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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本次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整合情况,从项目申请环节、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优化资源配置和信用体系机制四个方面介绍了改革对科研组织模式的影响。其次本文从申请前期、研究中期和验收后期三个阶段探讨重点专项项目的管理措施,以推进科研管理体系的健全、促进科研管理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科技体制改革;科技计划;科研管理;管理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一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增强国家科技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科技体制和管理方式与政府职能转变、经济体制发展、国际科技发展等方面尚未完全适应,资源配置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国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和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战略决策和过程管理的只能均由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存在行政意图主导科研方向的现象;科研项目多头管理,分散重复,数量多,资源配置“碎片化”问题突出;科研项目立项程序复杂,立项不够透明;预算过细过研,预算调整手续繁琐,结余资金管理一刀切;项目管理制度不相同,项目支出口径不一致等。因此,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迫在眉睫。
1、科技计划改革
1.1 目标
当前,科技计划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该科技计划体系重构针对的是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它不包括哲学等社会科学和对中央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稳定支持的专项资金。
1.2 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1]]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
(3)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研究,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突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技术瓶颈,将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形成一个国家重点研究计划。
(4)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按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需求,对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等部委管理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持科技创新的部分,以及其他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基金)进行分类整合。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5)基地和人才专项。对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合理归并,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加强相关人才计划的顶层设计和相互衔接。
2、改革对科研主体的影响
科研主体,即科技人员和科研单位将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作为自身可以工作价值和水平的重要体现。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必将对各类科研主体的组织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
2.1 项目申请环节[[2]]
项目申请指南只设计项目的目标和标志性指标,不再包括具体任务、指标和技术路线,采取何种任务分解方式和技术路线,由申请者自主确定。这样做既能实现指南意图,又能体现创新思想。扩大指南知晓范围,拓宽项目申报渠道,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实行视频答辩。视频答辩后,纳入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库,然后对入库项目进行目标任务整合,形成项目立项建议。这就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深入研究所处科学技术领域的国内外发展背景、竞争态势和学科前沿,对不同团队的单项技术和科研模块进行梳理整合,形成覆盖面较大的规模优势,以保证项目在入库评审和出库凝练时均占据优势。
2.2 加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項目的管理工作应该是全方面的,这不仅体现在对已申报项目质量的控制上,更应体现在项目的实际市场需求上,因此项目从申报、审批、具体实施最后到结题,都应围绕着成果的社会价值最大化来实施。此处改革加强了科技与经济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的相互衔接,实现资源配置的高效集成和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个环节工作,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
2.3 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增强承担单位法人责任,明晰项目(课题)研究和管理各方的责权关系,建立和落实项目法人管理责任制和财务专员制,要求承担单位切实履行在过程管理、经费监管、成果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提高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严肃处理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能力,保障国家科技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3、项目各阶段管理措施及建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按照重点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以目标为导向,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项目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可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课题,课题是项目的组成部分,按照项目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任务,服务于项目目标。项目下设课题的,课题承担单位应强化法人责任,按照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目标,课题任务须接受项目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项目牵头单位负责。 我们常常可见各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申报初期通宵达旦,组织论证以及可行性分析,后期验收时更是夜以继日,疲于整理各种资料以备交账。这种管理方式容易造成空有一番高端又华丽的科研任务却最终只得到一堆研究报告。鉴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的重要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与监督,明晰权责;实施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监督控制方式,及时掌握和了解项目实施状态。
