租房客们显然有一腹的茫然和无奈。
从来不愿把法比作“恢恢天网”,因为它更多的时候不是用来捉“鱼”的。如果社会是一座安民广厦,那么法更像其中的柱梁,它虽不必像英人所制那般细至毫末,但其精神定要落于大庇天下之民。《英国土地法律史》与中国,关键词都是土地与法,而英国土地法建构在经验主义之上,以其务实的姿态超然于形色理论之上,这也许就是它能传承近千年的独特魅力所在。■
编辑:黄灵[email protected]
七个怎么看
如果你开车从广州向西走,一路对比中你就知道了什么是“农村”;如果你不幸在2000年之后毕业,不管你是学士、硕士还是博士,你就有机会体验“就业难”;如果你不是张悟本并且拿不出养生顾问费,你多半也会知道“看病难”;如果你是农民工或相当于农民工的某城漂,你的孩子会告诉你“上学难”;如果你是上海人,随便看一眼房产中介的橱窗,你就再也不会怀疑下一代人“蜗居”的命运;如果你不是机制的宠儿,并且还在“诚实劳动”,面对微薄的收入你也许会愤然于“分配的不公”;如果你还没有幸运到可以腐败,并且认得字、看得新闻,你一定知道这里的“贪官不太少”。愤怒,或是接受并且愤怒,这是个问题。但事实上,激烈的情绪不能带来什么好处,因为愤怒者和令人愤怒者都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也许正因为此,书名才取为《七个怎么看》。书中每个部分的结构都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当然如果现实也如写书般地简单,我们早就“幸福生活到永远”了。但是,书中直面问题,理性地分析问题,思考了问题的解决,终归是一本可读的好书。■
洞穴奇案
1949年,美国法理学大家富勒提出了一个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例: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威特莫尔提议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但在抽签前他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莫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如今,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便有了这本《洞穴奇案》。《洞穴奇案》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该公案的原创者富勒写的五位法官的判决书;二是近半个世纪后,萨伯续写的九个法官和相应九个延伸的观点,这就是十四个法学流派的困惑。
在阅读这些大法官判决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将会感觉到,这才是对于法律的根源、伦理和逻辑的思考,也是我们所希望的,那就是在审判过程中,唯一的审判者是闪耀着人类伟大理性光辉的真正的法律,而没有什么比捍卫公民个体的意志和权利更能实现社会的法治与公正。■
费城风云
200多年前,蛮荒大陆上的一群乡巴佬齐聚费城,为了制定世界上第一部宪法吵得不可开交。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阴云与曙光同在,妥协与原则共存,谁都没有想到,最后磕磕绊绊通过的《联邦宪法》,日后会成为美国人的世俗《圣经》,影响遍及世界。
因为《品三国》而声名鹊起的易中天,这次用《费城风云》对美国历史的重要“片刻”——制宪会议进行了较为生动的描述。在书中,由于历史本身的魅力,像华盛顿、富兰克林、麦迪逊、梅森这些出类拔萃之辈的崇高人格和鲜明个性,他们在制宪会议上的深谋远虑、智力交锋、坚守信念乃至相互妥协的政治智慧,都让我们感叹:原来“学术超男”也会如实地叙述历史,议论不多,品读则更少。同时,书中虽然讲的是制宪过程,涉及的却还有美国历史、政治等内容,有助于大众初步了解美国制宪史,及制宪过程中那些精彩的辩论、争取及妥协。同时,在中国经济有了蓬勃发展的这个时候,看看200多年前那块荒蛮大陆上的人是从哪里开始走向鲜活的未来,他们的出发点是在怎样的基础上,也能给现世的我们很多参考。■
最后的日记
“当人们凝望那片依然美丽多彩的落叶之时,也许可以深入了解并感悟到自己的死亡,不是在终结之时,而是在开始的时候。死亡并不是可怕的事情,无需逃避或拖延,而是如同日出日落一样平常的事情。死亡中蕴含着极度辽远的感觉。”——在这本结束于大师辞世两年前,集结大师口述录音的书里,大师俨然一位亲厚温良的长者,和你絮絮交流他的人生体验,他关于爱与死亡的感悟,他只是满腔热忱,希望这个世界会因为每个个体的完善而更加美好。
对于每个克里迷来说,《最后的日记》是最经典的宝典,因为他们会在书中发现许多熟悉的思想痕迹,并且是他对自己思想的一次总结与梳理。
对于不知道克里希那穆提的人来说,如果能明白,最后并不意味着终结,死亡也不意味着寂灭这样的命题,那么,大师会告诉你,听听自己内心深处最真实的声音,不要妄图复制他人的成功之路,更不要拿无谓的比较纷乱自己的心智,在这个越发复杂的世界力求保持更加单纯的自我,唯有这样,才能摆脱令人烦闷的羁绊,达到真正的心灵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