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福克纳《我弥留之际》中的多重叙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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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弥留之际》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說,自小说出版以来,其凭借丰富的文学思想内涵和独特的第一人称叙事手法,得到了读者和国内外文学评论家的一致好评。福克纳打破了小说第一人称叙事的传统模式,以内部聚焦和外部聚焦的叙事视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叙述。许多类型的叙述者以独特的第一人称叙事方式讲述自己的故事情节,表达叙述者的真情实感,使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具有一种破碎的美感,极大地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
  小说《我弥留之际》讲述了当时居住在约克纳帕塔法小镇的本德伦一家人每天抬着巨大的棺材去杰弗生安葬母亲艾迪的故事。在这部小说中,福克纳详细描述了本德伦一家在去杰夫生葬礼的路上的坎坷经历和丰富的社会心理活动。其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作者以这个家庭的每一个成员作为每个人物和章节的主要叙述者,并以每个人物的名字作为每一章的标题。福克纳运用每个人物的内心独白和多角度的叙事结构方法,发展复杂的故事情节;运用丰富的多层次情节和语言形式刻画人物,充分将人物作家的深刻理解传达到现实生活中;运用反复的情节和叙事结构技巧,不断深化小说的主题。
  一、多种叙事视角的具体应用
  人物的内心独白往往反映了他们对客观世界的不同看法。福克纳通过描写十五个人物的内心独白,表现了人物观察的复杂性。例如,在科拉塔尔看来,艾迪和二儿子达尔感情最深,但达尔认为母亲爱弟弟朱厄乐。小说中有许多矛盾,但福克纳正是通过这些矛盾来塑造人物的。多个叙述者的结构使读者能够从更多的角度更真实地看待小说中的人物。
  (一)通过故事情节塑造复杂人物
  小说在开篇时就写到她的母亲艾迪躺在父亲的病榻上,她曾经也是一所小学的教员,但她并不爱自己的职业和自己的学生。
  年轻时,艾迪受其父亲的悲观主义思想的影响,父亲经常对她说“人活在世界上的理由仅仅是为即将来临的死亡做准备”。但她渴望更好的生活,渴望与其他人互动,虚无主义和悲观主义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导致她的孤独和她自己生活的巨大悲剧。她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她一生追求自由却爱而不得,为自己的家庭、婚姻、子女所困。她有个非常强烈的遗愿——把她的棺材送到几十英里之外的娘家安葬。艾迪一生都在为人母、为人妻,却很少为自己活过,弥留之际,她开始思念自己的故乡和亲人。
  小说后半部分的一个简短章节以艾迪为主要叙述者,很好地总结了艾迪的生活。她认为自己是一个孤儿,嫁给了同样也是一个孤儿的安斯,婚后不久,她就突然发觉安斯“死了”。一位名叫惠特菲尔德的年轻牧师曾经在她的工作和生活中对世界大惊小怪,但惠特菲尔德是个真正的懦夫,艾迪在受到欺骗后便不再相信“言语”的真实性。也许因为她觉得身边的一切都不可靠,因此艾迪要求家人在她死后将遗体运回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娘家安葬。
  把棺材抬到娘家安葬,这一看似简单的过程却发生了重重意外。小说中有一个情节和卡夫卡小说《乡村医生》有些类似:乡村医生要出诊,却突然找不到他的马。在小说《我弥留之际》中,本德伦一家唯一的马车被儿子拉出去挣钱,导致医生没能及时赶到家中为母亲看病,母亲去世了。他们想把母亲的棺材抬到杰弗生去,却因为没有交通工具而耽搁了好几天。几十英里的路虽然不算太远,他们却走了十天,这是一段“苦难的历程”。一路上碰到水灾而险些冲走棺材、马棚起火又差点将遗体焚化、发臭的尸体引来许多秃鹫等不幸,一路上还被居民嫌弃。不仅如此,大儿子卡什还失去了一条修长的腿,次子达尔因为差点烧掉棺材被送进精神病院,三儿子朱厄尔失去了他的爱马,女儿杜威·德尔也没能成功打胎。不同的是,他们的父亲在母亲安葬后不久镶了一口假牙,娶回一个新太太,带着那位陌生女人趾高气昂地出现在孩子们面前说:“来见过本德伦太太吧。”
  小说中的人物非常多,他们每个人对母亲的感情都不一样,亲人之间的爱和恨、冷漠和疏远都被折射出来。
  大儿子卡什·本德伦是一个光明、正面、像圣徒一般的人物,他木讷、沉默寡言,他对母亲的感情非常深厚,他是一个只知道闷头做事的老实人,亲自为母亲做了一口合适的棺木以表达对母亲最真挚的爱。他能忍受痛苦,愿意自我牺牲,他超乎常人的忍耐力令读者印象深刻。
