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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分析应该成为什么样子》一书中,昂格尔对自由主义传统法学派所提倡的“合理化法律分析”的特点、根源和弊害作了深刻地剖析和揭露,并提出了“扩大化社会民主”、“激进的多元政治”和“动员性民主”的新型建构方案。其中,昂格尔最突出的理论贡献在于他能够对法律分析所使用的前提和假定彻底质疑,能够看到权力等社会结构对知识的建构和被建构,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而完全否定法律规则的客观性。不但如此,其民主方案也因缺乏可行性而无法解决自由主义传统下现代社会的政治困境。所以,他较为成功地完成了对自由主义法律传统的批判,但是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