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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位置尤为重要。人们临床一直使用的分级护理工作制度”’有4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该制度虽然兼顾了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但临床上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与其生活自理能力强弱并不一定呈正相关。为了满足临床护理工作的需要,笔者把生活护理等级详细分为:A、B、C、D4个级别,以便更好完成病人的生活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