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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文化交流源远流长,在《中日文化交流史大系--历史卷》中记栽,中日文化交流至少有2000年的历史,从《三国志.倭人传》到《清史稿.日本传》的16部中国正史均有记录。在这2000多年的历史里,中日之间就法律文化方面的交流尤甚突出,有两个标志性的高峰:一是古代日本大规模地输入唐代中国的法律文化,开创出著名的“律令时代”。一是晚清中国急速地输入近代日本的法律文化,开启我国的法制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