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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的跨越式发展,公民媒体(civil〓media)的概念不断被学者在各类论坛上提及。其中,提得最多、喊得最响的当属北京大学视听传播研究中心主任陆地教授。近一年来,陆地教授几乎逢会必谈“公民媒体”,反复强调“公民媒体”出现和发展的媒介意义、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从“公共媒体”到“公民媒体”,只有一字之差,为何陆地教授如此重视这种变化或者转变呢?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刘雁翎在第四届中国网络视频满意度博雅榜发布会的空隙,深入采访了陆地教授。
一、如何理解公共媒体与公民媒体
刘:陆教授,我注意到,您现在不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各种媒介论坛上,提到最多的一个概念就是“公民媒体”。公民媒体真的算得上一类独立的媒体吗?
陆:网友曾经如此形容微博:当你的粉丝超过100时,你就是一本内刊;超过1000时,你就是个布告栏;超过1万时,你就是本杂志;超过10万时,你就是一份都市报;超过100万时,你就是一份全国性报纸;超过1000万时,你就是电视台;超过1亿时,你就是CCTV了。《社会心态蓝皮书: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6)》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十大微博热点事件分别是:执法车无牌执法;南海仲裁案结果出炉,中方不接受不承认;贵州9层居民楼坍塌4人遇难;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线;法国巴黎遭恐怖袭击致至少129人死亡;台湾台铁列车爆炸起火;主要看气质到底是什么梗;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G20峰会和APEC峰会;大陆将对台胞来往大陆免予签注。从排名前10的热点事件可以看出,这些事件几乎囊括了这一个年度的所有熱点事件。网民们不仅积极参与与自己生活相关的民生热点,还会积极关注国家的重大政策和政治活动以及涉及国家主权的国际事件。微博的兴起,使得公众可以成为自己的新闻发言人,也使得公民媒体的个性特质和社会价值更加彰显。因此,公民媒体已经无须论证地登上了历史舞台,进入媒体的大家园。
刘:请问公民媒体这个概念的内涵到底是什么?与人们熟知的公共媒体到底有何差异?
陆:要理解公民媒体的概念,确实需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公共媒体?所谓的公共媒体,就是我们熟知的传统媒体。简单来说,公共媒体有三个特征:一是由政府或者大型社会组织创办,即财源由政府或者公共法人或者特殊利益集团来补偿;二是向全社会提供无差别的公共信息服务;三是以某种程度的盈利为目的。传统的公共媒体,包括西方的私营媒体,都属于公共媒体的范畴。为什么私有媒体不等于公民媒体呢?因为在大众传播时代,媒体的创办需要一定的财力和技术门槛,因此,西方的每个个人虽然都有依法创办电视台或报刊的资格或者权利,但是,却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财力或者技术能力。有权利没有能力或者财力,等于没有的。所以,在美国只有默多克这样的“富二代”才能够创办私营电视台,一般的美国公民是连门儿都没有的。更何况,若非战略选择或者经营效益的考虑,西方的私营媒体在信息的服务范围、内容偏好和服务方式上,与公共媒体并没有天然的界限或差异。
那么,什么是公民媒体呢?顾名思义,就是公民自己的媒体。什么是公民?公民就是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公民媒体的存在和发展需有四个前提必须满足:
一是媒介和媒体的功能合一。所谓媒介,就是接受信息或者承载信息的终端。所谓媒体,就是依法运营媒介的专业组织。原来媒介是媒介,媒体是媒体。比如,报纸是媒介,报社是媒体;收音机是媒介,电台是媒体;电视机是媒介,电视台是媒体;网络是媒介,网站是媒体。可是今天不一样了。媒介的功能和媒体的功能实现了很大程度甚至完全的合一。比如,网络电脑和手机都同时具有媒介和媒体的功能,既是信息接收和承载的媒介终端,也是信息制作和传播的主体。这是公民媒体出现和发展的第一个前提。
二是智能媒介的普及。根据工信部的统计,到2017年初,中国的手机用户已经超过10亿,其中中国的智能手机用户已经达到7.31亿。这就意味着中国能够接收、制作、存储、传播信息的智能媒介已经基本普及。也就是说,中国几乎每个公民都享有应用这种智能媒介的能力了。
三是智能媒介的私有化。中国的智能媒介不但普及了,而且在产权上属于私人所有。在公共媒体时代,媒体的私有在中国是不可能的。而在新媒体时代,在技术的赋权下,媒介和媒体的私有几乎在无声无息中就完成了。智能媒体的私有化是一个革命性的、里程碑式的媒介事件。
四是信息制作、存储和传播极为便利。何谓便利?就是信息的制作、存储和传播技术几乎人人可以学会或操作;信息的制作、存储和传播成本几乎人人可以承受。
刘:你这么一解释,我明白了公共媒体和公民媒体的差异。但是,公民媒体是否就是人们常说的社交媒体呢?因为美国皮尤研究中心2007年就将公民媒体列为专节,并将公民媒体分成博客、视频分享和社群网站、维基百科系列、公民新闻网站、公民新闻聚合网站、微信等。是否可以说,传统媒体都是公共媒体,新媒体或者社交媒体都是公民媒体呢?
