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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君权和相权之间始终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当封建社会由弱到强时,君权需要相权的辅佐,相权颇大;当封建社会由盛转衰时,君权加强,相权萎缩。弄清楚君权与相权的关系,对高中历史教学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君权相权权力封建社会
[中图分类号]G633.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058(2016)100092
一、君权与相权的产生与发展系于封建统治
权力问题是中学历史教学的重点。说到权力,自然会提及职权,职权是依据职务而产生的支配地位和状态,靠习俗和法律规定而享有。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自秦始皇始逐步建构起一套完整的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这套制度的核心便是君权。君权是我国古代王朝时代政治统一的最高国家主权,皇帝本身就是法律,神圣而不可侵犯。其君权具有强制性、绝对性,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帝王对土地、财富具独占权,对子民拥有操控权,甚至是顺其者昌,逆其者亡。
君权之大,毋庸置疑,非常之权,非常之使用,拥有此权之人自是对行使此权津津乐道,而天下纷繁,国家大事,千头万绪,就算是再精明能干的皇帝也不可能事必躬亲,他需要一个工具来替他办事,替他行使权力,实行统治,于是宰相适时出现,充当了这样的工具,相权也就依附君权产生了。《史记·陈丞相世家》云:“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可见,在我国封建社会,“宰相者,君之贰”也,即宰相为半个君主,宰相不仅要建计献策、正面辅佐君主,尤其要劝谏、矫正君主的过失言行,以救危拯颓,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宰相的选任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国家的兴衰与政府的安危,所谓“天下安否,系朝廷,朝廷轻重,在宰相”(《新唐书》卷一六七《皇甫縳传》)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宰相设置的合理与否,自然与国家政治运转状况有着直接的关联。秦汉时的独相制,权力集中于个人,若宰相是外戚或世家大族成员,便更容易出现相权,严重时会危及君权。两汉时外戚干政严重,与独相制容易造就“权相”有一定关系。从东汉时相权出现的变化,到魏晋南北朝逐渐形成三省制,到隋唐时三省制形成了完善的运行机制,相权由个人占有转变为由政事堂会议集体行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宰相权力个人化倾向,也有利于分散相权。北宋时期,相权被一分为三,到明代甚至干脆废除宰相。
二、君权与相权既对立又统一,推动封建社会的发展
在封建社会,君权与相权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一方面,二者是统一的,宰相甘愿成为皇帝的工具,听从皇帝的指挥,相权代表君权。另一方面,二者也存在对立,宰相几乎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除了高高在上的皇帝以外,百官皆受其统领,其如此之高的地位和权力,又在某一方面决定了任何一个帝王都不可能允许自己的臣子权高盖主。我们知道,帝王位子上的君主们心里总是担心别人威胁自己的权力,欲消除这样的心里紧张,最好的办法是把权力都集中到自己的手中,让所有的人都匍匐于自己的脚下,在这种情愫孕育下君相间的矛盾就必然会产生了!例如汉武帝时的两个丞相窦婴和田蚡招贤纳士,致使“天子长切齿”(《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因为田蚡面见武帝,奏上他拟定的任命官吏名单,竟“坐语移日”“权移主上”。
在体制上,君主的权力是最高、最终的决定权,宰相的权力是对政策、法令、措施的提议权和对用人的拟定权,君主是无所不统,而宰相则是事无不统,两者在“统”这个权力上是有着质的不同的。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无论哪家哪派都无法否认君主选用宰相的权力,宰相的事无不统实现的前提是君主享有所有主权。君相之间在处理事务上总会存在分歧,这很可能就会触及宰相的利益。宰相也是人,憋屈久了也会滋生强烈的主权意图,虽然真正夺权的少之又少,但至少可以说明宰相也会对帝王不满,只是迫于封建势力的压力,敢想而不敢做而已。作为臣子的宰相会由于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暂时委曲求全;但作为高高在上的皇帝,为了其威望与尊严,自然不可能对这种矛盾熟视无睹,于是历史上皇帝打击宰相、削弱相权的情况时有发生。
由于相权与君权矛盾的激化,加上相权自身的弊端,注定了宰相制度必然会走向瓦解。唐宋以后,君权越来越集中,相权则不断向行政系统转移,唐代的三使司开其端,唐后期宰相兵权有所扩大,而宋朝使职权系统化后,宰相的财权、兵权分别转移到三司和枢密院,这就使得宰相的行政权有所扩大,结果只剩下军国大事、高级官吏任免和新出现的重大事务,而这些都是需要经过皇帝批准的,因而宰相渐渐变得多余。到明朝时,太祖朱元璋这个皇帝的权力强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将宰相罢黜了。自此,不设丞相成为明朝的定制。罢相以后,一切大权皆由皇帝掌握,皇帝事实上兼任宰相,君权和相权合二为一,从制度上集君权、相权于一身。
