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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崂山区法院执行工作的根本切入点和着力点。
崂山区法院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探讨人民法院“如何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与优良作风”、“如何解决群众最现实的利益”等论题,以执行工作为切入点,完善执行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落实便民措施,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1年第一季度,案件执结率与结案标的额比去年同期同期相比,分别提高了122%、748%,基现了案件收结平衡,顺利通过了全省法院首批“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检查验收。
创新执行沟通机制,保障民意充分表达。崂山区法院在立案时均向当事人发放当事人联系卡和执法监督卡,前者主要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办案人的联系电话,后者主要告知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随时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并且搭建短信平台。执行法官将案件执行过程和工作措施通过系统转发短信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同时亦可接收当事人发送的询问信息,使当事人及时全面了解案件执行的每个环节。此外,还做到每起执行案件、执行案件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及时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检查。在立案大厅设触摸屏,当事人可以通过自助查询了解案件执行信息,掌握案件的进展情况。通过当事人和执行法官信息互通,提高了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实现了群众知情和表达意愿的权利,也有效地避免了合理怀疑,使群众对执行工作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落实执行便民措施,确保民愿有效处理。崂山区法院通过实行执行会商制度、规范恢复执行程序和信访工作,确保了民愿民意的有效处理。在崂山法院,执行案件立案三个月尚未结案的,如申请人提出新的财产证据和线索的,则继续执行;如申请人不能提供新的财产证据和线索,法院又调查不到被执行人财产的,则终结本案执行。如当事人提供新的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的,由综合科统登记备案,避免了随意执行,确保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法院认真推行信访首问负责制、信访有理推定制,实行预约接访和集体接访,定期开展“执行专项接访月”活动,对信访事项严格落实,限期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努力平复当事人的情绪,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破解执行突出难题,提升为民服务质量。针对崂山区涉及社区居委会的案件难执行的情况,法院建立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四个街道办事处参加的案件协调机制。崂山区法院定期到街道召开由街道分管书记、涉案社区负责人参加的案情通报和督办会议,逐步形成了“党委抓街道,街道抓社区”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了大量涉居委会的执行案件。同时,法院实行执行分段式流程管理,将以往的办案组包案执行改为分阶段管理,由不同的执行人员根据案件流程办理财产统查、财产处置、执行听证、案款发放、卷宗归档等事项,环节更加清晰,程序更加规范,有力促进了执行的公正和高效。建立、完善被执行人财产追查制度,明确强制申报财产、强制审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执行措施的使用条件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努力符合群众期待。为了符合群众期待,崂山法院始终注重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在加强宗旨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发挥官员法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传统教育和正面教育,同时注重用反面典型警示执行干警,深刻剖析全国执行系统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例,引导执行干警学习先进典型,强化自律意识,努力树立公正廉洁执法形象。反复开展“五个严禁”、“三严六不”和“四个一律”教育,增强全体执行干警的自律意识。并且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评先树优机制,努力使执行法官队伍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崂山区法院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探讨人民法院“如何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与优良作风”、“如何解决群众最现实的利益”等论题,以执行工作为切入点,完善执行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落实便民措施,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1年第一季度,案件执结率与结案标的额比去年同期同期相比,分别提高了122%、748%,基现了案件收结平衡,顺利通过了全省法院首批“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检查验收。
创新执行沟通机制,保障民意充分表达。崂山区法院在立案时均向当事人发放当事人联系卡和执法监督卡,前者主要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办案人的联系电话,后者主要告知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随时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并且搭建短信平台。执行法官将案件执行过程和工作措施通过系统转发短信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同时亦可接收当事人发送的询问信息,使当事人及时全面了解案件执行的每个环节。此外,还做到每起执行案件、执行案件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及时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检查。在立案大厅设触摸屏,当事人可以通过自助查询了解案件执行信息,掌握案件的进展情况。通过当事人和执行法官信息互通,提高了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实现了群众知情和表达意愿的权利,也有效地避免了合理怀疑,使群众对执行工作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落实执行便民措施,确保民愿有效处理。崂山区法院通过实行执行会商制度、规范恢复执行程序和信访工作,确保了民愿民意的有效处理。在崂山法院,执行案件立案三个月尚未结案的,如申请人提出新的财产证据和线索的,则继续执行;如申请人不能提供新的财产证据和线索,法院又调查不到被执行人财产的,则终结本案执行。如当事人提供新的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的,由综合科统登记备案,避免了随意执行,确保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法院认真推行信访首问负责制、信访有理推定制,实行预约接访和集体接访,定期开展“执行专项接访月”活动,对信访事项严格落实,限期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努力平复当事人的情绪,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破解执行突出难题,提升为民服务质量。针对崂山区涉及社区居委会的案件难执行的情况,法院建立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四个街道办事处参加的案件协调机制。崂山区法院定期到街道召开由街道分管书记、涉案社区负责人参加的案情通报和督办会议,逐步形成了“党委抓街道,街道抓社区”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了大量涉居委会的执行案件。同时,法院实行执行分段式流程管理,将以往的办案组包案执行改为分阶段管理,由不同的执行人员根据案件流程办理财产统查、财产处置、执行听证、案款发放、卷宗归档等事项,环节更加清晰,程序更加规范,有力促进了执行的公正和高效。建立、完善被执行人财产追查制度,明确强制申报财产、强制审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执行措施的使用条件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努力符合群众期待。为了符合群众期待,崂山法院始终注重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在加强宗旨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发挥官员法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传统教育和正面教育,同时注重用反面典型警示执行干警,深刻剖析全国执行系统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例,引导执行干警学习先进典型,强化自律意识,努力树立公正廉洁执法形象。反复开展“五个严禁”、“三严六不”和“四个一律”教育,增强全体执行干警的自律意识。并且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评先树优机制,努力使执行法官队伍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更好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