陆:不能笼统地这样说。传统媒体可以说都是公共媒体,但是新媒体却并不都是公民媒体。公民媒体堪称21世纪以来最具意义、最值得重视和研究的媒体现象。皮尤研究中心2007年就将公民媒体单节提出来研究分析,反映出该机构高度的市场敏感性,但是从学术的角度来看,这种分类显然比较粗糙。再概括点说,公民媒体的核心特征可以说是“三民主义”——民有、民享、民传。传统的公共媒体和皮尤研究中心罗列的一些新媒体,基本上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创作、集体传播,容易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各种限制,且基本上反映的是政府、集团的声音而非个人的声音,显然与公民媒体的基本特征与核心特征相去甚远。因此,皮尤研究中心把部分社交媒体划分为公民媒体,显然没有从个体的角度去认识媒体,或者从媒体的角度去认识个体,属于现象认识不清,实质聚焦不准。正是由于认识不清,公民媒体最初才会和社区媒体、社交媒体、社群媒体等不同的名称混淆在一起。正确的说法应当是: 公民媒体具有社交特征,但是,社交媒体不等于公民媒体。
刘:这样说来,像新浪、搜狐、网易和腾讯这样的门户网站和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这样的专业视频网站都是新媒体,但都不是公民媒体,只有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才能算公民媒体。
陆:微博和微信也不都是公民媒体,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一切社会组织开办的微博和微信公众号都具有公共媒体的基本特征,只有个人或者以某个人为核心开办和运营的微博、微信公众号才是真正的公民媒体。如果要给公民媒体下一个定义的话,那就是:由非专业记者的公民开办和运作、能够真实且不受干扰地表达个人意志的新媒体。
二、公民媒体存在和发展的专业价值和社会意义
刘:看来公民媒体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核心特征是公民个人意志的表达。那么,公民媒体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如何认识呢?
陆:公民媒体的出现虽然没有大张旗鼓,甚至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与价值,但是,我要说,这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公民媒体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怎么认识都不算过分。
首先,公民媒体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媒体的格局。在过去的近百年里,以传统媒体为代表的公共媒体一统天下。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无论公共媒体说什么、怎么说,公众基本上都是无缘置喙。而公民媒体出现以后,这种公共媒体独占舆论舞台的局面被彻底打破。数以千万甚至亿计的公民媒体成了社会舆论的一部分和社会信息的重要来源。很多传统媒体或者说公共媒体不敢传播、不愿传播、不能传播的信息,都会在公民媒体上出现。这就出现了公共媒体逐渐被边缘化甚至被冷落的局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今中国乃至世界媒体的格局已经是公共媒体和公民媒体平分秋色,在年轻的用户中,在使用时间的分配上,公民媒体甚至已经略胜一筹。
造成这种格局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是传播的自由度和内容的差异。公共媒体受到的管制约束多,内容相对单调;公民媒体受到的管制少,傳播的自由度高,传播的内容丰富多彩。
二是信息消费方式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是应用技术的不同造成的。传统媒体或者说公共媒体基本上是一种单向的、无差异传播,公民媒体是一种多向的、个性化的互动式传播。而且,公共媒体信息量有限、携带不方便、消费成本高,公民媒体信息量大、随身伴随、消费成本低。
三是传播主体数量的差异。公共媒体的创建和运营主体几乎都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尽管数量也很可观,但是,由于成本高,财源补偿方式受到一定的限制,毕竟不能任意创建。而公民媒体的创建主体是自然人,数量动辄以千万计甚至以亿计,而且,由于数字化技术和智能多媒体的发展,信息采集、制作、存储和传播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种数量的优势和信息制作的低成本构成了信息市场竞争的无限优势,不但使得任何一家传播范围有限的公共媒体无法单独与之抗衡,即便是所有的传统媒体或公共媒体捆绑在一起,仍然难以与庞大的“公民媒体蚂蚁”群体对垒。正可谓积沙成塔、集腋成裘。
其次,公民媒体的发展给公共媒体造成了竞争压力。这其实是一件好事,能够倒逼公共媒体改变陈旧的观念,提升内容制作的质量和服务的方式,提高媒体资源的利用率和整体效益,促进中国媒体经营理念、传播内容和经营方式的全面创新,进而提升中国媒体的整体素质和社会传播力以及国际影响力。
刘:公民媒体存在的其他价值呢?
