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目的:分析1531例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原因。方法:收集张家界桑植县人民医院2011年1月——2013年1月间收治的宫颈糜烂样改变患者1531例的临床资料,分析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原因。结果: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主要原因包括医生与患者缺乏正确认知(51.66%)、个别医院医生为提高收入(21.95%)、乡卫生院没有辨别条件(10.39%)与患者认为宫颈糜烂能够治愈(9.68%)。结论:轻、中度的宫颈糜烂不需特殊治疗,卫生部门应加强医院管理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已婚育龄女性应加强宫颈筛查,避免发生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
关键词: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原因宫颈糜烂属于常见多发的妇科疾病,相关文献表明,我国已婚育龄妇女发生宫颈糜烂的几率在40~60%之间,容易引起女性腰酸下坠、白带增多、性交痛与血性白带等,严重影响女性生活质量。临床中宫颈糜烂过度治疗的现象严重,一方面原因为患者感觉恐惧,要求尽快治疗。另一方面则与医生责任心与认识有关,有些医生对患者意愿盲目遵从,给予虚假检查甚至对诊断结果过度渲染,最终贻害患者。笔者对31例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原因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分析张家界桑植县人民医院2011年1月——2013年1月间收治的宫颈糜烂样改变患者1531例的临床资料,年龄25~56岁,平均年龄(39.27±5.13)岁。文化程度:小学6例,初中11例,高中8例,大学及以上6例。职业:14例农民,7例公司职员,3例教师,7例无业。产次:324例1次,654例2次,553例≥3次。患者文化程度、职业、产次、年龄等一般资料差异较小,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张家界桑植县人民医院2011年1月——2013年1月间收治的宫颈糜烂样改变患者1531例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分析,分析宫颈糜烂样改变原因的相关因素,总结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主要原因。
1.3 统计学分析 对本文所得实验数据均采用SPSS 12.0统计学软件进行检验,所得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所得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医生与患者对宫颈糜烂缺乏正确认知(51.66%)、个别私立医院医生为提高收入(21.95%)、乡卫生院没有辨别条件,仅凭肉眼观察(16.00%)与患者认为宫颈糜烂能够治愈(10.39%)为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主要原因,χ?=1.0532,P<0.05。
表一 1531例女性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原因分析(n/%)
3 讨论
3.1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原因
3.1.1医生与患者缺乏宫颈糜烂的正确认知
