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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8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为开展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监管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