3.1 项目申请前期管理措施
3.1.1 人员管理。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在申请项目之前首先需要确定参与人员。在人员资格筛选方面主要考虑配置职称、职务等方面合适的,且数量够、质量高的人员,足以实现研究目标;在专业配置方面主要包括课题技术研究、进度及成果管理、财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专业人员;在人员结构搭配方面主要考虑年龄结构的合理性和职称配置的合理性,建议高、中、初级技术职称人员都有所涉及,并以中、初级人员为主力;在考虑分工的合理性方面,在每个参与的课题中除了配备一名课题负责人外,同时应配备1名课题联系人、1名财务相关事务联系人,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3.1.2 知识产权管理。申请签约前期,要对拟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国内外相关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形成知识产权调查分析报告;针对项目特点,对其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制定系统知识产权目标,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经费预算中预留出知识产权事务费。制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判断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以确定知识产权管理措施和相应合同条款;在课题合同订立过程中,明确其知识产权的归属、维护费用。
3.1.3 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妥当、合规与否,直接影响到科研成果质量和效益。在申请签约之前,重视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明确课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资金额度,包括其他来源资金和其他配套条件等,为科研顺利开展奠定基础。项目预算应结合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根据项目概算组织编报预算,重视预算编制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
3.2 项目研究中期管理措施
3.2.1 人员管理。在项目启动会上,各课题承担单位设立分管人,提高人员管理效率;考核指标分工到单位和个人,各项考核指标明确责任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定期会议和阶段科研成果汇报,检查课题科研人员分工的执行情况,各阶段报告中明确参与人员和变更情况,以及投入课题的工作时间。稳定的科研及管理团队是保证研究和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对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项目执行期比较长,参与人员变更是正常现象,因此,须事先设置人员变更预控措施。例如,原参与人员要按时完成本人承担的研究内容,确需变更时,首先要提交科研人员变更报告,同时还需做好交接工作,交接文档由双方签字。
3.2.2 进度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任务书签到后,应尽快召开项目启动会,制定细化研究计划,并按计划实行进度控制;课题承担单位应制定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变更计划,并按时向项目承担单位提交进度情况报告。课题承担单位应不定期对课题参加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计划执行的参加单位进行督促和协助。半年到一年召开全体工作会议,按照已制定的研究计划检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资金情况,布置下阶段工作。进度滞后时找出原因,排除影响因素,保证进度按计划进行,必要时召开专项研讨会,对当前存在的困难以及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不断统一认识,达成共识,形成决议[[3]]。项目牵头单位要定期进行课题进展交流,协调解决課题实施中的困难,传递最新信息,指导其他参与单位的研究工作。项目中期检查时,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听取中期成果汇报,依照课题任务书检查课题取得的阶段成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课题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等。中期检查需形成审查意见,课题研究人员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时调整做法。此外,课题承担单位应分别于每年的年中、年末向项目承担单位汇报课题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3.2.3 成果管理。动态跟踪整理研发过程中涉及的科研项目、技术种类、专利门类,涉及对已有知识产权开发利用的、涉及与其它系统对接的,制定统筹协调措施。根据研发情况,拟定论文题目、拟定专利申请点;根据时间节点,及时跟踪督促论文、学术报告的发表和专利申请,使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获得法律保护。重点专项项目产生的学术报告、论文和专著在进行对外公开发表时,无论个人或单位,必须标注所属重点专项项目经费资助字样和计划项目编号,公开发表后,应将学术报告、论文和专著的名称、发表刊物名称以及著作权人等基本情况报告项目承担单位[[4]]。事先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和分成比例,避免纠纷。
3.2.4 知识产权管理。课题合作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分为两个方面[[5]],一是对各参与者投入已形成知识产权的知识资产的保护问题,以防合作中非产权拥有者对知识产权的滥用;二是课题组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共同的知识资产,对这部分资产要有明确的产权归属,以防侵犯权利人应有的权益。为避免带来知识产权纠纷,应在国家组织或国家委托专家负责下签署有知识产权条款的合同,有助于减少争议和合作收益的不确定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等知识产权事务费用可以在国拨经费中的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科目中列支。
3.2.5 财务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预算有非常清楚的了解,在科研经费执行过程中以预算为标准,在保证与项目进度管理匹配的基础上严格审核科研经费报销金额和科目,并附相应的报销凭证,保证每笔支出都有依据、有预算。课题承担单位需认真履行课题任务书制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按照子课题任务书及时、足额拨付课题参加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究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课题经费管理、间接费用(含绩效支出)管理办法,对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的资金分别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课题组人员外,课题承担单位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都要认真学习科技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协助课题组人员处理国拨经费支出,完善内部控制,对本单位使用和外拨经费情况实行有效监督。严禁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违规开支各类费用。未履行正式报批手续,严禁随意增减合作单位,严禁向未填列的单位转拨科研经费。承担单位在执行期间预算确有必要调剂时应当按照国家重点研究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调整手续。课题承担单位应按期向项目承担单位上报经费使用情况,方便动态管理。 3.3 项目验收后期管理措施
