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领域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对话与思考——以维吾尔族继承习惯法为视角

来源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ushuclover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客观存在是不容回避的。作为主要在民族地区适用、调节其社会关系的秩序规则.少数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源远流长,影响深厚,给人类生存带来了秩序和意义。从习惯以及习惯法是法制的基础以及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的积极特性角度看,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与国家制定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然而,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同时存在较多的冲突。在国家法治推进、二者冲突难以避免的现实情况下,一个实现二者对话的制度安排是绝对必要的。文章以维吾尔族继承习惯法为例对于民族地区的习惯法文化与国家法的关系问题进行浅谈,认为应该通过民族
其他文献
2011年6月1日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所有会议的文件和资料只发电子文件,不再发纸质文件,包括主任会议也不例外。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率先走进无纸化时代。据悉全国有26个省级
现代的国际贸易已从卖产品到卖技术转换到现在的卖标准,公共领域的标准和代表私人利益专利权的结合,造成了权利人滥用专利权,为了平衡各方面利益,标准组织和反垄断机构应当对专利
今年3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中央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等有关问题。会议决定,在2009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