陆:公民媒体存在的第二个价值是实现了传统媒体或者公共媒体难以操作的媒介的社会监督功能。尽管所有的新闻传播理论或者国内外的新闻传播法规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强调社会监督功能是媒介的基本功能,但是,由于几乎所有的媒介或媒体都是政府或者各类有利益诉求的社会组织或团体主办,再加上广告主的经济利益牵制,在实际操作上,媒介或媒体的社会监督功能是难以真正实现的。在很多情况下,媒介或者媒体只是某些利益集团的传声筒和代言人。在人民不掌握媒体的时代,人民的声音只能是一种背景音。而公民媒体出现后,情况有了巨大的变化。一些社会热点和官员的腐败丑闻在公共媒体上不能传播,却在公民媒体上大行其道。一些公民个人的冤屈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微博或者微信(或公众号)对外传播,进而引起社会乃至政府的注意,促使问题的合理解决。
公民媒体存在的第三个价值是能够促进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公民社会的核心是公开和公平。传统媒体或者公共媒体要么本身就难以知道政治或者社会的真相,要么是知道真相而不敢、不能完全公开。这就使得媒体的社会价值大打折扣。而公民媒体则基本上没有什么顾忌,只要做到了真实和不影响国家安全,不违法,就可以自由地传播自己想要传播的信息。“延安城管踩头事件”“海南城管打人事件”“魏则西事件”“雷洋事件”等和众多贪官污吏都是微博和微信等公民媒体揭发和传播出来的。这种全民监督的力量对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和运营是一种强大的正能量。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公民媒体存在的意义已经突破媒体自身的界限,不但实现了对传统媒体信息“缺报”的补充,促进了整个媒体行业的良性竞争,而且对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都有极大的促进意义。强大的公民媒体可以带来伟大的民主政治。
三、未来媒体发展的大趋势
刘:您这么一分析,我对公民媒体的价值和意义又有了新的认识。但是,公民媒体的主体毕竟是个人,而个人的力量和专业素质毕竟参差不齐。您能否对公民媒体未来的前途或者未来媒体发展演变的趋势,做一个大胆的展望呢?
陆:你说得很对。从专业水平上来说,公民媒体传播的内容目前是不能和传统媒体或者公共媒体相提并论的。这又涉及公民媒体的另一个价值:给信息的消费者提供无限多样的选择。这就是说,公民媒体的存在价值不是或者不能完全取代公共媒体,而是给信息的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主动的选择,从而大大减少了老百姓在传统媒体或者公共媒体时代信息消费的被动性和有限性。
公民媒体未来的发展取决于三个条件:
一是自身素质和内容质量的提升;
二是技术的进步,使得公民媒体的制作和传播条件继续完善;
三是政府和所依托的技术后台的管理方式和力度。
未来媒体的发展趋势可能有两种结果:
如果自由发展,公民媒体将占据信息市场的主体地位,公共媒体仍将占据媒体市场的主流地位,两者互为竞争对手,也互为补充。公民媒体与公共媒体之间并没有天然不可跨越的界限。优秀的公民媒体将由于社会投资的关注,扩大规模,走上经营的道路,最后演变为公共媒体。也就是说,公共媒体不仅不会消失,而且会从公民媒体中不断产生。
如果政府管理不当,或者所依托的技术企业大大提升了公民媒体创建和传播信息的门槛和难度,则公民媒体的发展将会受到阻碍。
但未来媒体总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
(陆地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刘雁翎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
编校:赵 亮
一、如何理解公共媒体与公民媒体
刘:陆教授,我注意到,您现在不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各种媒介论坛上,提到最多的一个概念就是“公民媒体”。公民媒体真的算得上一类独立的媒体吗?
