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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地方立法还是国家立法,在立法项目的选择上都应抛弃随意性、任意性,都应建立一套立法立项标准体系,并加强对立法项目的深度研究,以期在更加科学、民主的立法道路上前进。地方立法,是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我国统一的、分层次立法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40 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地方立法已从快速发展期进入到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平稳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