“宫颈糜烂”这一医学名词在临床中的应用历史已经有150多年,最早是由Bennett观察到女性宫颈如皮肤湿疹一般发红糜烂,于是开始使用“宫颈糜烂”这一名词,后来被Ruge与Yeit等人开始沿用。宫颈糜烂长期以来一直为慢性宫颈炎的主要病理类型,不少人认为宫颈糜烂是引发宫颈癌的重要危险因素,经常以癌前病变进行处理。但是现代研究发现,宫颈糜烂并非真正糜烂,宫颈口外与内侧的鳞状上皮与柱状上皮由于激素影响在交界处发生位移,因柱状上皮非常薄,显露的柱状上皮过多时就会将下层血管暴露出来,颜色发红。此种生理现象是正常的,一般正常女性均会出现。甚至有些婴孩也会存在“宫颈糜烂”,其实这是因为母体的激素水平明显增高而对女婴宫颈造成影响,当出生后,这种所谓的“糜烂”就会自行消失。此外,绝经后妇女不会发生宫颈糜烂,充分说明“宫颈糜烂”可以由于激素变化导致。2013年3月出版的第八版的《妇产科学》中明确指出宫颈糜烂作为慢性宫颈炎症的诊断术语已不再恰当,长期以来教科书中错误与过时的内容得到纠正。但是由于医生未及时更新观念,患者受到广告、媒体与医生的误导,从而遭受积极或者过度的治疗,不仅严重损害女性身心健康,而且为女性带来不必要的疼痛 [2]。在我国,宫颈糜烂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主要原因在于人们普遍认为“宫颈糜烂”容易引发宫颈癌。上个世纪的50~60年代,我国曾经有过宫颈癌的大规模普查普治活动,发现糜烂组检出宫颈癌的几率是肉眼未见糜烂组的3~10倍,因此得出宫颈糜烂是诱发宫颈癌的主要因素,并提出只有积极治疗宫颈癌才能对宫颈癌起到良好的预防效果。因癌前病变与宫颈癌可有糜烂样的表现,因此糜烂组检出宫颈癌的几率并不能证实存在宫颈糜烂的女性发生宫颈癌的几率增加[3]。
3.1.2 个别私立医院医生为提高收入
以“宫颈糜烂”为关键词在网上进行搜索,很多网站上都有关于这一“疾病”的相关治疗,甚至部分医院宣称自己有国际先进治疗手段,能够彻底治疗宫颈糜烂。甚至有些医院将此作为一种吸引病人到医院妇科就诊的招牌,通过免费健康体检的方式让健康人检查,诊断结果为宫颈糜烂,紧接着向患者宣传宫颈糜烂可致盆腔炎甚至不孕不育的知识,并向其推荐激光、TOP宫颈康复手术、LEEP等各种治疗方式,治疗费用动辄成千上万,这是典型的宫颈糜烂过度治疗现象。据《广东日报》报道,武汉当代佳丽医院借文件对广大农村女性实行健康体检,结果体检者几乎每个人都诊断有宫颈囊肿、宫颈糜烂等症,大量农村女性“被手术”,甚至有不少女性在体检途中丧命。武汉市卫生局介入调查并在近日公布了调查结果,该医院存在严重的过度治疗问题,责令其整顿调查。诸如此类的事件屡见不鲜,由于当前医疗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不少不法医院把目光锁定为免费妇检。某些民营企业往往通过举行活动或广告的方式吸引患者,甚至有的不法医院举行虚假活动与虚假宣传,欺骗患者。不法医院出于营利目的运用花样百出的敛财方法,例如夸大病情、专病专治、没做手术而宣称做了手术等[4]。
3.1.3 乡卫生院没有辨别条件,仅凭肉眼观察 郭桥[3]认为,目前我国的医学观念较为陈旧,临床医生惯用肉眼进行观察而且采用细胞病理学的方式科学诊断,这是造成“宫颈糜烂”出现治疗误区的直接原因。尤其是乡卫生院缺乏专业的设备、人才与资金,没有辨识条件,医生通常使用窥阴器将阴道撑开后凭借肉眼或者借助阴道镜检查拍照,而没有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从而出现误诊误治,严重影响女性身心健康。
3.1.4患者认为宫颈糜烂能够治愈
国内对于宫颈癌的治疗通常采用物理治疗的方法,而且多数患者认为此种方法能够一次性治愈,实则不然。在具体病因不明确的情况下,不管采取怎样的保守治疗方法,都不能永久彻底的治愈宫颈糜烂。许多患者在治疗一段时间后,新长出的鳞状上皮逐渐取代柱状上皮,但是过段时间后,宫颈糜烂又会复发,究其原因,不管是采用激光、电熨、冷冻还是微波的方法,其基本原理在于将糜烂面上的柱状上皮破坏,使其坏死,然后结痂脱落,待长出新的鳞状上皮,则达到所谓的“治愈”效果,但若不能祛除真正病因,宫颈糜烂则会再次发生[5]。
3.2 给宫颈糜烂患者的几点建议