3.3.1 成果管理。根据科技部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成果管理的前提原则是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工作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科技报告和成果信息,纳入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样机、样品等,应标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3.3.2 知识产权管理。验收通过后,承担单位应做好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单位应当积极应用和有序扩散项目成果,传播和普及科学知识,促进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国家授予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
3.3.3 财务管理。财务验收时,项目人员应按照经费管理相关办法和验收工作计划及时做好财务验收准备,认真清理账目,正确计算科目支出,以便顺利完成财务验收工作。
4、结语
对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实施过程的有效管理,离不开各方面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还需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和咨询相分离”和“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的原则,在明确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管理主体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决策、执行、咨询、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以实现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的科学、有效管理。要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必须要“合作管理”,建立权责相符、相互监督、规范化和高效率的管理机制。要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其核心是要形成科学合理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项目管理实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不仅包括项目立项和验收过程的管理,还包括项目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和绩效评估等过程的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的具体特点,要求实行阶段性、节点性的检查,从质量、进度、财务支出预算等方面跟踪控制,确保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
[2]庞林花. “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展及其对科研组织模式的影响[J]. 科技管理研究. 2014,2:23-26
[3]谷明鸣,张铁梅,郑宏,等.国家大型多中心研究攻关课题的管理思路与举措 [J]. 中国医学. 2004, 8(3): 63~64.
[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3]196号)
[5]杨玲莉,董成文,徐宁,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特点和任务 [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3, 6: 105~106.
[6]Thorburn, L.J., Kulak, G.L., and Montgomery, C.J. Analysis of steel plate shear walls [R]. Structural Engineering Report
No.107, Department of Civil Engineering, University of Alberta, Edmonton, Canada, 1983.
[7]李然,郭蘭慧,张素梅. 钢板剪力墙滞回性能分析与简化模型[J]. 天津大学学报. 2010, 43(10):919-927
[8]蔡克栓,林盈成,林志翰. 钢板剪力墙抗震行为与设计[J]. 建筑钢结构进展,2007, 9(5):19-25.
关键词:科技体制改革;科技计划;科研管理;管理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一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增强国家科技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科技体制和管理方式与政府职能转变、经济体制发展、国际科技发展等方面尚未完全适应,资源配置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国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和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战略决策和过程管理的只能均由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存在行政意图主导科研方向的现象;科研项目多头管理,分散重复,数量多,资源配置“碎片化”问题突出;科研项目立项程序复杂,立项不够透明;预算过细过研,预算调整手续繁琐,结余资金管理一刀切;项目管理制度不相同,项目支出口径不一致等。因此,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迫在眉睫。
1、科技计划改革
1.1 目标
当前,科技计划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该科技计划体系重构针对的是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它不包括哲学等社会科学和对中央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稳定支持的专项资金。
1.2 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1]]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
(3)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研究,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突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技术瓶颈,将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形成一个国家重点研究计划。
(4)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按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需求,对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等部委管理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持科技创新的部分,以及其他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基金)进行分类整合。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5)基地和人才专项。对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合理归并,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加强相关人才计划的顶层设计和相互衔接。
