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资助工作是高校学生工作中重要一环,是教育公平的体现,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认定环节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到资助育人效果。本文将许多学者老师关注的问题研究进行述评,希望对今后的工作起到参考。
关键词:高校;资助;认定;述评
長期以来,我国高校通过资助育人机制建设,为资助育人工作取得实效提供有力保障,研究重点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从宏观层面看,关于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机制的研究主要涉及资助制度和资助体系两个方面。李海山和鞠庭英两位老师分别在其《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现状及反思》《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问题及对策研究》等论著都提到,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是通过由国家和高校分别提供政策、投资支持和教育保障,实现培养人才的目的。学者王晓征认为“应从国家、社会、高校和大学生四个方面共同努力,建立农村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机制,完善农村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体系。”关涉到资助制度方面,尹洪斌的《从制度绩效看我国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制度的选择和创新》,陈柳钦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困境和完善措施》等研究指出,我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在制度建设中存在问题,提倡借鉴国外相关经验,为我国资助制度建设提供参考,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从微观层面看,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主要涉及贫困生本身的研究,学者包水梅的《21世纪我国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综述》概括了贫困生的基本心理特征及其典型表现,为解决高校贫困生心理问题提供了对策依据。王艳在《浅谈高校贫困生现状及资助机制》中指出:“要通过建立贫困生的认定机制、资金筹措机制、资金发放机制以及资助成效的评价机制”来保障资助育人工作的时效性。骆祚验在《贫困大学生判别标准的实证分析》中提出以基本消费需求额度为参照,构建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认定的标准体系,为资助育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在资助工作中,各高校普遍重视贫困生评定的操作程序,对贫困生的申请程序、公示及发放做了明确规范,避免期间可能存在的贪腐问题。但认定方法主要依据学生有无乡、镇、市级民政局开具的贫困证明,这种认定方式过于简单:没有更科学的复核办法,困难学生的数据难以进行动态更新,缺乏对虚假陈述家庭收入行为的监管,不利于有效合理配置各种资助资源。学校无法对证明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目前也缺乏对出具“贫困证明”的单位、部门进行有效监督、约束与责任追究,使得一些原本并不贫困的学生凭借特殊的社会关系得到相关证明。造成高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明确界定贫困生与非贫困生,致使一些非贫困生占用了部分宝贵资金,一些真正处于贫困、需要帮助的学生却得不到有效的资助。而对贫困生资助后的管理则较为缺乏。谁去监督、如何监督资助后受助学生对贫困补助的使用情况却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也缺乏制度层面的约束。
资助对象的认定界线不十分清晰,受资助人的责任不很明确,这些都影响了其实施效果。我国高校“奖、勤、补、贷、减”的资助体系从总体上看是一种以无偿资助为主、有偿资助为辅的助学体系。“这种体系使学生的权利与义务脱节,对许多非贫困生产生巨大的诱惑和吸引力,进一步刺激他们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增加了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度”。一些学生对贫困补助的索取日趋膨胀,义务感很差,认为理所当然,没有任何感恩之心。“免费午餐”对每个大学生来说都是一种潜在的利益诱惑,不能仅靠道德和学生自觉来约束。由于国家教育经费投入有限,使得国家奖学金名额少,要求高,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只面向贫困生群体,使学业成绩并不太突出又无法提供“贫困证明”的学生群体处无奖、无助的尴尬境地,而这一群体在高校中占据绝大多数,于是他们纷纷加入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大军,使得原本用来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国家资助政策就得功利化和世俗化,背离了国家资助政策的初衷。众多非贫困生或者是不太贫困的大学生伸手来讨这种“免费午餐”,给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带来了严重的问题。应改变目前重前期认定轻后期教育的现状,强化监督意识,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感恩教育,构建权利义务对等的“认定-资助-监督-帮扶”四位一体的高校贫困资助运行体系。
另外,建议推进资助工作的法制化也是又一研究重点。这部分文献主要是针对我国现有的贫困大学生资金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操作中的失范现象,提出应尽快推进贫困大学生资助的立法,使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有法可依。如靳云全等的《制定大学生资助法律法规的思考》,有些研究则把法制化作为完善贫困生资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文中提及。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标准,根据贫困等次调定相应的基本条件作为指导纲领,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贫困证明时注明档次,提高贫困证明的公信力,从源头上解决贫困生难以认定的问题。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贫困生信息库,动态掌握其学习、经济状况和诚信状况。另外,还应该搭建网络平台,使政府民政部门、高校资助部门和勤工助学用人单位的信息能够共享,对贫困生进行定期普查或跟踪回访,及时更新管理信息,提高资金助工作效率及透明度。高校可以设立贫困生专项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刻苦学习、综合表现优秀或者学习有较大进步的贫困生。凡是受到各种纪律处分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有旷课现象的学生,按旷课节数降低助学金的比例直至取消受助资格;在享受国家助学金期间,学科成绩不合格学生根据补考门数降低助学金的比例直至取消受助资格。要使学生明白,助学金既然是国家用来资助学生完成学业的,这个助“学”的效果要体现出来,防止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只要我贫困就应该给我助学金”的思想。这部分文献主要是针对我国贫困生资助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如李庆豪、沈红的《我国贫困在大学生资助政策的优化与重构》,卜长安的硕士论文《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等。
参考文献
[1] 马叙伦.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开幕词[J].人民教育,1950(7):12.
