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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IPO恢復資本市場融資功能是必由之路。只有一級市場能與實體經濟緊密結合,真正服務於實體經濟,才可能形成一個健康的資本市場。
在A股IPO暫停4個月之後,2015年11月6日,大陸證監會新聞發佈會宣佈重啟IPO發行,並提出了進一步改革完善新股發行制度。「十三五」時期,大陸將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中央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經濟轉型升級仍是未來5年國家發展全局中的重點和關鍵,服務於該整體目標,「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推進股票和債券發行交易制度改革」也將在「改善融資結構、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這個一以貫之的要求下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在這一背景下,本次IPO重啟有著重要意義。
IPO重啟的重要意義
首先,IPO的發行為市場及人民幣國際化提供了足量的資產,未來人民幣基礎貨幣發行將與美元逐步脫鉤,並吸引新一輪資本流入。現階段在扣除國有及民營大股東、匯金、證金、社保持股外,能夠為人民幣國際化提供支持的股市流通規模依然不夠;而IPO的發行將為市場及人民幣國際化提供足量的資產,以及強大的、擴容的金融市場。因此,IPO重啟不僅是一個事件,而且是一聲號角,吹響了人民幣國際化的衝鋒號,正式開啟了A股市場作為人民幣國際化資產池的序幕。
其次,此次IPO重啟還伴隨著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突出強調「資訊披露」,這將使得中國證監會的監管職能進一步與國際接軌。強調發行人為第一資訊披露責任人,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承擔核查把關的責任,把投資價值的決定權歸還市場,監管部門不對其「背書」,也不對盈利能力做判斷。具體而言,證監會將一部分基於審慎監管要求的發行條件調整為資訊披露要求,並強調了中介機構責任,建立健全的保薦機構現行賠付制度,同時擬出台會計師事務所等其他中介機構勤勉盡責的認定標準。這些為以後改革奠定了基礎,註冊制的改革可能會重新提到實質日程上來。
最後,此次IPO重啟還可能完善新三板與主板、中小板及創業板的銜接,為新三板轉板制度的出台做鋪墊。「十三五」規劃將新三板納入未來5年大陸經濟發展的重點之一,相應的政策紅利必將進一步釋放。證監會在此時重啟IPo,似乎使得此前新三板轉板制度將在年底進行試點的說法成為可能。重啟IPo對新三板來說,利好的可能性更大。一方面,促進新三板制度完善,尤其是為分層制度的推出創造了機會,降低了制度創新的壓力;另一方面,重啟IPO為轉板打開了一扇門。
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亮點
此次推出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也有不少亮點。首先,在以往的新股認購過程中,不少投資者因為打新的需要,而不得不抽出部分股市資金來滿足打新的需求。但隨著這一改革新政的落地,投資者可以不再賣股打新,因此資金利用率也可以得到了大大增強。其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畫的,應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發行,不進行網下詢價和配售。這意味著小盤股將不再有詢價環節,直接由發行人和承銷商商定價格。這一措施發行成本低,發行週期短,效率高,降低了中小企業融資成本,提高了發行效率,但同時也對承銷商的定價能力提出了較高要求。第三,保薦機構先行賠付制度與資訊披露抽查制度。按照新股發行改革的要求,保薦機構需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開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此外,此次改革還完善了資訊披露抽查制度。在目前對發行人披露的財務資訊進行抽查的基礎上,對發行人披露的其他重要資訊以及中介機構的盡職調查過程進行抽查,對連規行為從嚴查處,進一步提高資訊披露品質。最後,「獨立性要求」和「募集資金使用」將不再設為發行條件。此次改革將「獨立性要求」和「募集資金使用」發行條件調整為資訊披露要求,這不是降低監管標準,而是通過資訊披露強化約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措施。註冊制改革的重點之一就是資訊披露,強調發行人是資訊披露的第一責任人,發行人資訊披露的品質,將影響到投資者做何種選擇,也關係到發行人能否上市,以及能從市場中融到多少資金。因此,強化發行人的資訊披露,是為了實現投融資雙方資訊對稱,從而使市場機制作用有效發揮。上述這些舉措釋放了監管層保護投資者利益與市場化的意願,也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對股市維穩的信心以及對資本市場改革的決心。