  次子达尔·本德伦的形象较为复杂,由于从小不受母亲的宠爱,和母亲关系生疏,达尔对母亲的感情中甚至还带着负面、阴暗的情绪,在给母亲送葬的路上,他常常表现出烦躁的心情,甚至把停放母亲棺材的马厩烧掉了,由于这一奇怪的举动,他被当作一个精神病人抓走了。达尔在小说中的出现率很高,他具有超强的思考和观察能力,他总是在分析和批评他人的行为,比如他反对将母亲腐烂的尸体运到杰弗生安葬,但他放火烧马厩的处理方式又非常偏激,以致于被送进疯人院。
  遇到水灾后又遇到火灾,艾迪想要死后将遗体安葬在娘家这一小小的心愿会如此难以达成,令读者感到不可思议。路上的种种意外情况阻碍送葬的行程,但最终都被一股力量牵引着奔向终点——杰弗生。
  (二)通过多层次语言表达人们的情感
  第十四章以杜威·德尔为主要叙述者,在众多章节中,她的语言都是带有方言色彩的,但在这一章节中,她用一种复杂的修辞来表达内心感受:“这死气沉沉的空气在这死气沉沉的黑暗中描绘出死气沉沉的大地的颜色和轮廓,而不只是在勾勒这大地。这空气压在我的身上,它透过我的衣服抚摸着我赤裸裸皮肤的肉体。我说你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忧愁。我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到底是在担忧还是不担忧。也不知道我能不能担忧。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哭。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试过。我只感觉自己就像是一颗潮湿的种子,待在这能够闷死人的土地里,很是不安分。”一个乡下人在因意外怀孕而绝望时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复杂的修辞表现人物丰富的情感,但又造成了小说风格的矛盾,福克纳用多层次的语言塑造人物,传递生活感受。
  (三)打破传统的阅读秩序
  小说结构突破了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现实主义文学整体观,采用多重视角的方式建构故事,具有非线性的文学表面叙事结构,打破传统的阅读方式和顺序,增加了小说对读者的理解和阅读难度。例如,小说有一个章节以达尔的视角描述了朱厄尔十五岁时患嗜睡症的事,干活时他常常不见人影,小说的结构突破了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文学表达方式,运用多重视角叙述的方式建构故事,使小说具有非线性的叙事结构,并打破了传统的阅读方式和阅读顺序,增添了小说理解的难度。例如,小说有一个章节以达尔的视角描述了朱厄尔十五岁时患嗜睡症的事:“干活时他常常不见人影,或者在干活、吃饭、走路的很多时候都能睡着。他慢慢地瘦了下去,我看见过他锄地的时候睡着了,那把锄头越来越慢,越来越慢,弧度也不断减小,直到最后他终于停了下来,他支着锄柄就在阳光下睡着了。”这样的描述勾起了读者强烈的好奇心,会以为朱厄尔得了奇怪的病,直到阅读了接下去不同人物的叙述,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朱厄尔为了能买下那匹他心爱的马,每天夜里趁家人入睡后跑出去开垦荒地了!这样跌宕起伏、因果辗转倒置的小说叙事和描述方法让读者必须完全跳出常规的文字阅读和思维模式去理解整部小说。   小说中,主要故事人物的成长和命运往往能在复雜的故事前后情节中找到答案,如女主人艾迪的婚姻经历,这往往使读者感到困惑和困惑,直到作者综合了家庭中其他主要人物的叙述,读者看到艾迪的丈夫安斯懒惰、自私、丑陋的生活面貌,然后才逐渐理解艾迪对婚姻的绝望。此外,朱厄尔的特殊背景、杜威·德尔意外怀孕的命运悲剧、达尔的异常行为和思维都在这样的小说中一点一滴地呈现出来,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断地在故事中留下悬念,并通过对语境的理解和整体的阅读理解,告诉读者一个完整的小说故事。这种集小说艺术性和故事性于一体的故事叙述方式同时满足了读者对小说的可读性和趣味性的需要。
  二、内部聚焦和外部聚焦叙事视角的转变
  法国著名文艺评论家杰勒德·杰内特在其著名的文学评论书《叙事话语》中对这种类型的叙事话语写作进行了探索,他称为“聚焦”。杰内特解释了他的文学作品中每个人物的特点以及他的叙事话语和角度的特点。他认为,人物的特点及其叙事情节的发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从同一事物出发,发出特定的主观叙事话语,也就是说,读者在阅读了他的作品之后,能够更清楚地理解和欣赏的文学作品,对叙事话语进行更客观的评价。杰内特将聚焦方式分为三种,即内部聚焦、外部聚焦以及零聚焦。内部聚焦(又称内部视角)是借助一个人物的视角,叙事他所感知的世界,可以始终以一个人的视角叙述,也可以多角色之间轮流叙述来表现情节发展的不同阶段;外聚焦是以旁观者的身份描述可见的行为和事物,不参与故事;零聚焦是一种全知全能视角,像上帝一般能俯瞰一切,对人物内心、事物发展态势了如指掌。福克纳在《我弥留之际》中运用了多重聚焦手法并来回转换,给读者营造出一个多视角、多声补、多层次的阅读世界,这看似矛盾的结构其实是密切相联的。
