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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将行政协议视为行政行为的一种,进而将行政协议案件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重大成就之一。但是,行政协议毕竟显著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为基础的裁判方法——行政行为法——就难以适用于行政协议案件。笔者认为,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应借鉴使用民事案件中较为成熟的一种裁判方法:请求权方法。一、行政诉讼的传统裁判方法:行政行为法自1989年行政诉讼法将具体行政行为作为法定概念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