[2] 张民选.理想与抉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国际比较[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366
[3] 袁丹,李士伟.高校扶贫新思路:为贫困生精神需求“买单”[J].教育与职业,2007.06.
[4] 黄海峙.论对高校贫困生的“精神资助”[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2.
[5] 李贵成.高校贫困生“精神贫困”现象剖析与对策思考[J].河南社会科学,2003.07.
[6] 马显才.高校贫困生“精神贫困”的表现与解困对策[J].职业时空,2007.12
[7] 李霞.基于发展理念的我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研究述评[J].价值工程,2015.07.
[8] 张亮.高校贫困资助运行体系的构建——基于权利义务对等视角[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2.
[9] 徐晓军.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探讨[J].人文杂志,2004,(2):166-170.
[10] 吕道均等.对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探讨[J].出国与就业,2011.(10):249-250.
[11] 薛浩等.基于投资政策的大学生助体系的构建[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02.
[12] 许桂清.试谈美国高等学校的大学生资助方式[J].沈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6).
[13] 蓝汉林等.美国联邦学生资助体系的变革[J].教育发展研究,2010(7).
[14] 马珺.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02.
[15] 左玉珍.我国贫困大学生问题研究述评[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6(9).
[16] 李杰.近十年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研究述评[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2.10.
[17] 毕鹤霞.高校贫困生认定理论变迁述评[J].现代教育管理,2012(6).
作者简介:姓名:张驰,工作单位;江汉大学,学历:硕士研究生,邮编:430000。
关键词:高校;资助;认定;述评
長期以来,我国高校通过资助育人机制建设,为资助育人工作取得实效提供有力保障,研究重点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从宏观层面看,关于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机制的研究主要涉及资助制度和资助体系两个方面。李海山和鞠庭英两位老师分别在其《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现状及反思》《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问题及对策研究》等论著都提到,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是通过由国家和高校分别提供政策、投资支持和教育保障,实现培养人才的目的。学者王晓征认为“应从国家、社会、高校和大学生四个方面共同努力,建立农村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机制,完善农村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体系。”关涉到资助制度方面,尹洪斌的《从制度绩效看我国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制度的选择和创新》,陈柳钦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困境和完善措施》等研究指出,我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在制度建设中存在问题,提倡借鉴国外相关经验,为我国资助制度建设提供参考,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从微观层面看,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主要涉及贫困生本身的研究,学者包水梅的《21世纪我国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综述》概括了贫困生的基本心理特征及其典型表现,为解决高校贫困生心理问题提供了对策依据。王艳在《浅谈高校贫困生现状及资助机制》中指出:“要通过建立贫困生的认定机制、资金筹措机制、资金发放机制以及资助成效的评价机制”来保障资助育人工作的时效性。骆祚验在《贫困大学生判别标准的实证分析》中提出以基本消费需求额度为参照,构建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认定的标准体系,为资助育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在资助工作中,各高校普遍重视贫困生评定的操作程序,对贫困生的申请程序、公示及发放做了明确规范,避免期间可能存在的贪腐问题。但认定方法主要依据学生有无乡、镇、市级民政局开具的贫困证明,这种认定方式过于简单:没有更科学的复核办法,困难学生的数据难以进行动态更新,缺乏对虚假陈述家庭收入行为的监管,不利于有效合理配置各种资助资源。学校无法对证明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目前也缺乏对出具“贫困证明”的单位、部门进行有效监督、约束与责任追究,使得一些原本并不贫困的学生凭借特殊的社会关系得到相关证明。造成高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明确界定贫困生与非贫困生,致使一些非贫困生占用了部分宝贵资金,一些真正处于贫困、需要帮助的学生却得不到有效的资助。而对贫困生资助后的管理则较为缺乏。谁去监督、如何监督资助后受助学生对贫困补助的使用情况却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也缺乏制度层面的约束。
