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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根本上制止无证采矿行为,部分基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无证采矿者予以没收无证采矿设备的处罚.这能极大震慑无证采矿者,取得的成效相当明显.但是,没收无证采矿设备不符合法理的应然要求和法律的实然规定,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没收无证采矿设备这一做法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公权力和私权利的不平衡.而要保持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平衡就需要增强行政执法者的私权观念,严格区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