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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权利观念本质的批判并不是对一般权利思想的反对,权利观念在马克思思想中不是否定性概念。马克思以人应享有尊严与不受异化的人学理论为基础,赋予了权利话语新的内涵。在马克思看来,人所享有的权利不是一种超历史的自然权利,权利具有历史性与相对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用权利观念来评判社会的正义与否。权利概念具有一般与特殊的辩证逻辑,我们不能以抽象的、非历史的、形而上学的方式来理解马克思的权利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