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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行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公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因此必须对其表现形式有深刻的认识,在实施招标投标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能,同时规范招标程序,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以防止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文分析了建筑招投标存在的问题,探讨了相对应的措施。
关键词:建筑;招投标;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建设工程市场的全面开放和建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工程招、投标工作己全面走上法制、规范、科学化道路。如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工程投标的每个阶段实施造价控制,降低工程成本,力争取得较高的中标率和理想的投标质量,已成为建设工程企业经营管理和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质量的监督,以促进我国建筑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最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树立起我国招投标制度的良好形象,为我国工程项目市场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筑市场中招投标参与各方在操作中,以种种手段和方法,逃避招投标实质性规定,逃避有关建设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从而达到获取非法或者不合理的利益,损害他人、社会、国家的利益。
1、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明招暗定
(1)招标人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工程来规避招标,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肢解发包。(2)招标人排斥竞争。由于邀请招标将邀请投标人权利完全赋予给招标人,客观上可以为“名招暗定”扫清一切障碍,因此,部分招标人想方设法找接口来“邀请”招标。(3)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有些招标单位管理体制不完善,人员流动性大,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给招标问题带来很多问题,甚至会导致经济纠纷的发生。
2、投标方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目前,在招投标市场投标方为了中标,存在着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1)行贿招标方管理人员。某些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不思努力改进经营管理水平,完善施工技术,而是妄图走捷径,通过关系、后门、以金钱为诱惑,拉拢业主方管理人员, 谋求中标。(2)挂靠投标。这是目前招投标市场普遍存在的一种不规范操作:一些资质较低的施工企业,以另一高资质企业的名义参加竞标,就是所谓的挂靠。如能中标,承诺付给挂靠企业一定数额的报酬。(3)主动压价、垫资、谋求中标。一些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工程,主动让利压价。而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损害工程质量,或者低价中标,高价索赔。还有些施工企业利用资金紧张业主的心里,以可以垫资为由,谋求非法中标。(4)在招投标过程中利用欺诈手段,谋求中标。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串通式是以利益分成,转包工程等好处许诺,使其他施工企业为自己做陪衬,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自己达到中标的目的;打牌式是一家施工企业打着几家施工企业的牌子参加投标,不论谁中标, 实际上都是该企业中标
3、评标人的职业操守及专业素质不够
评标人的产生方式是依靠社会化选拔,合乎法律硬件规定的人都能成为评标专家,部分人涉及的行业、专业有限,难以成立和专业配套的评标组。评标人的参差不齐导致评标结果的质量没有保证。
4、 招投标中存在不合理的压价行为
由于建设规模的限制,建筑市场中施工队伍相对过剩,任务不足,并且相应的管理机制不太健全,而使一些建设单位不顾客观条件,而强调节约投资,而造成人为的压低工程造价。而施工单位明知标价不合理,但为了获得任务,也要坚持投标,形成了未干先亏的被动局面。这种情况会产生种种的不良后果,一是中标单位为减少亏损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从而造成工程质量有问题。二是施工中,由于资金不足,使工程难以为继,被迫中途停工,或让建设单位追加投资,或更换施工队伍,使建设、施工双方都蒙受损失。三是施工单位中标后,再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低级别的施工队伍,坐吃管理费,从中渔利,而这种后果更可想而知。四是被压缩的往往是利润、技术装备费、劳保基金等与企业生存和发展相关的项目。这不仅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后果。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相应措施
1、加强政府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意识,既要监督他人,又要主动接受他人的监督,尤其是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监察、纪检部门要全过程进行监督,杜绝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积极调整或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发挥招、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成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使其独立于招标、投标人之外独立行使执法监督权力,工作范围包括招标文件的制定、开标、评标、定标等全过程,将事后监督改为事前、中、后监督相结合。创建招、投标监管信息平台,所有招标相关信息全部集中公开发布,保证公告信息的及时与准确,从而杜绝以往信息发布的暗箱操作,为投标企业及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一个透明高效的信息平台。
2、 理顺监督管理体制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和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要求,把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招投标监管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有利于施工合同的管理。其次是业主与承包商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施工季节对工程的影响。除按图纸确立的合同内容外,应补充可能发生变更项目的特别条款。特别条款中对有可能涉及到的工程项目有明确的标价,这样一旦发生合同变更,便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健全工程风险管理机制