基于新的观念,临床中针对宫颈糜烂的临床治疗也有了全新观点。一般来说,只有浆细胞与淋巴细胞浸润才会被认为是具有病理学意义的一种慢性宫颈炎。若不存在病原微生物造成的感染,宫颈糜烂则无典型的临床症状,部分患者可仅表现为阴道分泌物明显增多,这种情况不需治疗。糜烂往往伴随炎症,临床中针对病原体与病因治疗后,患者症状多能够自行消失,建议如下。①30岁以下的患者若为表浅糜烂或者单纯性糜烂,不需要特殊处理。②30岁以上的患者若有宫颈硬度发生改变、接触性出血与不对称糜烂,需要进行宫颈病变三阶梯筛查,将外宫颈病变的可能排除。③对于乳突型或者颗粒型糜烂,若患者同时合并外阴瘙痒与白带增多,立即实施治疗。排除外宫颈癌后,建议采用物理疗法。④临床中的物理疗法很多,但基本的治疗原理是相同的,而且疗效相近。⑤治疗关键在于正确适应症的掌握,规范操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未治疗期的处理。⑥患者在进行妇科手术之前,尤其是治疗宫颈病变前,应强调行宫颈细胞学检查,并注意阴道镜检查与HPV检测,以排除恶性肿瘤。⑦LEEP是用于宫颈癌前期病变的治疗技术,常规的宫颈糜烂不需采用此种方法[6]。手术均会对人体造成损伤,过度治疗会直接伤害人体,例如宫颈炎症、内异症、宫颈外口闭锁、粘连或者宫颈松弛、宫颈机能受到损伤引起早产或流产等。只有已育并且宫颈糜烂久治不愈的妇女才能考虑采用LEEP刀治疗。
宫颈糜烂不等同于癌前病变与宫颈癌,轻度与中度糜烂不需特殊治疗,已婚育龄女性应加强宫颈筛查,相关部门需增加医疗事业的投入,做好医院管理,注重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建立健全制度法规,建立质控,提高文化建设,通过多策并举与多管齐下方式避免过度医疗,最大程度的保障女性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 曹青平.宫颈糜烂与宫颈癌及宫颈上皮内瘤变的关系[J].昆明医学院学报,2012,12(01):104-107.
[2] 杨渊.宫颈糜烂过度治疗的认识[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 2011,24(01):61-62.
[3] 刘军连,徐志凯,喻启桂,王红英.宫颈糜烂患者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检测[A].2011全国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学术会议论文汇编[C].2011年.
[4] 沈晓燕,朱旭霞,潘永苗,谢秀琴.宫颈重度糜烂的围手术期护理和临床疗效分析[A].全国妇产科护理学术交流暨专题讲座会议论文汇编[C].2010年.
[5] 张新敏,冯志超.微波治疗宫颈糜烂211例临床观察[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1,22(13):265-266.
[6] 赵庆梅,孙桂香.高频电波刀治疗宫颈糜烂的临床观察及护理[A].全国妇产科护理学术交流暨专题讲座会议论文汇编[C].2010年.
关键词: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原因宫颈糜烂属于常见多发的妇科疾病,相关文献表明,我国已婚育龄妇女发生宫颈糜烂的几率在40~60%之间,容易引起女性腰酸下坠、白带增多、性交痛与血性白带等,严重影响女性生活质量。临床中宫颈糜烂过度治疗的现象严重,一方面原因为患者感觉恐惧,要求尽快治疗。另一方面则与医生责任心与认识有关,有些医生对患者意愿盲目遵从,给予虚假检查甚至对诊断结果过度渲染,最终贻害患者。笔者对31例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原因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分析张家界桑植县人民医院2011年1月——2013年1月间收治的宫颈糜烂样改变患者1531例的临床资料,年龄25~56岁,平均年龄(39.27±5.13)岁。文化程度:小学6例,初中11例,高中8例,大学及以上6例。职业:14例农民,7例公司职员,3例教师,7例无业。产次:324例1次,654例2次,553例≥3次。患者文化程度、职业、产次、年龄等一般资料差异较小,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张家界桑植县人民医院2011年1月——2013年1月间收治的宫颈糜烂样改变患者1531例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分析,分析宫颈糜烂样改变原因的相关因素,总结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主要原因。