  (一)本德伦一家的内聚焦叙述视角
  本德伦一家和邻里轮流叙述了去杰弗生安葬艾迪的经过,在阅读小说时,读者要不断通过这种内聚焦走进角色的内心,因为每个人都是从自己的角度去讲述故事和表达内心情感,会让读者产生一种角色之间相互独立的错觉。但其实他们之间彼此交织、紧紧关联。如果读者想充分理解整篇小说的结构和情节,就应该结合十五个叙述者的内聚焦来理解。这15位叙事者构建了小说故事叙事的内聚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和深化了内部聚焦作品的结构和内涵。本德伦一家作为作品的中心,轮流参与故事,构成了完整的安葬旅途。这部小说通过描写一家人的故事,折射出美国南方下层白人的贫苦生活以及这片土地上具有的独特的历史气息和人文特征,揭示了美国南方农民的劣根性和传统道德的缺失。
  (二)邻居的外聚焦叙事视角
  福克纳在小说中大量采用外聚焦的模式。邻居们虽然参与了叙述,但自身并没有参与故事,他们以一种旁观者的视角,用最直接、平实的语言讲述本德伦一家去杰弗生安葬这件事,外聚焦叙事为读者提供了多个视角了解故事的情节和人物,做了客观清晰的判断。
  八位邻居或是小镇居民构成的外聚焦叙事视角和七位本德伦家人的内聚焦叙述视角相互交融,相互转换,共同讲述了艾迪的死和送葬这件事。福克纳这样安排这部作品,使作品变得有难度、有高度,虽然阅读的时候并不让人感到愉悦,但它的文字背后蕴藏着很多有价值的东西。
  小说的第一章,是从达尔的内聚焦视角开始叙述,读者在第一章仅仅看到本德伦一家的一小部分情况,认识了勤快老实的长子卡什。第二章就从邻居科拉的外聚焦叙述视角入手描述了女主人艾迪,第三章又是达尔作为叙述者描写父亲安斯和朱厄尔,第四章是朱厄尔以内聚焦叙述视角。这样章节之间频繁的转换一直持续到小说结尾,是众多人物紧密相连,增加了可读性。
  综上所述,福克纳通过多重叙事视角进行创作,从多个角度展现人物的内心,多个叙述者轮流发声,极大地增添了作品的艺术魅力。他实现了形式上的零散和内容上的完整,依靠不同人物的心理活动构建整个故事情节,篇章与篇章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时间上也没有一定的顺序和逻辑,但又相互承接,将原因结果一点点地呈现给读者。
  三、结语
  威廉·福克纳是一个非常传统的现实主义作家,有着强烈的南美乡村味道。他的小说《我弥留之际》一经问世就以其丰富的思想内涵、独特的叙事和表达技巧受到了许多读者和文学评论家的好评。福克纳并没有以传统的叙事方式展开故事,而是通过十五个主要人物的的叙述,从多个角度详细地讲述每个人物的内心感受和自己的埋葬之旅。读者需要在每个人物的叙述之间切换,从多个角度理解小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特征,这是作品的独特魅力。
  福克纳的反传统叙事模式用多重叙事视觉的方式暗示社会真相,已成为一个既定的历史事实。小说《我弥留之际》中,每个叙述者对事实的分析和表达显然是主观的,即使读者仔细阅读了整篇小说,运用拼贴和全景两种表达方式,也未必能很好地获得事实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因为每个叙述者都在不知不觉中总是站在自己的位置和角度,为最合适自己利益的行为找到了借口,自欺欺人。比如,父亲安斯认为自己凡事都是尽力而为,然而当卡什的腿受伤的时候,他用水泥敷衍了事,耽误了救治时间,他自私、冷酷的丑恶嘴脸完全显露出来。
  国外文学评论家认为,《我弥留之际》是一部悲喜剧,事实上,更确切地说是荒诞剧。它具备了20世纪50年代荒诞剧的所有特点,但它又在荒诞剧这一名称出现之前就已经出版了。《我弥留之际》描绘的是一群“丑陋的美国人”,同一时期,福克纳又出版了另一部小说——《圣殿》,该小说出版时间晚于《我弥留之际》,成书却早于它。《圣殿》主要讲述的是美国社会的冷漠、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和人们内心的丑陋。在被询问为什么要把美国描写得极其卑劣时,福克纳说,因为他爱自己的国家,想将美国引入正轨,而因为职业限制,能做的只有羞辱它、批评它,表现它的邪恶与善良的差别,去提醒那些容忍邪恶的人,让他们生气、感到羞愧,这才能让他们改变那些邪恶的东西。由此观之,福克纳想通过《我弥留之际》揭示人性的恶来让美国人愤怒、觉醒、振奋。这部小说采用独特的叙事手法走向理性的本质,最终让读者领会其主题的深刻意义。
  (浙江树人大学)
  作者简介:黎小龙(1998-),男,土家族,贵州铜仁人,本科,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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