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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举证责任分担规则是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被中外诉讼理论认为是"民事诉讼的脊梁".该规则是指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分配,它要解决的实质问题是争议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何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由于我国民诉法对此规定得过于简略,加之相关学说又混乱不清,导致审判实践中无所适从.为此,在剖析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分担规则存在的缺憾的基础上,提出重构该规则的新设想和运作该规则的基本思路则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