君权与相权作为中国古代政权的核心,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成为君权与相权的博弈史。正确分析君权与相权的关系,有利于有效开展高中历史教学,提高学生历史学科能力。
(责任编辑庞丹丹)
[关键词]君权相权权力封建社会
[中图分类号]G633.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058(2016)100092
一、君权与相权的产生与发展系于封建统治
权力问题是中学历史教学的重点。说到权力,自然会提及职权,职权是依据职务而产生的支配地位和状态,靠习俗和法律规定而享有。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自秦始皇始逐步建构起一套完整的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这套制度的核心便是君权。君权是我国古代王朝时代政治统一的最高国家主权,皇帝本身就是法律,神圣而不可侵犯。其君权具有强制性、绝对性,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帝王对土地、财富具独占权,对子民拥有操控权,甚至是顺其者昌,逆其者亡。
君权之大,毋庸置疑,非常之权,非常之使用,拥有此权之人自是对行使此权津津乐道,而天下纷繁,国家大事,千头万绪,就算是再精明能干的皇帝也不可能事必躬亲,他需要一个工具来替他办事,替他行使权力,实行统治,于是宰相适时出现,充当了这样的工具,相权也就依附君权产生了。《史记·陈丞相世家》云:“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可见,在我国封建社会,“宰相者,君之贰”也,即宰相为半个君主,宰相不仅要建计献策、正面辅佐君主,尤其要劝谏、矫正君主的过失言行,以救危拯颓,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宰相的选任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国家的兴衰与政府的安危,所谓“天下安否,系朝廷,朝廷轻重,在宰相”(《新唐书》卷一六七《皇甫縳传》)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宰相设置的合理与否,自然与国家政治运转状况有着直接的关联。秦汉时的独相制,权力集中于个人,若宰相是外戚或世家大族成员,便更容易出现相权,严重时会危及君权。两汉时外戚干政严重,与独相制容易造就“权相”有一定关系。从东汉时相权出现的变化,到魏晋南北朝逐渐形成三省制,到隋唐时三省制形成了完善的运行机制,相权由个人占有转变为由政事堂会议集体行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宰相权力个人化倾向,也有利于分散相权。北宋时期,相权被一分为三,到明代甚至干脆废除宰相。
二、君权与相权既对立又统一,推动封建社会的发展
在封建社会,君权与相权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一方面,二者是统一的,宰相甘愿成为皇帝的工具,听从皇帝的指挥,相权代表君权。另一方面,二者也存在对立,宰相几乎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除了高高在上的皇帝以外,百官皆受其统领,其如此之高的地位和权力,又在某一方面决定了任何一个帝王都不可能允许自己的臣子权高盖主。我们知道,帝王位子上的君主们心里总是担心别人威胁自己的权力,欲消除这样的心里紧张,最好的办法是把权力都集中到自己的手中,让所有的人都匍匐于自己的脚下,在这种情愫孕育下君相间的矛盾就必然会产生了!例如汉武帝时的两个丞相窦婴和田蚡招贤纳士,致使“天子长切齿”(《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因为田蚡面见武帝,奏上他拟定的任命官吏名单,竟“坐语移日”“权移主上”。
在体制上,君主的权力是最高、最终的决定权,宰相的权力是对政策、法令、措施的提议权和对用人的拟定权,君主是无所不统,而宰相则是事无不统,两者在“统”这个权力上是有着质的不同的。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无论哪家哪派都无法否认君主选用宰相的权力,宰相的事无不统实现的前提是君主享有所有主权。君相之间在处理事务上总会存在分歧,这很可能就会触及宰相的利益。宰相也是人,憋屈久了也会滋生强烈的主权意图,虽然真正夺权的少之又少,但至少可以说明宰相也会对帝王不满,只是迫于封建势力的压力,敢想而不敢做而已。作为臣子的宰相会由于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暂时委曲求全;但作为高高在上的皇帝,为了其威望与尊严,自然不可能对这种矛盾熟视无睹,于是历史上皇帝打击宰相、削弱相权的情况时有发生。
由于相权与君权矛盾的激化,加上相权自身的弊端,注定了宰相制度必然会走向瓦解。唐宋以后,君权越来越集中,相权则不断向行政系统转移,唐代的三使司开其端,唐后期宰相兵权有所扩大,而宋朝使职权系统化后,宰相的财权、兵权分别转移到三司和枢密院,这就使得宰相的行政权有所扩大,结果只剩下军国大事、高级官吏任免和新出现的重大事务,而这些都是需要经过皇帝批准的,因而宰相渐渐变得多余。到明朝时,太祖朱元璋这个皇帝的权力强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将宰相罢黜了。自此,不设丞相成为明朝的定制。罢相以后,一切大权皆由皇帝掌握,皇帝事实上兼任宰相,君权和相权合二为一,从制度上集君权、相权于一身。
君权与相权作为中国古代政权的核心,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成为君权与相权的博弈史。正确分析君权与相权的关系,有利于有效开展高中历史教学,提高学生历史学科能力。
(责任编辑庞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