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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拥有的公共权力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力量。政府行使公共权力,主动履行与权力相对应的积极责任是社会管理的新要求。目前,社会管理要求政府实现权力与责任的"五个统一",即把权力的来源与人民的主体性相统一、把权力的行使与政府能力建设相统一、把权力的运用与塑造政府形象相统一、把权力的运行与激发公众参与相统一、把权力的分配与政府责任重心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