加强工程风险管理,实现风险转移,减少工程的风险损失尤其重要。我们可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尽快健全我国的工程担保和责任保险制度,如: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业主支付担保、承包商支付担保、保修担保、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等担保制度。这不但能减少建设主体各方的经营风险,更能以市场手段来进行制约,使建筑业能更稳健、更规范地发展。
4、加大遏制不正当竞争的力度
加大遏制不正当竞争的力度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第一,提高准入门槛,如提高对企业业绩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的要求,限制没有实力的企业中标;第二,改变投资管理体制,避免同体投资、建设、管理和监督现象的出現,分离投资、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将责任落实;第三,优化招投标运行模式,取消投标报名、不限制投标人数量、不集中答疑等规定,杜绝投标方互换信息;第四,完善法律法规,严厉处罚招投标中有腐败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5、处理好统一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关系
建立有形的建筑工程承包市场, 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 一方面,必须坚持维护招投标工作的统一管理, 任何行业、部门、单位的建筑工程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另一方面, 统一管理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与行业主管部门合作, 充分尊重行业工程的特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共同抓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
综上所述,为了进一步改观我国的建筑招投标市场,必须对其有深刻的认识,健全并且完善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竞争机制,真正建立一个高效、权威的统一招投标平台。加强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能,建立有效监控机制,提高招投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良性发展。只有这样,招投标工作才能发挥其优越性,我国的建筑市场才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逐步迈向世界。
参考文献:
[1] 李宏杰.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讨[J]. 科技传播, 2011,(06) .
[2] 闾莉,何庆东.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J]. 科学之友, 2011,(06) .
[3] 甘炤峰.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弊病分析[J]. 现代装饰(理论), 2011,(02) .
[4] 王敬,纪毅. 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中国招标, 2011,(17) .
[5] 丁志刚,周少东. 论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评标及办法[J]. 陕西建筑, 2005,(03) .
关键词:建筑;招投标;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建设工程市场的全面开放和建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工程招、投标工作己全面走上法制、规范、科学化道路。如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工程投标的每个阶段实施造价控制,降低工程成本,力争取得较高的中标率和理想的投标质量,已成为建设工程企业经营管理和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质量的监督,以促进我国建筑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最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树立起我国招投标制度的良好形象,为我国工程项目市场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筑市场中招投标参与各方在操作中,以种种手段和方法,逃避招投标实质性规定,逃避有关建设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从而达到获取非法或者不合理的利益,损害他人、社会、国家的利益。
1、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明招暗定
(1)招标人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工程来规避招标,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肢解发包。(2)招标人排斥竞争。由于邀请招标将邀请投标人权利完全赋予给招标人,客观上可以为“名招暗定”扫清一切障碍,因此,部分招标人想方设法找接口来“邀请”招标。(3)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有些招标单位管理体制不完善,人员流动性大,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给招标问题带来很多问题,甚至会导致经济纠纷的发生。
2、投标方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目前,在招投标市场投标方为了中标,存在着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1)行贿招标方管理人员。某些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不思努力改进经营管理水平,完善施工技术,而是妄图走捷径,通过关系、后门、以金钱为诱惑,拉拢业主方管理人员, 谋求中标。(2)挂靠投标。这是目前招投标市场普遍存在的一种不规范操作:一些资质较低的施工企业,以另一高资质企业的名义参加竞标,就是所谓的挂靠。如能中标,承诺付给挂靠企业一定数额的报酬。(3)主动压价、垫资、谋求中标。一些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工程,主动让利压价。而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损害工程质量,或者低价中标,高价索赔。还有些施工企业利用资金紧张业主的心里,以可以垫资为由,谋求非法中标。(4)在招投标过程中利用欺诈手段,谋求中标。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串通式是以利益分成,转包工程等好处许诺,使其他施工企业为自己做陪衬,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自己达到中标的目的;打牌式是一家施工企业打着几家施工企业的牌子参加投标,不论谁中标, 实际上都是该企业中标