新股發行是資本市場實現融資功能的重要載體,一個成熟的資本市場離不開IPO,重啟IPO恢復資本市場融資功能是必由之路。只有一級市場能與實體經濟緊密結合,真正服務於實體經濟,才有可能形成一個健康的資本市場。
在A股IPO暫停4個月之後,2015年11月6日,大陸證監會新聞發佈會宣佈重啟IPO發行,並提出了進一步改革完善新股發行制度。「十三五」時期,大陸將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中央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經濟轉型升級仍是未來5年國家發展全局中的重點和關鍵,服務於該整體目標,「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推進股票和債券發行交易制度改革」也將在「改善融資結構、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這個一以貫之的要求下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在這一背景下,本次IPO重啟有著重要意義。
IPO重啟的重要意義
首先,IPO的發行為市場及人民幣國際化提供了足量的資產,未來人民幣基礎貨幣發行將與美元逐步脫鉤,並吸引新一輪資本流入。現階段在扣除國有及民營大股東、匯金、證金、社保持股外,能夠為人民幣國際化提供支持的股市流通規模依然不夠;而IPO的發行將為市場及人民幣國際化提供足量的資產,以及強大的、擴容的金融市場。因此,IPO重啟不僅是一個事件,而且是一聲號角,吹響了人民幣國際化的衝鋒號,正式開啟了A股市場作為人民幣國際化資產池的序幕。
其次,此次IPO重啟還伴隨著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突出強調「資訊披露」,這將使得中國證監會的監管職能進一步與國際接軌。強調發行人為第一資訊披露責任人,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承擔核查把關的責任,把投資價值的決定權歸還市場,監管部門不對其「背書」,也不對盈利能力做判斷。具體而言,證監會將一部分基於審慎監管要求的發行條件調整為資訊披露要求,並強調了中介機構責任,建立健全的保薦機構現行賠付制度,同時擬出台會計師事務所等其他中介機構勤勉盡責的認定標準。這些為以後改革奠定了基礎,註冊制的改革可能會重新提到實質日程上來。
最後,此次IPO重啟還可能完善新三板與主板、中小板及創業板的銜接,為新三板轉板制度的出台做鋪墊。「十三五」規劃將新三板納入未來5年大陸經濟發展的重點之一,相應的政策紅利必將進一步釋放。證監會在此時重啟IPo,似乎使得此前新三板轉板制度將在年底進行試點的說法成為可能。重啟IPo對新三板來說,利好的可能性更大。一方面,促進新三板制度完善,尤其是為分層制度的推出創造了機會,降低了制度創新的壓力;另一方面,重啟IPO為轉板打開了一扇門。
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亮點
此次推出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也有不少亮點。首先,在以往的新股認購過程中,不少投資者因為打新的需要,而不得不抽出部分股市資金來滿足打新的需求。但隨著這一改革新政的落地,投資者可以不再賣股打新,因此資金利用率也可以得到了大大增強。其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畫的,應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發行,不進行網下詢價和配售。這意味著小盤股將不再有詢價環節,直接由發行人和承銷商商定價格。這一措施發行成本低,發行週期短,效率高,降低了中小企業融資成本,提高了發行效率,但同時也對承銷商的定價能力提出了較高要求。第三,保薦機構先行賠付制度與資訊披露抽查制度。按照新股發行改革的要求,保薦機構需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開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此外,此次改革還完善了資訊披露抽查制度。在目前對發行人披露的財務資訊進行抽查的基礎上,對發行人披露的其他重要資訊以及中介機構的盡職調查過程進行抽查,對連規行為從嚴查處,進一步提高資訊披露品質。最後,「獨立性要求」和「募集資金使用」將不再設為發行條件。此次改革將「獨立性要求」和「募集資金使用」發行條件調整為資訊披露要求,這不是降低監管標準,而是通過資訊披露強化約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措施。註冊制改革的重點之一就是資訊披露,強調發行人是資訊披露的第一責任人,發行人資訊披露的品質,將影響到投資者做何種選擇,也關係到發行人能否上市,以及能從市場中融到多少資金。因此,強化發行人的資訊披露,是為了實現投融資雙方資訊對稱,從而使市場機制作用有效發揮。上述這些舉措釋放了監管層保護投資者利益與市場化的意願,也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對股市維穩的信心以及對資本市場改革的決心。
新股發行是資本市場實現融資功能的重要載體,一個成熟的資本市場離不開IPO,重啟IPO恢復資本市場融資功能是必由之路。只有一級市場能與實體經濟緊密結合,真正服務於實體經濟,才有可能形成一個健康的資本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