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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法治化的“后矫正时代”.在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趋于非监禁化、轻型化的背景下,我国须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理念基础进行再定义,以柔性化的监督教育为价值目标,秉持多元复合机能理念,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积极青少年发展观.为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有效开展,亟待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多元化规范矫治路径,致力于与被害人关系的修复、强化家庭监护职能与开展家庭治疗、构建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与健全矫正项目、进行专业化的队伍建设和设置梯度化的中间刑罚.在最大化保障未成年犯权益的同时实现预防犯罪的目标,要注重惩罚与教育的有机结合,促使未成年犯在社区矫正后能正常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