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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工程款纠纷案件中,应如何确定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即以合同约定的审价为准,还是以审计机关的审计为准,在实务中通常会发生争议。要判断以审价为准还是以审计为准,关键是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即应以施工合同中结算条款的约定为准。在一定的条件下,可直接以审计结论确定为承包人的应得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