3、评标人的职业操守及专业素质不够
评标人的产生方式是依靠社会化选拔,合乎法律硬件规定的人都能成为评标专家,部分人涉及的行业、专业有限,难以成立和专业配套的评标组。评标人的参差不齐导致评标结果的质量没有保证。
4、 招投标中存在不合理的压价行为
由于建设规模的限制,建筑市场中施工队伍相对过剩,任务不足,并且相应的管理机制不太健全,而使一些建设单位不顾客观条件,而强调节约投资,而造成人为的压低工程造价。而施工单位明知标价不合理,但为了获得任务,也要坚持投标,形成了未干先亏的被动局面。这种情况会产生种种的不良后果,一是中标单位为减少亏损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从而造成工程质量有问题。二是施工中,由于资金不足,使工程难以为继,被迫中途停工,或让建设单位追加投资,或更换施工队伍,使建设、施工双方都蒙受损失。三是施工单位中标后,再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低级别的施工队伍,坐吃管理费,从中渔利,而这种后果更可想而知。四是被压缩的往往是利润、技术装备费、劳保基金等与企业生存和发展相关的项目。这不仅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后果。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相应措施
1、加强政府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意识,既要监督他人,又要主动接受他人的监督,尤其是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监察、纪检部门要全过程进行监督,杜绝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积极调整或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发挥招、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成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使其独立于招标、投标人之外独立行使执法监督权力,工作范围包括招标文件的制定、开标、评标、定标等全过程,将事后监督改为事前、中、后监督相结合。创建招、投标监管信息平台,所有招标相关信息全部集中公开发布,保证公告信息的及时与准确,从而杜绝以往信息发布的暗箱操作,为投标企业及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一个透明高效的信息平台。
2、 理顺监督管理体制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和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要求,把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招投标监管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有利于施工合同的管理。其次是业主与承包商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施工季节对工程的影响。除按图纸确立的合同内容外,应补充可能发生变更项目的特别条款。特别条款中对有可能涉及到的工程项目有明确的标价,这样一旦发生合同变更,便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健全工程风险管理机制
加强工程风险管理,实现风险转移,减少工程的风险损失尤其重要。我们可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尽快健全我国的工程担保和责任保险制度,如: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业主支付担保、承包商支付担保、保修担保、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等担保制度。这不但能减少建设主体各方的经营风险,更能以市场手段来进行制约,使建筑业能更稳健、更规范地发展。
4、加大遏制不正当竞争的力度
加大遏制不正当竞争的力度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第一,提高准入门槛,如提高对企业业绩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的要求,限制没有实力的企业中标;第二,改变投资管理体制,避免同体投资、建设、管理和监督现象的出現,分离投资、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将责任落实;第三,优化招投标运行模式,取消投标报名、不限制投标人数量、不集中答疑等规定,杜绝投标方互换信息;第四,完善法律法规,严厉处罚招投标中有腐败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5、处理好统一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关系
建立有形的建筑工程承包市场, 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 一方面,必须坚持维护招投标工作的统一管理, 任何行业、部门、单位的建筑工程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另一方面, 统一管理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与行业主管部门合作, 充分尊重行业工程的特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共同抓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
综上所述,为了进一步改观我国的建筑招投标市场,必须对其有深刻的认识,健全并且完善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竞争机制,真正建立一个高效、权威的统一招投标平台。加强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能,建立有效监控机制,提高招投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良性发展。只有这样,招投标工作才能发挥其优越性,我国的建筑市场才能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逐步迈向世界。
参考文献:
[1] 李宏杰.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讨[J]. 科技传播, 2011,(06) .
[2] 闾莉,何庆东.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J]. 科学之友, 2011,(06) .
[3] 甘炤峰.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弊病分析[J]. 现代装饰(理论), 2011,(02) .
[4] 王敬,纪毅. 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中国招标, 2011,(17) .
[5] 丁志刚,周少东. 论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评标及办法[J]. 陕西建筑, 200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