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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的自由是法律允许下的自由,出版的不自由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自由。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出版的宏观管理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用法律、法规规范出版市场。要获得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出版自由,就必须加强民主、法制,就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决打击盗版侵权、宣扬色情暴力、泄露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现象,如此方能保障我国出版事业在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