1.3 统计学分析 对本文所得实验数据均采用SPSS 12.0统计学软件进行检验,所得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所得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医生与患者对宫颈糜烂缺乏正确认知(51.66%)、个别私立医院医生为提高收入(21.95%)、乡卫生院没有辨别条件,仅凭肉眼观察(16.00%)与患者认为宫颈糜烂能够治愈(10.39%)为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主要原因,χ?=1.0532,P<0.05。
表一 1531例女性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原因分析(n/%)
3 讨论
3.1宫颈糜烂样改变过度治疗的原因
3.1.1医生与患者缺乏宫颈糜烂的正确认知
“宫颈糜烂”这一医学名词在临床中的应用历史已经有150多年,最早是由Bennett观察到女性宫颈如皮肤湿疹一般发红糜烂,于是开始使用“宫颈糜烂”这一名词,后来被Ruge与Yeit等人开始沿用。宫颈糜烂长期以来一直为慢性宫颈炎的主要病理类型,不少人认为宫颈糜烂是引发宫颈癌的重要危险因素,经常以癌前病变进行处理。但是现代研究发现,宫颈糜烂并非真正糜烂,宫颈口外与内侧的鳞状上皮与柱状上皮由于激素影响在交界处发生位移,因柱状上皮非常薄,显露的柱状上皮过多时就会将下层血管暴露出来,颜色发红。此种生理现象是正常的,一般正常女性均会出现。甚至有些婴孩也会存在“宫颈糜烂”,其实这是因为母体的激素水平明显增高而对女婴宫颈造成影响,当出生后,这种所谓的“糜烂”就会自行消失。此外,绝经后妇女不会发生宫颈糜烂,充分说明“宫颈糜烂”可以由于激素变化导致。2013年3月出版的第八版的《妇产科学》中明确指出宫颈糜烂作为慢性宫颈炎症的诊断术语已不再恰当,长期以来教科书中错误与过时的内容得到纠正。但是由于医生未及时更新观念,患者受到广告、媒体与医生的误导,从而遭受积极或者过度的治疗,不仅严重损害女性身心健康,而且为女性带来不必要的疼痛 [2]。在我国,宫颈糜烂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主要原因在于人们普遍认为“宫颈糜烂”容易引发宫颈癌。上个世纪的50~60年代,我国曾经有过宫颈癌的大规模普查普治活动,发现糜烂组检出宫颈癌的几率是肉眼未见糜烂组的3~10倍,因此得出宫颈糜烂是诱发宫颈癌的主要因素,并提出只有积极治疗宫颈癌才能对宫颈癌起到良好的预防效果。因癌前病变与宫颈癌可有糜烂样的表现,因此糜烂组检出宫颈癌的几率并不能证实存在宫颈糜烂的女性发生宫颈癌的几率增加[3]。
3.1.2 个别私立医院医生为提高收入
以“宫颈糜烂”为关键词在网上进行搜索,很多网站上都有关于这一“疾病”的相关治疗,甚至部分医院宣称自己有国际先进治疗手段,能够彻底治疗宫颈糜烂。甚至有些医院将此作为一种吸引病人到医院妇科就诊的招牌,通过免费健康体检的方式让健康人检查,诊断结果为宫颈糜烂,紧接着向患者宣传宫颈糜烂可致盆腔炎甚至不孕不育的知识,并向其推荐激光、TOP宫颈康复手术、LEEP等各种治疗方式,治疗费用动辄成千上万,这是典型的宫颈糜烂过度治疗现象。据《广东日报》报道,武汉当代佳丽医院借文件对广大农村女性实行健康体检,结果体检者几乎每个人都诊断有宫颈囊肿、宫颈糜烂等症,大量农村女性“被手术”,甚至有不少女性在体检途中丧命。武汉市卫生局介入调查并在近日公布了调查结果,该医院存在严重的过度治疗问题,责令其整顿调查。诸如此类的事件屡见不鲜,由于当前医疗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不少不法医院把目光锁定为免费妇检。某些民营企业往往通过举行活动或广告的方式吸引患者,甚至有的不法医院举行虚假活动与虚假宣传,欺骗患者。不法医院出于营利目的运用花样百出的敛财方法,例如夸大病情、专病专治、没做手术而宣称做了手术等[4]。
