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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及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截至目前,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經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这是2015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来,第一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电改任务。
历经四阶段呈现三亮点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从2014年到今年上半年,输配电价改革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破冰,深圳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第二阶段是扩围,2015年选了五个省,包括湖北、安徽、云南、贵州、宁夏进行试点。第三阶段是提速,2016年进一步提速,将北京、天津等12个省级电网纳入试点范围,并提前启动剩余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第四阶段是全覆盖,到今年上半年6月底,省级电网全部进行了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了全国全覆盖。
张满英说,从亮点来讲,可以总结为几句话:“一是建机制。二是降成本。三是推市场。”第一个亮点是着力建机制。输配电价进行改革,必须有制度、有规则、有办法,制定出台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明确输配电价定价原则和方法。
第二个亮点是降成本。对电网企业涉及到与输配电价不相关的资产,不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要剔除,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从统计数据来看,不相关或者不合理的金额的比例是14.5%。统计下来,金额是1180亿元,比例也是不小的。输配电价改革后,平均输配电价,比现行购销价差,平均每千瓦时减少将近1分钱,核减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
第三个亮点是推市场。作为输配电价改革,不仅要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核减成本,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另外一个目的,还要推进市场化的进程,有利于市场交易。也就是由用户和企业之间通过市场直接见面,通过市场以多买多卖形成竞争性格局,市场可以形成竞争性价格,就会更好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据国家信息中心数据分析报告,对2013年到今年5月份有关电力体制改革、电价情况做了分析,在318万条数据分析中,输配电价改革的满意度达到97%以上,满意度很高。
将改革向纵深推进
谈及在输配电价改革方面还有哪些工作安排,张满英表示,全国输配电价改革已经顺利完成,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工作任重道远,还有很多艰巨的工作要做。具体有四点:
第一,开展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工作。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后,要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比如西电东送等输电价格进行重新核定,具体测算工作已经进行部署。在进一步厘清区域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水平。进一步将输配电价改革向纵深推进。
第二,研究制定电网和新增配电网的价格形成机制。现在我国不仅有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蒙西电网,在有的省区,像四川、广西、新疆,还有地方管理的地方电网,随着国家有序放开增量配电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国家发改委要指导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来核定新增配电网的配电价格。国家发改委正在组织各方面研究制定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形成机制的办法。
第三,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现在不同用户、不同地区之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政策性交叉补贴,现在居民用户,农业用户电价,享受工商业用户对他们的电价补贴,也就是现在居民和农业用的电价属于这几类对象中最低的。尽管居民用户实施了阶梯电价,但还是最低的,享受着来源于工商业用户承担的电价补贴。因为工商业用电本身电压等级高,用电负荷大,相对来讲成本低,应该电价低。这个问题要逐步解决,缓解矛盾。现在一些农村偏远地区,电网作为央企,通过地区之间帮扶对农村偏远地区电价进行补贴,也是处理交叉补贴的一种方式。
第四,要做好监管周期转换问题。深圳、蒙西是2014年开始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三年为一个周期,第一个监管周期到2017年底即将到期;第一批2015年扩围的五个试点省份输配电价改革第一个监管周期,也将在2018年底到期,国家发改委将从今年开始,对试点省份输配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后期评估,并做好不同监管周期的衔接工作,为已建立更加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打牢基础。
“一改革、两降低、三取消”降低电价
张满英进一步强调,电价方面来讲,今年采取了很多措施,很有成效,归纳为三句话:“一改革、两降低、三取消。”
“一改革”:今年是输配电价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进行了第二批、第三批输配电价改革。在今年以前完成的输配电价改革,降价100亿。今年上半年完成的是两批,涉及到26个省,完成降价380亿。全国是32个省级电网,完成降价480亿,今年是380亿。
“两降低”:就是降低通过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一个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另一个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标准降25%,降价金额是160亿元。
“三取消”:一是取消了通过电价征收的城市公共事业附加;二是取消了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三是取消了向发电企业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这三个项目涉及到不同的金额,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涉及的降价金额350亿元,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60亿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是390亿元。
