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权:体系建构、竞合适用与层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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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起逻辑清晰、阶层有致的紧急权体系,是全面提升紧急权研究水平的必由之路.首先,在权利空间分配的视角下,自损型紧急权和反击型紧急权得以建立;其次,在归责原理的指导下,应对反击型紧急权作进一步的层次划分;最后,通过引入社会团结原则,建立起转嫁型紧急权.自损、反击和转嫁这三类紧急权之间是彼此独立、相互排斥的关系,在检验思路上应遵循“自损型最先、反击型其次、转嫁型最后”的顺序.反击型紧急权内部的各项权利之间可能因为前提条件存在重叠而出现类似于法条竞合的关系.紧急权限度具有层级结构,从反击型到转嫁型,狭义比例原则的制约作用总体上显示出由弱到强的渐变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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