陆:网友曾经如此形容微博:当你的粉丝超过100时,你就是一本内刊;超过1000时,你就是个布告栏;超过1万时,你就是本杂志;超过10万时,你就是一份都市报;超过100万时,你就是一份全国性报纸;超过1000万时,你就是电视台;超过1亿时,你就是CCTV了。《社会心态蓝皮书: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6)》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十大微博热点事件分别是:执法车无牌执法;南海仲裁案结果出炉,中方不接受不承认;贵州9层居民楼坍塌4人遇难;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线;法国巴黎遭恐怖袭击致至少129人死亡;台湾台铁列车爆炸起火;主要看气质到底是什么梗;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G20峰会和APEC峰会;大陆将对台胞来往大陆免予签注。从排名前10的热点事件可以看出,这些事件几乎囊括了这一个年度的所有熱点事件。网民们不仅积极参与与自己生活相关的民生热点,还会积极关注国家的重大政策和政治活动以及涉及国家主权的国际事件。微博的兴起,使得公众可以成为自己的新闻发言人,也使得公民媒体的个性特质和社会价值更加彰显。因此,公民媒体已经无须论证地登上了历史舞台,进入媒体的大家园。
刘:请问公民媒体这个概念的内涵到底是什么?与人们熟知的公共媒体到底有何差异?
陆:要理解公民媒体的概念,确实需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公共媒体?所谓的公共媒体,就是我们熟知的传统媒体。简单来说,公共媒体有三个特征:一是由政府或者大型社会组织创办,即财源由政府或者公共法人或者特殊利益集团来补偿;二是向全社会提供无差别的公共信息服务;三是以某种程度的盈利为目的。传统的公共媒体,包括西方的私营媒体,都属于公共媒体的范畴。为什么私有媒体不等于公民媒体呢?因为在大众传播时代,媒体的创办需要一定的财力和技术门槛,因此,西方的每个个人虽然都有依法创办电视台或报刊的资格或者权利,但是,却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财力或者技术能力。有权利没有能力或者财力,等于没有的。所以,在美国只有默多克这样的“富二代”才能够创办私营电视台,一般的美国公民是连门儿都没有的。更何况,若非战略选择或者经营效益的考虑,西方的私营媒体在信息的服务范围、内容偏好和服务方式上,与公共媒体并没有天然的界限或差异。
那么,什么是公民媒体呢?顾名思义,就是公民自己的媒体。什么是公民?公民就是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公民媒体的存在和发展需有四个前提必须满足:
一是媒介和媒体的功能合一。所谓媒介,就是接受信息或者承载信息的终端。所谓媒体,就是依法运营媒介的专业组织。原来媒介是媒介,媒体是媒体。比如,报纸是媒介,报社是媒体;收音机是媒介,电台是媒体;电视机是媒介,电视台是媒体;网络是媒介,网站是媒体。可是今天不一样了。媒介的功能和媒体的功能实现了很大程度甚至完全的合一。比如,网络电脑和手机都同时具有媒介和媒体的功能,既是信息接收和承载的媒介终端,也是信息制作和传播的主体。这是公民媒体出现和发展的第一个前提。
二是智能媒介的普及。根据工信部的统计,到2017年初,中国的手机用户已经超过10亿,其中中国的智能手机用户已经达到7.31亿。这就意味着中国能够接收、制作、存储、传播信息的智能媒介已经基本普及。也就是说,中国几乎每个公民都享有应用这种智能媒介的能力了。
三是智能媒介的私有化。中国的智能媒介不但普及了,而且在产权上属于私人所有。在公共媒体时代,媒体的私有在中国是不可能的。而在新媒体时代,在技术的赋权下,媒介和媒体的私有几乎在无声无息中就完成了。智能媒体的私有化是一个革命性的、里程碑式的媒介事件。
四是信息制作、存储和传播极为便利。何谓便利?就是信息的制作、存储和传播技术几乎人人可以学会或操作;信息的制作、存储和传播成本几乎人人可以承受。
刘:你这么一解释,我明白了公共媒体和公民媒体的差异。但是,公民媒体是否就是人们常说的社交媒体呢?因为美国皮尤研究中心2007年就将公民媒体列为专节,并将公民媒体分成博客、视频分享和社群网站、维基百科系列、公民新闻网站、公民新闻聚合网站、微信等。是否可以说,传统媒体都是公共媒体,新媒体或者社交媒体都是公民媒体呢?
