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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来,上海住房公积金新政频出:去年2月,将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8月,将第一次购自住用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今年元旦起,废除原条例,新颁布实施《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将装修、大病、生活严重困难等,列入公积金提用范围。同时明确,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也可缴存、提取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