2、改革对科研主体的影响
科研主体,即科技人员和科研单位将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作为自身可以工作价值和水平的重要体现。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必将对各类科研主体的组织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
2.1 项目申请环节[[2]]
项目申请指南只设计项目的目标和标志性指标,不再包括具体任务、指标和技术路线,采取何种任务分解方式和技术路线,由申请者自主确定。这样做既能实现指南意图,又能体现创新思想。扩大指南知晓范围,拓宽项目申报渠道,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实行视频答辩。视频答辩后,纳入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库,然后对入库项目进行目标任务整合,形成项目立项建议。这就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深入研究所处科学技术领域的国内外发展背景、竞争态势和学科前沿,对不同团队的单项技术和科研模块进行梳理整合,形成覆盖面较大的规模优势,以保证项目在入库评审和出库凝练时均占据优势。
2.2 加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項目的管理工作应该是全方面的,这不仅体现在对已申报项目质量的控制上,更应体现在项目的实际市场需求上,因此项目从申报、审批、具体实施最后到结题,都应围绕着成果的社会价值最大化来实施。此处改革加强了科技与经济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的相互衔接,实现资源配置的高效集成和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个环节工作,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
2.3 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增强承担单位法人责任,明晰项目(课题)研究和管理各方的责权关系,建立和落实项目法人管理责任制和财务专员制,要求承担单位切实履行在过程管理、经费监管、成果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提高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严肃处理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能力,保障国家科技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3、项目各阶段管理措施及建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按照重点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以目标为导向,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项目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可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课题,课题是项目的组成部分,按照项目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任务,服务于项目目标。项目下设课题的,课题承担单位应强化法人责任,按照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目标,课题任务须接受项目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项目牵头单位负责。 我们常常可见各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申报初期通宵达旦,组织论证以及可行性分析,后期验收时更是夜以继日,疲于整理各种资料以备交账。这种管理方式容易造成空有一番高端又华丽的科研任务却最终只得到一堆研究报告。鉴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的重要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与监督,明晰权责;实施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监督控制方式,及时掌握和了解项目实施状态。
3.1 项目申请前期管理措施
3.1.1 人员管理。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在申请项目之前首先需要确定参与人员。在人员资格筛选方面主要考虑配置职称、职务等方面合适的,且数量够、质量高的人员,足以实现研究目标;在专业配置方面主要包括课题技术研究、进度及成果管理、财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专业人员;在人员结构搭配方面主要考虑年龄结构的合理性和职称配置的合理性,建议高、中、初级技术职称人员都有所涉及,并以中、初级人员为主力;在考虑分工的合理性方面,在每个参与的课题中除了配备一名课题负责人外,同时应配备1名课题联系人、1名财务相关事务联系人,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3.1.2 知识产权管理。申请签约前期,要对拟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国内外相关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形成知识产权调查分析报告;针对项目特点,对其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制定系统知识产权目标,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经费预算中预留出知识产权事务费。制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判断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以确定知识产权管理措施和相应合同条款;在课题合同订立过程中,明确其知识产权的归属、维护费用。
3.1.3 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妥当、合规与否,直接影响到科研成果质量和效益。在申请签约之前,重视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明确课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资金额度,包括其他来源资金和其他配套条件等,为科研顺利开展奠定基础。项目预算应结合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根据项目概算组织编报预算,重视预算编制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
3.2 项目研究中期管理措施
3.2.1 人员管理。在项目启动会上,各课题承担单位设立分管人,提高人员管理效率;考核指标分工到单位和个人,各项考核指标明确责任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定期会议和阶段科研成果汇报,检查课题科研人员分工的执行情况,各阶段报告中明确参与人员和变更情况,以及投入课题的工作时间。稳定的科研及管理团队是保证研究和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对于项目的顺利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项目执行期比较长,参与人员变更是正常现象,因此,须事先设置人员变更预控措施。例如,原参与人员要按时完成本人承担的研究内容,确需变更时,首先要提交科研人员变更报告,同时还需做好交接工作,交接文档由双方签字。