陆:不能笼统地这样说。传统媒体可以说都是公共媒体,但是新媒体却并不都是公民媒体。公民媒体堪称21世纪以来最具意义、最值得重视和研究的媒体现象。皮尤研究中心2007年就将公民媒体单节提出来研究分析,反映出该机构高度的市场敏感性,但是从学术的角度来看,这种分类显然比较粗糙。再概括点说,公民媒体的核心特征可以说是“三民主义”——民有、民享、民传。传统的公共媒体和皮尤研究中心罗列的一些新媒体,基本上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创作、集体传播,容易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各种限制,且基本上反映的是政府、集团的声音而非个人的声音,显然与公民媒体的基本特征与核心特征相去甚远。因此,皮尤研究中心把部分社交媒体划分为公民媒体,显然没有从个体的角度去认识媒体,或者从媒体的角度去认识个体,属于现象认识不清,实质聚焦不准。正是由于认识不清,公民媒体最初才会和社区媒体、社交媒体、社群媒体等不同的名称混淆在一起。正确的说法应当是: 公民媒体具有社交特征,但是,社交媒体不等于公民媒体。
刘:这样说来,像新浪、搜狐、网易和腾讯这样的门户网站和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这样的专业视频网站都是新媒体,但都不是公民媒体,只有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才能算公民媒体。
陆:微博和微信也不都是公民媒体,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一切社会组织开办的微博和微信公众号都具有公共媒体的基本特征,只有个人或者以某个人为核心开办和运营的微博、微信公众号才是真正的公民媒体。如果要给公民媒体下一个定义的话,那就是:由非专业记者的公民开办和运作、能够真实且不受干扰地表达个人意志的新媒体。
二、公民媒体存在和发展的专业价值和社会意义
刘:看来公民媒体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核心特征是公民个人意志的表达。那么,公民媒体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如何认识呢?
陆:公民媒体的出现虽然没有大张旗鼓,甚至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与价值,但是,我要说,这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公民媒体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怎么认识都不算过分。
首先,公民媒体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媒体的格局。在过去的近百年里,以传统媒体为代表的公共媒体一统天下。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无论公共媒体说什么、怎么说,公众基本上都是无缘置喙。而公民媒体出现以后,这种公共媒体独占舆论舞台的局面被彻底打破。数以千万甚至亿计的公民媒体成了社会舆论的一部分和社会信息的重要来源。很多传统媒体或者说公共媒体不敢传播、不愿传播、不能传播的信息,都会在公民媒体上出现。这就出现了公共媒体逐渐被边缘化甚至被冷落的局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今中国乃至世界媒体的格局已经是公共媒体和公民媒体平分秋色,在年轻的用户中,在使用时间的分配上,公民媒体甚至已经略胜一筹。
造成这种格局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是传播的自由度和内容的差异。公共媒体受到的管制约束多,内容相对单调;公民媒体受到的管制少,傳播的自由度高,传播的内容丰富多彩。
二是信息消费方式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是应用技术的不同造成的。传统媒体或者说公共媒体基本上是一种单向的、无差异传播,公民媒体是一种多向的、个性化的互动式传播。而且,公共媒体信息量有限、携带不方便、消费成本高,公民媒体信息量大、随身伴随、消费成本低。
三是传播主体数量的差异。公共媒体的创建和运营主体几乎都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尽管数量也很可观,但是,由于成本高,财源补偿方式受到一定的限制,毕竟不能任意创建。而公民媒体的创建主体是自然人,数量动辄以千万计甚至以亿计,而且,由于数字化技术和智能多媒体的发展,信息采集、制作、存储和传播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种数量的优势和信息制作的低成本构成了信息市场竞争的无限优势,不但使得任何一家传播范围有限的公共媒体无法单独与之抗衡,即便是所有的传统媒体或公共媒体捆绑在一起,仍然难以与庞大的“公民媒体蚂蚁”群体对垒。正可谓积沙成塔、集腋成裘。
其次,公民媒体的发展给公共媒体造成了竞争压力。这其实是一件好事,能够倒逼公共媒体改变陈旧的观念,提升内容制作的质量和服务的方式,提高媒体资源的利用率和整体效益,促进中国媒体经营理念、传播内容和经营方式的全面创新,进而提升中国媒体的整体素质和社会传播力以及国际影响力。
刘:公民媒体存在的其他价值呢?
