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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经历了改革开放的大潮后,我国商业银行基本完成了从政府治理向公司治理模式的顺利过渡并进一步在公司治理改革中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在此基础上,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发展历程,然后从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和信息披露三个方面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研究。
关键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Abstract: after the tide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commercial banks have basically completed a smooth transition from government governance to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made gratifying achievements in the reform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On this basis, this paper first briefly introduce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China's commercial banks, and then analyzes and studi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China's commercial banks from three aspects: ownership structure, board governance and information disclosure.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 corporate governance
一、我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发展轨迹
(一)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发展轨迹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并不真正的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统一的计划经济模式使得当时的国有商业银行只能作为财政的出纳员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
这也就使得我们缺乏使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来解释和解决商业银行治理中出现的问题的经验。
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体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政府不仅将分设和新建的专业银行转化为商业银行,而且又设立了一批崭新的商业银行。这使得如何采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来实现对商业银行的良好治理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通常来讲,我们把1995年《商业银行法》立法作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改革的风水岭,在此之前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政府治理时期,而在此之后则是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黄金发展期。在政府治理时期,中国人民银行依据其专业的分工进行管理,国家直接掌控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国有商业银行并不真正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政府的附属品。在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发展阶段,国有商业银行获得了自身的经营管理权和排他性的法人财产权从而真正成为了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这使得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实现了从政府治理向公司治理的转变。
(二)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之路
我国政府于1987年设立了交通银行,这是我国首家综合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随后我国政府又相继筹建了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福建兴业银行等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此之后,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特别是在1996年以后,我国政府开始对城市信用社进行了体制机制改革,在此基础上我国又陆续成立了一百多家城市商业银行。而在近几年,我国政府又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了体制机制改革,这也使得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国获得了新的发展生机。
按照我国金融制度的改革思路,我国筹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的主要有两个:首先是通过构建新的竞争主体来塑造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并以此来促进我国银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其次是通过我国商业银行的股份化来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经营者”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商业银行内部的形成。这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减少来自政府的干预,也可以优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经理层的制约机制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
二、我国商业银行治理的现状分析
(一) 我国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的现状分析
与国外市场导向型和网络导向型模式股权结构不同,我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的股东结构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国有商业银行虽然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成功实现了股东结构的多元化,但是国家股在其股权结构中仍然占据着绝对的优势,政府仍然具有着绝对的控制权。而一些地方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均为国家股,其背景也是地方财政,这表明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保持了相对控股地位。在一些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前十大股东均是各种法人股,不仅没有国家股,也不存在一个绝对控股的股东。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则表现出了较大的差异性。我们通常将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可以分为高、中、低三种。其中,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比较高。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相对比较集中,它们通常会有一个相对控股的股东。最后,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的股权则比较均匀分散。
(二)我国商业银行董事会治理的现状分析
董事会不仅是公司决策的重中之重,也是公司治理监督的关键一环。它不仅需要对公司的重大事务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还需要监督公司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并使其符合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作为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和管理层的委托人,董事会必然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决策中心和监督中心。商业银行自身的行业特征决定了风险控制在其公司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并对其董事会的配置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的人员结构、制度建设和责任追究等方面。
在公司治理实践中,我国商业银行通常在股东大会之下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两个管理监督机构。通常来讲,股东大会会赋予董事会绝大部分经营管理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与此同时,股东大会又会赋予监事会以完整的监督权来达到制衡董事会的目的。在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中,经理层负责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独立董事和监事负责对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相应的监督以保证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参考文献:
[1]严若森.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关系[J].财经问题研究,,2009,(06): 80-83.
[2]巴曙松,吕国亮.股份制改革后国有银行的治理结构缺陷及其国际比较[J],管理学报,2005,(01): 33-36.
作者简介:
梁永清,大连交通大学。
关键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Abstract: after the tide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commercial banks have basically completed a smooth transition from government governance to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made gratifying achievements in the reform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On this basis, this paper first briefly introduce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China's commercial banks, and then analyzes and studi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China's commercial banks from three aspects: ownership structure, board governance and information disclosure.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 corporate governance
一、我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发展轨迹
(一)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发展轨迹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并不真正的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统一的计划经济模式使得当时的国有商业银行只能作为财政的出纳员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
这也就使得我们缺乏使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来解释和解决商业银行治理中出现的问题的经验。
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体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政府不仅将分设和新建的专业银行转化为商业银行,而且又设立了一批崭新的商业银行。这使得如何采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来实现对商业银行的良好治理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通常来讲,我们把1995年《商业银行法》立法作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改革的风水岭,在此之前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政府治理时期,而在此之后则是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黄金发展期。在政府治理时期,中国人民银行依据其专业的分工进行管理,国家直接掌控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国有商业银行并不真正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政府的附属品。在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发展阶段,国有商业银行获得了自身的经营管理权和排他性的法人财产权从而真正成为了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这使得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实现了从政府治理向公司治理的转变。
(二)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之路
我国政府于1987年设立了交通银行,这是我国首家综合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随后我国政府又相继筹建了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福建兴业银行等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此之后,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特别是在1996年以后,我国政府开始对城市信用社进行了体制机制改革,在此基础上我国又陆续成立了一百多家城市商业银行。而在近几年,我国政府又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了体制机制改革,这也使得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国获得了新的发展生机。
按照我国金融制度的改革思路,我国筹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的主要有两个:首先是通过构建新的竞争主体来塑造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并以此来促进我国银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其次是通过我国商业银行的股份化来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经营者”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商业银行内部的形成。这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减少来自政府的干预,也可以优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经理层的制约机制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
二、我国商业银行治理的现状分析
(一) 我国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的现状分析
与国外市场导向型和网络导向型模式股权结构不同,我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的股东结构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国有商业银行虽然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成功实现了股东结构的多元化,但是国家股在其股权结构中仍然占据着绝对的优势,政府仍然具有着绝对的控制权。而一些地方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均为国家股,其背景也是地方财政,这表明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保持了相对控股地位。在一些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前十大股东均是各种法人股,不仅没有国家股,也不存在一个绝对控股的股东。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则表现出了较大的差异性。我们通常将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可以分为高、中、低三种。其中,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比较高。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相对比较集中,它们通常会有一个相对控股的股东。最后,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的股权则比较均匀分散。
(二)我国商业银行董事会治理的现状分析
董事会不仅是公司决策的重中之重,也是公司治理监督的关键一环。它不仅需要对公司的重大事务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还需要监督公司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并使其符合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作为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和管理层的委托人,董事会必然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决策中心和监督中心。商业银行自身的行业特征决定了风险控制在其公司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并对其董事会的配置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的人员结构、制度建设和责任追究等方面。
在公司治理实践中,我国商业银行通常在股东大会之下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两个管理监督机构。通常来讲,股东大会会赋予董事会绝大部分经营管理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与此同时,股东大会又会赋予监事会以完整的监督权来达到制衡董事会的目的。在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中,经理层负责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独立董事和监事负责对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相应的监督以保证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参考文献:
[1]严若森.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关系[J].财经问题研究,,2009,(06): 80-83.
[2]巴曙松,吕国亮.股份制改革后国有银行的治理结构缺陷及其国际比较[J],管理学报,2005,(01): 33-36.
作者简介:
梁永清,大连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