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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4日美国国会通过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显著提升了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标准,该法第三章对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所做新规,如国外供应商认证程序、自愿合格进口商计划、授权取得食品进口证书等将对美国食品贸易体制发生重大影响,其影响将溢出到整个国际食品贸易市场。这部法律总体上符合WTO法律制度,但若干具体规则有违反wTo最惠国待遇原则之嫌。目前尚未有涉及FSMA的WTO诉讼案件,因此其相符性还有待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实际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