3.2.2 进度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任务书签到后,应尽快召开项目启动会,制定细化研究计划,并按计划实行进度控制;课题承担单位应制定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变更计划,并按时向项目承担单位提交进度情况报告。课题承担单位应不定期对课题参加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计划执行的参加单位进行督促和协助。半年到一年召开全体工作会议,按照已制定的研究计划检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资金情况,布置下阶段工作。进度滞后时找出原因,排除影响因素,保证进度按计划进行,必要时召开专项研讨会,对当前存在的困难以及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不断统一认识,达成共识,形成决议[[3]]。项目牵头单位要定期进行课题进展交流,协调解决課题实施中的困难,传递最新信息,指导其他参与单位的研究工作。项目中期检查时,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听取中期成果汇报,依照课题任务书检查课题取得的阶段成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课题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等。中期检查需形成审查意见,课题研究人员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时调整做法。此外,课题承担单位应分别于每年的年中、年末向项目承担单位汇报课题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3.2.3 成果管理。动态跟踪整理研发过程中涉及的科研项目、技术种类、专利门类,涉及对已有知识产权开发利用的、涉及与其它系统对接的,制定统筹协调措施。根据研发情况,拟定论文题目、拟定专利申请点;根据时间节点,及时跟踪督促论文、学术报告的发表和专利申请,使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获得法律保护。重点专项项目产生的学术报告、论文和专著在进行对外公开发表时,无论个人或单位,必须标注所属重点专项项目经费资助字样和计划项目编号,公开发表后,应将学术报告、论文和专著的名称、发表刊物名称以及著作权人等基本情况报告项目承担单位[[4]]。事先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和分成比例,避免纠纷。
3.2.4 知识产权管理。课题合作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分为两个方面[[5]],一是对各参与者投入已形成知识产权的知识资产的保护问题,以防合作中非产权拥有者对知识产权的滥用;二是课题组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共同的知识资产,对这部分资产要有明确的产权归属,以防侵犯权利人应有的权益。为避免带来知识产权纠纷,应在国家组织或国家委托专家负责下签署有知识产权条款的合同,有助于减少争议和合作收益的不确定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等知识产权事务费用可以在国拨经费中的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科目中列支。
3.2.5 财务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预算有非常清楚的了解,在科研经费执行过程中以预算为标准,在保证与项目进度管理匹配的基础上严格审核科研经费报销金额和科目,并附相应的报销凭证,保证每笔支出都有依据、有预算。课题承担单位需认真履行课题任务书制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按照子课题任务书及时、足额拨付课题参加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究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课题经费管理、间接费用(含绩效支出)管理办法,对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的资金分别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课题组人员外,课题承担单位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都要认真学习科技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协助课题组人员处理国拨经费支出,完善内部控制,对本单位使用和外拨经费情况实行有效监督。严禁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违规开支各类费用。未履行正式报批手续,严禁随意增减合作单位,严禁向未填列的单位转拨科研经费。承担单位在执行期间预算确有必要调剂时应当按照国家重点研究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调整手续。课题承担单位应按期向项目承担单位上报经费使用情况,方便动态管理。 3.3 项目验收后期管理措施
3.3.1 成果管理。根据科技部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成果管理的前提原则是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工作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科技报告和成果信息,纳入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样机、样品等,应标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3.3.2 知识产权管理。验收通过后,承担单位应做好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单位应当积极应用和有序扩散项目成果,传播和普及科学知识,促进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国家授予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
3.3.3 财务管理。财务验收时,项目人员应按照经费管理相关办法和验收工作计划及时做好财务验收准备,认真清理账目,正确计算科目支出,以便顺利完成财务验收工作。
4、结语
对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实施过程的有效管理,离不开各方面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还需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和咨询相分离”和“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的原则,在明确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管理主体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决策、执行、咨询、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以实现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的科学、有效管理。要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必须要“合作管理”,建立权责相符、相互监督、规范化和高效率的管理机制。要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其核心是要形成科学合理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项目管理实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不仅包括项目立项和验收过程的管理,还包括项目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和绩效评估等过程的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的具体特点,要求实行阶段性、节点性的检查,从质量、进度、财务支出预算等方面跟踪控制,确保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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