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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心证作为证据判断的原则,在西方国家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成为支配其证据制度的根本性原则.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证据制度,对其利弊的争论仍在激烈进行.我们关注的焦点不再是要不要借鉴,而是如何合理的引入.应当承认,自由心证的科学性完全可以被我国所接受,并提供更加完善的证据判断标准.因此,我国的诉讼立法有必要借鉴自由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