通过这些措施和改革,取得了三个效果:一是电价结构更加合理。二是电力交易更加活跃。三是用电成本更降低。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还要把工作继续推进,通过改革,通过建机制,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把这项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效、效果更好。
历经四阶段呈现三亮点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从2014年到今年上半年,输配电价改革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破冰,深圳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第二阶段是扩围,2015年选了五个省,包括湖北、安徽、云南、贵州、宁夏进行试点。第三阶段是提速,2016年进一步提速,将北京、天津等12个省级电网纳入试点范围,并提前启动剩余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第四阶段是全覆盖,到今年上半年6月底,省级电网全部进行了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了全国全覆盖。
张满英说,从亮点来讲,可以总结为几句话:“一是建机制。二是降成本。三是推市场。”第一个亮点是着力建机制。输配电价进行改革,必须有制度、有规则、有办法,制定出台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明确输配电价定价原则和方法。
第二个亮点是降成本。对电网企业涉及到与输配电价不相关的资产,不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要剔除,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从统计数据来看,不相关或者不合理的金额的比例是14.5%。统计下来,金额是1180亿元,比例也是不小的。输配电价改革后,平均输配电价,比现行购销价差,平均每千瓦时减少将近1分钱,核减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
第三个亮点是推市场。作为输配电价改革,不仅要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核减成本,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另外一个目的,还要推进市场化的进程,有利于市场交易。也就是由用户和企业之间通过市场直接见面,通过市场以多买多卖形成竞争性格局,市场可以形成竞争性价格,就会更好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据国家信息中心数据分析报告,对2013年到今年5月份有关电力体制改革、电价情况做了分析,在318万条数据分析中,输配电价改革的满意度达到97%以上,满意度很高。
将改革向纵深推进
谈及在输配电价改革方面还有哪些工作安排,张满英表示,全国输配电价改革已经顺利完成,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工作任重道远,还有很多艰巨的工作要做。具体有四点:
第一,开展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工作。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后,要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比如西电东送等输电价格进行重新核定,具体测算工作已经进行部署。在进一步厘清区域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水平。进一步将输配电价改革向纵深推进。
第二,研究制定电网和新增配电网的价格形成机制。现在我国不仅有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蒙西电网,在有的省区,像四川、广西、新疆,还有地方管理的地方电网,随着国家有序放开增量配电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国家发改委要指导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来核定新增配电网的配电价格。国家发改委正在组织各方面研究制定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形成机制的办法。
第三,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现在不同用户、不同地区之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政策性交叉补贴,现在居民用户,农业用户电价,享受工商业用户对他们的电价补贴,也就是现在居民和农业用的电价属于这几类对象中最低的。尽管居民用户实施了阶梯电价,但还是最低的,享受着来源于工商业用户承担的电价补贴。因为工商业用电本身电压等级高,用电负荷大,相对来讲成本低,应该电价低。这个问题要逐步解决,缓解矛盾。现在一些农村偏远地区,电网作为央企,通过地区之间帮扶对农村偏远地区电价进行补贴,也是处理交叉补贴的一种方式。
第四,要做好监管周期转换问题。深圳、蒙西是2014年开始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三年为一个周期,第一个监管周期到2017年底即将到期;第一批2015年扩围的五个试点省份输配电价改革第一个监管周期,也将在2018年底到期,国家发改委将从今年开始,对试点省份输配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后期评估,并做好不同监管周期的衔接工作,为已建立更加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打牢基础。
“一改革、两降低、三取消”降低电价
张满英进一步强调,电价方面来讲,今年采取了很多措施,很有成效,归纳为三句话:“一改革、两降低、三取消。”
“一改革”:今年是输配电价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进行了第二批、第三批输配电价改革。在今年以前完成的输配电价改革,降价100亿。今年上半年完成的是两批,涉及到26个省,完成降价380亿。全国是32个省级电网,完成降价480亿,今年是380亿。
“两降低”:就是降低通过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一个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另一个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标准降25%,降价金额是160亿元。
“三取消”:一是取消了通过电价征收的城市公共事业附加;二是取消了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三是取消了向发电企业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这三个项目涉及到不同的金额,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涉及的降价金额350亿元,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60亿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是390亿元。
通过这些措施和改革,取得了三个效果:一是电价结构更加合理。二是电力交易更加活跃。三是用电成本更降低。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还要把工作继续推进,通过改革,通过建机制,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把这项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效、效果更好。