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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颁布的欧盟RoHS指令以及2006年颁布的中国RoHS指令,其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降低有害元素在电子产品中的使用。这两部指令都严格限制了一些特定的化学物质的使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联苯醚(PBDE)],指令的框架结构也有所类似(例如指令的适用范围),而涉及到指令的具体内容,又存在着很多不同。例如两部指令所要求的认证方式不同;标识方式也不同,中国RoHS指令的标识要求包含包装部分,欧盟的RoHS指令对包装并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