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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融资融券交易的构造十分复杂。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之间存在着借贷关系、担保关系和证券经纪关系。融资融券合同签订时,证券经纪关系发生,信托合同成立,借贷预约关系发生,但担保关系、借贷关系未发生;此后,客户提交保证金,担保关系(以担保为目的的信托关系)发生;客户进行了融资融券交易,形成客户对证券公司的债务,则借贷关系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