3.1.3 乡卫生院没有辨别条件,仅凭肉眼观察 郭桥[3]认为,目前我国的医学观念较为陈旧,临床医生惯用肉眼进行观察而且采用细胞病理学的方式科学诊断,这是造成“宫颈糜烂”出现治疗误区的直接原因。尤其是乡卫生院缺乏专业的设备、人才与资金,没有辨识条件,医生通常使用窥阴器将阴道撑开后凭借肉眼或者借助阴道镜检查拍照,而没有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从而出现误诊误治,严重影响女性身心健康。
3.1.4患者认为宫颈糜烂能够治愈
国内对于宫颈癌的治疗通常采用物理治疗的方法,而且多数患者认为此种方法能够一次性治愈,实则不然。在具体病因不明确的情况下,不管采取怎样的保守治疗方法,都不能永久彻底的治愈宫颈糜烂。许多患者在治疗一段时间后,新长出的鳞状上皮逐渐取代柱状上皮,但是过段时间后,宫颈糜烂又会复发,究其原因,不管是采用激光、电熨、冷冻还是微波的方法,其基本原理在于将糜烂面上的柱状上皮破坏,使其坏死,然后结痂脱落,待长出新的鳞状上皮,则达到所谓的“治愈”效果,但若不能祛除真正病因,宫颈糜烂则会再次发生[5]。
3.2 给宫颈糜烂患者的几点建议
基于新的观念,临床中针对宫颈糜烂的临床治疗也有了全新观点。一般来说,只有浆细胞与淋巴细胞浸润才会被认为是具有病理学意义的一种慢性宫颈炎。若不存在病原微生物造成的感染,宫颈糜烂则无典型的临床症状,部分患者可仅表现为阴道分泌物明显增多,这种情况不需治疗。糜烂往往伴随炎症,临床中针对病原体与病因治疗后,患者症状多能够自行消失,建议如下。①30岁以下的患者若为表浅糜烂或者单纯性糜烂,不需要特殊处理。②30岁以上的患者若有宫颈硬度发生改变、接触性出血与不对称糜烂,需要进行宫颈病变三阶梯筛查,将外宫颈病变的可能排除。③对于乳突型或者颗粒型糜烂,若患者同时合并外阴瘙痒与白带增多,立即实施治疗。排除外宫颈癌后,建议采用物理疗法。④临床中的物理疗法很多,但基本的治疗原理是相同的,而且疗效相近。⑤治疗关键在于正确适应症的掌握,规范操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未治疗期的处理。⑥患者在进行妇科手术之前,尤其是治疗宫颈病变前,应强调行宫颈细胞学检查,并注意阴道镜检查与HPV检测,以排除恶性肿瘤。⑦LEEP是用于宫颈癌前期病变的治疗技术,常规的宫颈糜烂不需采用此种方法[6]。手术均会对人体造成损伤,过度治疗会直接伤害人体,例如宫颈炎症、内异症、宫颈外口闭锁、粘连或者宫颈松弛、宫颈机能受到损伤引起早产或流产等。只有已育并且宫颈糜烂久治不愈的妇女才能考虑采用LEEP刀治疗。
宫颈糜烂不等同于癌前病变与宫颈癌,轻度与中度糜烂不需特殊治疗,已婚育龄女性应加强宫颈筛查,相关部门需增加医疗事业的投入,做好医院管理,注重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建立健全制度法规,建立质控,提高文化建设,通过多策并举与多管齐下方式避免过度医疗,最大程度的保障女性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 曹青平.宫颈糜烂与宫颈癌及宫颈上皮内瘤变的关系[J].昆明医学院学报,2012,12(01):104-107.
[2] 杨渊.宫颈糜烂过度治疗的认识[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 2011,24(01):61-62.
[3] 刘军连,徐志凯,喻启桂,王红英.宫颈糜烂患者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检测[A].2011全国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学术会议论文汇编[C].2011年.
[4] 沈晓燕,朱旭霞,潘永苗,谢秀琴.宫颈重度糜烂的围手术期护理和临床疗效分析[A].全国妇产科护理学术交流暨专题讲座会议论文汇编[C].2010年.
[5] 张新敏,冯志超.微波治疗宫颈糜烂211例临床观察[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1,22(13):265-266.
[6] 赵庆梅,孙桂香.高频电波刀治疗宫颈糜烂的临床观察及护理[A].全国妇产科护理学术交流暨专题讲座会议论文汇编[C].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