资助对象的认定界线不十分清晰,受资助人的责任不很明确,这些都影响了其实施效果。我国高校“奖、勤、补、贷、减”的资助体系从总体上看是一种以无偿资助为主、有偿资助为辅的助学体系。“这种体系使学生的权利与义务脱节,对许多非贫困生产生巨大的诱惑和吸引力,进一步刺激他们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增加了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度”。一些学生对贫困补助的索取日趋膨胀,义务感很差,认为理所当然,没有任何感恩之心。“免费午餐”对每个大学生来说都是一种潜在的利益诱惑,不能仅靠道德和学生自觉来约束。由于国家教育经费投入有限,使得国家奖学金名额少,要求高,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只面向贫困生群体,使学业成绩并不太突出又无法提供“贫困证明”的学生群体处无奖、无助的尴尬境地,而这一群体在高校中占据绝大多数,于是他们纷纷加入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大军,使得原本用来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国家资助政策就得功利化和世俗化,背离了国家资助政策的初衷。众多非贫困生或者是不太贫困的大学生伸手来讨这种“免费午餐”,给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带来了严重的问题。应改变目前重前期认定轻后期教育的现状,强化监督意识,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感恩教育,构建权利义务对等的“认定-资助-监督-帮扶”四位一体的高校贫困资助运行体系。
另外,建议推进资助工作的法制化也是又一研究重点。这部分文献主要是针对我国现有的贫困大学生资金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操作中的失范现象,提出应尽快推进贫困大学生资助的立法,使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有法可依。如靳云全等的《制定大学生资助法律法规的思考》,有些研究则把法制化作为完善贫困生资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文中提及。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标准,根据贫困等次调定相应的基本条件作为指导纲领,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贫困证明时注明档次,提高贫困证明的公信力,从源头上解决贫困生难以认定的问题。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贫困生信息库,动态掌握其学习、经济状况和诚信状况。另外,还应该搭建网络平台,使政府民政部门、高校资助部门和勤工助学用人单位的信息能够共享,对贫困生进行定期普查或跟踪回访,及时更新管理信息,提高资金助工作效率及透明度。高校可以设立贫困生专项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刻苦学习、综合表现优秀或者学习有较大进步的贫困生。凡是受到各种纪律处分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有旷课现象的学生,按旷课节数降低助学金的比例直至取消受助资格;在享受国家助学金期间,学科成绩不合格学生根据补考门数降低助学金的比例直至取消受助资格。要使学生明白,助学金既然是国家用来资助学生完成学业的,这个助“学”的效果要体现出来,防止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只要我贫困就应该给我助学金”的思想。这部分文献主要是针对我国贫困生资助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如李庆豪、沈红的《我国贫困在大学生资助政策的优化与重构》,卜长安的硕士论文《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研究》等。
参考文献
[1] 马叙伦.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开幕词[J].人民教育,1950(7):12.
[2] 张民选.理想与抉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国际比较[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366
[3] 袁丹,李士伟.高校扶贫新思路:为贫困生精神需求“买单”[J].教育与职业,2007.06.
[4] 黄海峙.论对高校贫困生的“精神资助”[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2.
[5] 李贵成.高校贫困生“精神贫困”现象剖析与对策思考[J].河南社会科学,2003.07.
[6] 马显才.高校贫困生“精神贫困”的表现与解困对策[J].职业时空,2007.12
[7] 李霞.基于发展理念的我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研究述评[J].价值工程,2015.07.
[8] 张亮.高校贫困资助运行体系的构建——基于权利义务对等视角[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2.
[9] 徐晓军.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探讨[J].人文杂志,2004,(2):166-170.
[10] 吕道均等.对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探讨[J].出国与就业,2011.(10):249-250.
[11] 薛浩等.基于投资政策的大学生助体系的构建[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02.
[12] 许桂清.试谈美国高等学校的大学生资助方式[J].沈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6).
[13] 蓝汉林等.美国联邦学生资助体系的变革[J].教育发展研究,2010(7).
[14] 马珺.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02.
[15] 左玉珍.我国贫困大学生问题研究述评[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6(9).
[16] 李杰.近十年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研究述评[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2.10.
[17] 毕鹤霞.高校贫困生认定理论变迁述评[J].现代教育管理,2012(6).
作者简介:姓名:张驰,工作单位;江汉大学,学历:硕士研究生,邮编: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