陆:公民媒体存在的第二个价值是实现了传统媒体或者公共媒体难以操作的媒介的社会监督功能。尽管所有的新闻传播理论或者国内外的新闻传播法规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强调社会监督功能是媒介的基本功能,但是,由于几乎所有的媒介或媒体都是政府或者各类有利益诉求的社会组织或团体主办,再加上广告主的经济利益牵制,在实际操作上,媒介或媒体的社会监督功能是难以真正实现的。在很多情况下,媒介或者媒体只是某些利益集团的传声筒和代言人。在人民不掌握媒体的时代,人民的声音只能是一种背景音。而公民媒体出现后,情况有了巨大的变化。一些社会热点和官员的腐败丑闻在公共媒体上不能传播,却在公民媒体上大行其道。一些公民个人的冤屈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微博或者微信(或公众号)对外传播,进而引起社会乃至政府的注意,促使问题的合理解决。
公民媒体存在的第三个价值是能够促进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公民社会的核心是公开和公平。传统媒体或者公共媒体要么本身就难以知道政治或者社会的真相,要么是知道真相而不敢、不能完全公开。这就使得媒体的社会价值大打折扣。而公民媒体则基本上没有什么顾忌,只要做到了真实和不影响国家安全,不违法,就可以自由地传播自己想要传播的信息。“延安城管踩头事件”“海南城管打人事件”“魏则西事件”“雷洋事件”等和众多贪官污吏都是微博和微信等公民媒体揭发和传播出来的。这种全民监督的力量对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和运营是一种强大的正能量。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公民媒体存在的意义已经突破媒体自身的界限,不但实现了对传统媒体信息“缺报”的补充,促进了整个媒体行业的良性竞争,而且对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都有极大的促进意义。强大的公民媒体可以带来伟大的民主政治。
三、未来媒体发展的大趋势
刘:您这么一分析,我对公民媒体的价值和意义又有了新的认识。但是,公民媒体的主体毕竟是个人,而个人的力量和专业素质毕竟参差不齐。您能否对公民媒体未来的前途或者未来媒体发展演变的趋势,做一个大胆的展望呢?
陆:你说得很对。从专业水平上来说,公民媒体传播的内容目前是不能和传统媒体或者公共媒体相提并论的。这又涉及公民媒体的另一个价值:给信息的消费者提供无限多样的选择。这就是说,公民媒体的存在价值不是或者不能完全取代公共媒体,而是给信息的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主动的选择,从而大大减少了老百姓在传统媒体或者公共媒体时代信息消费的被动性和有限性。
公民媒体未来的发展取决于三个条件:
一是自身素质和内容质量的提升;
二是技术的进步,使得公民媒体的制作和传播条件继续完善;
三是政府和所依托的技术后台的管理方式和力度。
未来媒体的发展趋势可能有两种结果:
如果自由发展,公民媒体将占据信息市场的主体地位,公共媒体仍将占据媒体市场的主流地位,两者互为竞争对手,也互为补充。公民媒体与公共媒体之间并没有天然不可跨越的界限。优秀的公民媒体将由于社会投资的关注,扩大规模,走上经营的道路,最后演变为公共媒体。也就是说,公共媒体不仅不会消失,而且会从公民媒体中不断产生。
如果政府管理不当,或者所依托的技术企业大大提升了公民媒体创建和传播信息的门槛和难度,则公民媒体的发展将会受到阻碍。
但未来媒体总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
(陆地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刘雁翎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
编校: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